“刁民”王清|末日刁民
發(fā)布時間:2020-03-30 來源: 人生感悟 點擊:
2008年年底,26歲的他向南陽市共181個行政部門提請了政務信息公開申請,僅收到18份回復 王清引起有關部門的注意是在今年3月份。
2008年年底,26歲的他向上至南陽市政府,下至蔬菜辦公室,共181個行政部門,提請了政務信息公開申請,其中包括“三公消費(公款吃喝招待、公車消費和公費出國)”,僅收到18份回復。
而且,這僅有的18份回復,也大多數(shù)是“無效”的,王清決定對向這些行政部門提起行政復議。
南陽市迅速將王清的情況,向河南省委做了匯報。6月初,該市政府領導還特地跑到了北京向中央辦公廳匯報此事。
“王清申請公開的部門還太少,如果他一個人向一千個、一萬個部門申請信息公開,這豈不是法律上的一個漏洞?”南陽市副秘書長郭鵬說。
“‘三公消費’是個全國性問題,南陽并不是典型。我們的主要問題是,對王清的申請回復不及時,是作風問題。”郭鵬解釋。
一個人對181個部門的信息公開申請
為了向181個部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王清準備了兩個星期。
先是列部門名單,王清就費了一番心思,選擇哪些部門是一個大學問。王清不想針對某一個特定部門,這似乎表示出不友好,而他的真實想法是進行一次實驗,這當然需要一定的數(shù)量為基礎。
最終,他將南陽市和臥龍、宛城兩個區(qū)作為其政務公開信息申請的對象。之后就是繁瑣的查找部門、地址、郵編的過程了,這幾乎耗盡了他兩周的全部業(yè)余時間。
接著是撰寫信息公開申請內(nèi)容,王清列了7項:
1.公開單位主要領導成員名稱、履歷、分工,以及各部門具體職能、通信地址、負責人名稱、舉報電話和舉報電子信箱。
2.公開2007年和2008年工作目標和具體實施情況。
3.公開2007年、2008年,對各項財政專項資金、專項經(jīng)費的分配、使用情況,以及職務消費、公款報銷、公務接待、會議費、差旅費、培訓費、車輛費、固定資產(chǎn)購置費、購買小汽車費用、公款出國等具體信息。
4.公開單位領導同志2007年以來實際接待群眾人數(shù)。
5.公開2007年至今用于聯(lián)系群眾、辦理公共事務的電話或者電子信箱實際答復次數(shù)。
6.公開公務車臺數(shù)、專車臺數(shù)、車輛維護費用、燃油費用、專職司機工資支出數(shù)額。
7.公開機關編制數(shù)額,實際在崗人數(shù),是否有超編情況。
發(fā)出申請的日期是2008年12月30日,王清記得很清楚,那一天,因為他一次郵寄的掛號信太多,一個郵政所忙不過來,“跑了三四個地方”才將信全部寄出。
哪些是可以公開的?
王清申請信息公開的“靈感”來源于之前的一次訴訟。
2008年6月,王清發(fā)現(xiàn)經(jīng)常上下班路過的一個地方有一個房地產(chǎn)公司正在施工,與眾不同的是,這個樓盤整天密閉作業(yè),但售樓部已然開門迎賓。他信步走進售樓部,問售樓小姐房子有沒有土地證,工作人員說有,但不能看。這讓王清起了疑心:樓盤不會有問題吧?
于是,寫信到國土、規(guī)劃等部門,申請對該樓盤信息公開,讓王清失望的是,這些部門對他的請求不予理睬。一氣之下,王清將這些行政部門推上法庭,最后勝訴,法院判決房地產(chǎn)局等單位必須履行信息公開的義務,而通過訴訟得到結(jié)果證實了王清的判斷:樓盤果然有問題,沒有辦土地證就開工了。
拿到勝訴判決書的那一天是2008年12月26日,4天后,他向181個部門提出了申請,法定期限內(nèi),18家單位給予了王清回復。
南陽市地方稅務局給王清的答復是:一、關于第1、2項信息,請你到南陽市人民政府官方網(wǎng)站“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下“部門信息”獲取;二、關于其他信息,沒有公開依據(jù)。
南陽市國家稅務局的答復是:一、對您申請書第一項的申請要求,我局已通過南陽市國家稅務局12366網(wǎng)站予以公開,請自行查閱;二、對您申請書第二項至第七項的申請要求,根據(j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guī)定,無公開依據(jù)。
南陽市民政局的回復,在這18份回復中最為詳細,但這份回復的落款,只有日期,沒有單位公章。
……
“凡是在回復中提到的網(wǎng)站,我都多次登錄,根本就沒有我申請的內(nèi)容,有的網(wǎng)站甚至連頁面都打不開。”王清說,這些回復沒有一份完整地公開了他在申請中要求的信息,尤其是涉及“三公消費”部分,根本都不提。
更可笑的是,南陽市某局在“只有幾行”的回復中,還附帶了一段話:“王清,按照政務公開條例精神,你申請的公開內(nèi)容是要收費的,本次先不收你費用!
