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龑:絕對主義權威與憲法權威
發(fā)布時間:2020-05-25 來源: 人生感悟 點擊:
何謂政治,歷來聚訟紛紜,難有定論。但是,考察各民族生存樣態(tài),盡管各自秉承不同的歷史文化,但都面臨著共同的問題:我們是誰?從此問題出發(fā),政治具有普遍性的特征就是,政治面對的是“多與一”的問題。如外族入侵,本民族自然要以一個聲音說話,而日常生活里,自我與他者的區(qū)分顯而易見。這種關系,套用專門的概念表達就是權威和自治的關系。然而,權威和自治明顯是西方政治文化的語詞,帶有地方性特征,而二者構成的緊張關系,未必在其他地方性文化里成為問題。如在我國傳統(tǒng)里,個體自治是很難想象的,相應的權威和個體的沖突自然呈現出有別于西方的另一種形態(tài)。從社會心理角度來看,我們文化中的個體自我調整的彈性空間更大,對于權威的適應性更強,即便在社會利益進行大幅度調整的轉型過程中,也能形成較穩(wěn)定的秩序。不過,這種多少帶有寬容(tolerance)意味的個體道德,一旦隨著法制話語的滲入和法治目標的確立,就無法令人再有自豪感,現代憲法中的人民概念有賴于康德提出的積極公民的成長,而寬容難免不會變成縱容和遷就。因此,如果權威和自治的沖突在當下成為突出問題的話,如果不是過于強調個體自我調整的話,那么就有必要和可能分析一下權威。
權威最初應該和絕對主義緊密相連,近代以來,除了無政府主義之外,就筆者所知,尚沒有什么理論完全否認權威的必要性。因此,值得討論的就不是權威的必要性問題,而是權威的正當性問題,究竟是權威的存在就意味著正當性,還是權威是受目的約束的。如果說絕對主義意義上的權威必須被打破,那么哪些理論盡管否認絕對的權威,但仍無意識的為其辯護,或者理論本身其實內含著絕對性。
真理觀是社會科學追求客觀性而引出的一個形而上學范疇。且先不論真理本身是否真實存在,是否真的能被發(fā)現或掌握,值得關注的問題是,真理和真理實踐的區(qū)別在哪里。如法律論證理論認為,真理是通過論證得來的,每個主張自己的觀點的人都有論證的義務,相比起作為真理的觀點,論證更具有絕對性。因此,鑒于過去那種將真理和自稱掌握真理混同而導致絕對主義的教訓,無論是實證主義法學(Raz, Authority of law,1979)還是非實證主義(Alexy, Begriff und Geltung des Rechts,1992 )都不同程度的告別了這種一元本質敘事的真理觀。
由此出發(fā),假使權威仍舊保留在絕對主義的層面上,而這里的憲法取現代意義上的用法,現階段經常談及的憲法權威暗含著一個悖論,即“凡談論憲法權威暗示著取消權威”。于是,可以想見,在滿清政府立憲之時,其所涉及到的憲法權威問題,既然不意味著清政府主動放棄自己的絕對權威,那么這樣一個出自立憲派的提法無疑帶有很大的理想成分,以自欺始,以欺人終。因為語言決定了思維方式,以當時的語意,統(tǒng)治者是無法接受主動的放棄自己的權威。那么,這是否意味著憲法權威不過是一個過氣的說辭,倘如是,前面講的權威的必要性又當如何解釋?赡艿慕Y論是,在當前的語匯中,權威概念已經經歷了語意變遷。
權威無疑意味著服從,但是,服從并不完全因為是權威。事實上,權威的產生有著必要的歷史維度,即某個權威主體最初并不當然的就具備權威,而是經過了被服從者的承認和信任之后才取得的,如歷史上每次革命的成功為新的統(tǒng)治者提供了合法性,成就權威的往往不止是革命時的口號,還包括――而且是更重要的――革命時的獻身精神。進一步的,即便是取得權威,未必就是永久的權威。也就是說,權威和權威主體不同,繼受權威的主體并不當然等于通過革命獲取權威的主體。維持二者一致的條件是,繼受權威者仍有必要繼續(xù)為自己的權威地位進行論證。而保持這種融貫性(coherence)的價值和技術,就是憲政,F代憲法所確定的權威,除了其價值選擇,很重要的一個技術特征就是把權威和權威主體銜接起來,使權威主體通過憲法不斷自覺的為其權威地位提供論證,從而保證權威資源不致過量流失。而絕對主義的權威在歷史維度上的斷裂,不在于其過于強調權威的必要性,而在于對既有權威的消耗和流失視而不見。恰恰在這個意義上,強調憲法權威不是取消現有的權威,而是為了保證和維持原有的合法的權威。
換句話說,強調憲法權威不僅不意味著打破和取消現有的權威主體,相反有助于維護現有的權威資源。當前全國上下所呼喚的憲法權威毋寧是,現有權威主體必須通過憲法改變自己的治理方式,從任性的,少數人決斷的方式轉為理性的,最大多數人參與的商討模式,并且從制度上保證糾正機制(國家權力通過分工的論證模式)的存在,因為沒有一個制度體系是完美的,絕對的理性和絕對的權威一樣,至少按照目前的認知能力來看并不存在。此外,決定憲法權威成就的前提,還包括前述提到的思維方式的轉變,即從語意上和思維上放棄一元主義和對真理權威的迷信。
事實上,西方自由主義的智慧并沒有為取消統(tǒng)治和被統(tǒng)治這樣一種治理結構提供替代方案,從個體出發(fā)的自由也始終無法回避權威的必要性問題,在歐洲自由主義的憲法需要通過福利國制度來補足,在美國,或許可以從其不斷在國際上維護其龐大的帝國利益中看出端倪。而在我們的傳統(tǒng)里,要么是從個體角度出發(fā),無非是守著無政府主義(天高皇帝遠)和逆來順受兩端;
要么是從權