王清不甘心,他想找個權威的地方問個明白――給國務院法制辦寫信,想從這個參與制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單位取得幫助。
王清這份于2009年1月15日發(fā)出的對國務院法制辦的“政務公開申請”,最終也是石沉大海。
“他們沒有給我任何回復。”王清說。
我想有尊嚴地活著
“在這個社會,要么有尊嚴地活著,要么就是狗一般地生存下去!蓖跚逭f,他最終選擇了前者。
失敗,王清經(jīng)歷了不止一次。
2007年3月,只有25歲的王清,參與了當時轟動一時的“萬人訴訟移動聯(lián)通”(2006年底至2007年初,全國各地對移動和聯(lián)通提起訴訟的消費者,在網(wǎng)上“串聯(lián)”后,決定在2007年“3•15”前夕組成“北京萬人團訴”,將訴訟地點統(tǒng)一選擇為移動公司和聯(lián)通公司的總部所在地北京西城區(qū)),和陳書偉等人一起,成為事件的發(fā)起者和代表之一。
按照傳票上寫明的“2007年3月12日上午9點開庭”,王清和來自全國20多個省市的30多名代表來到了北京市西城區(qū)法院(早在2006年11月,案子就立案了)。但是,經(jīng)過兩個小時的等待后,他們被告知:不能開庭了。
法官給出的解釋是,中國移動各地方分公司提出了管轄異議,法院需要重新界定后開庭!凹热灰苿硬婚_庭了,那么聯(lián)通的案子可以開庭了吧?”王清這樣質(zhì)問。
法官答復是:“主體資格不符”――原告訴訟的“中國聯(lián)合通信有限公司”是中國聯(lián)通有限公司的原名,真正的訴訟主體應當是中國聯(lián)通有限公司。有意思的是,有訴訟團的代表在浙江起訴了幾次都是這個名字,到北京卻不行了。
訴訟無門,王清和他的伙伴們無可奈何。
時至今日,“萬人訴訟”對王清的依稀影響仍在――在他的電腦上,他們當年創(chuàng)建的QQ群依然人聲鼎沸,而那個讓他們無法開庭的北京市西城區(qū)法院原院長郭生貴,卻已經(jīng)從院長變成了囚徒――最新的消息是,郭以受賄700萬被判處死緩。
一個“刁民”的形成
“萬人訴訟移動聯(lián)通”失敗,有很長一段時間,王清都提不起精神。但一段對“腦白金”誤打誤撞的勝利,讓他看到了另外一條路。
那是2007年5月,“腦白金里有金磚”廣告鋪天蓋地,細心的王清發(fā)現(xiàn),腦白金包裝盒的彩色圖案和文字提示,“上海老鳳祥特別打造的34克99.99%金磚”和“價值5000元”,但是實際中獎率卻是低之又低――僅0.0075%!
于是,王清以購買腦白金沒找到金磚、廣告涉嫌欺詐為由,向南陽市工商局進行舉報。針對王清的舉報,南陽市工商局調(diào)查后認定,仲景百信醫(yī)藥有限公司(腦白金在南陽的銷售代理商)的行為屬不正當競爭行為,屬欺騙性有獎銷售,依法對經(jīng)銷腦白金的該公司進行處罰:責令整改違法行為,罰款1萬元。
“當時,全國有500多名消費者起訴腦白金欺詐問題,無一勝訴,通過行政手段,我卻勝利了。”王清說,對司法失望的自己,開始將維權的手段轉(zhuǎn)向了行政,主題還是通信。
王清將重心依然放在北京――他一次次向國家信息產(chǎn)業(yè)部(現(xiàn)在的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申請行政復議,一次次向國家發(fā)改委寫信,盡管“90%是失敗”,但王清不氣餒,“能受理申請就是勝利”。
偶爾也有小小的驚喜,王清給記者看了一份信息產(chǎn)業(yè)部的回復:“信訪人王清,您于2006年11月27日署名的信訪件收悉,經(jīng)調(diào)查研究,答復如下:《廣東省通信管理局關于電信服務質(zhì)量的通告》第四點中第三項不屬于規(guī)范電信運營企業(yè)提高電信服務質(zhì)量的內(nèi)容,且易引起歧義。我部已責成廣東省通信管理局將相關內(nèi)容予以撤銷……”
漸漸地,王清關注的范圍開始不限于電信,生活中有太多的不平:到某餐館就餐,發(fā)現(xiàn)未開發(fā)票,他立即到稅務局進行舉報;看到某蜂類營養(yǎng)品在標簽上夸大了功用、誤導消費者,他進行舉報;看到聯(lián)通營業(yè)廳未懸掛營業(yè)執(zhí)照,他更進行舉報……
到后來,工商局的人都和王清認識了。一次,他去舉報某超市搞促銷、以人民幣的號碼作為中獎標識,工商局的工作人員查了半天,也沒找到這違反哪條規(guī)定,但由于是王清舉報的,他們格外慎重,又苦于找不到處罰的依據(jù)。
最后,工商局的人不得不向王清求助:老兄,你來舉報,他們肯定是有問題,你就告訴我們,問題在哪吧!
給他們一點小小的刺激
100多個部門沒有回復,國務院法制辦沒有消息,經(jīng)歷短暫的低沉后,王清決定提起行政復議。他采取的策略是:先向南陽市法制辦申請,如果受理了,再向區(qū)法制辦申請,這樣更順理成章一些。
事情一旦進入行政復議的程序,就是法制辦來給各個部門施加壓力了。通過這種手段,王清拿到了100多份回復,但問題依然是公開內(nèi)容不詳細、不具體,回避“三公消費”。
宛城區(qū)蔬菜辦公室在得知王清將提請行政復議后,僅有兩名工作人員的他們,立即給王清打了電話:王清啊,你不要復議了,我現(xiàn)在就騎車把回復給你送去!
當然,王清也會“安撫”――當有部門給他打電話時,他會提出條件:要么及時給我答復,要么補償我申請信息公開的費用,不多,20元就行――這么說之前,王清咨詢過法律專家,對一個行政部門,20元算不上敲詐,而為了申請181個部門的信息公開,王清花費了將近兩千元錢。
“就是想給他們一點小小的刺激!蓖跚逭f,沒想到,有的部門寧愿賠償幾十元錢也不愿給他一個答復。
一個部門給他的留言是:“謝謝了!留了一百塊錢,望你不要介意,隨后我可以報銷,工作不到之處,望你多包
涵!
“能向前鉆一點就鉆一點”
8月6日,本不該王清上班的日子,單位領導給他電話,讓他過來開會,到單位一看,黑壓壓坐了一群人。原來,針對王清的事情,南陽市政府專門成立了聯(lián)合調(diào)查組。
“他們主要問我,哪些部門說我是間諜,哪些人在我家門口晃悠!蓖跚逭f,由于隔了好幾個月,他記不大清楚了。
但是,調(diào)查組的成立還是讓王清有些驚慌。
2008年五六月份,王清正騎著電動車下班回家,突然竄出來兩個人,休閑裝、大褲頭,一個手中拿著雙截棍,一個手中拿著鐵棍,照著王清頭上就掄,還沒有等他反應過來,棍子已經(jīng)在頭上和腰上重重落下。
“那次,我在家休息了一個多月。報警,警察說,還差一針夠不上立案的條件!蓖跚逡贿呎f,一邊撥開頭發(fā)讓記者看當年傷口留下的疤痕。
盡管傷情嚴重,王清沒有告訴家人,只是說自己被一個騎摩托車的人撞了,“怕家里人擔心”。
27歲的王清還沒有女友,和他同齡的人在南陽大多有了孩子,父母催促他多次,他也不著急。
他的想法是,一旦結(jié)婚生子陷入世俗的生活,“以前忙活的這些東西可能都顧不上了,再等兩年吧”。
在王清那間狹小的房間內(nèi),掛著“大展宏圖”的字,床頭對著半人高的各種訴訟、舉報、行政復議以及票據(jù)的資料。
王沒事的時候,喜歡看《肖申克的救贖》,里面的一個情節(jié)讓他產(chǎn)生“共鳴”: 安迪希望為監(jiān)獄建立一個圖書館,但沒有書,監(jiān)獄沒有經(jīng)費,他只好向有關部門寫信,為了得到第一批書,他每周一封信,連續(xù)寫了6年,后來,他增加到每周兩封,在他入獄的第二個10年間,圖書館落成了。
還有《阿甘正傳》,王清說他也喜歡看,因為傻傻的阿甘,讓他看到了自己的影子!翱纯淳筒还聠瘟恕,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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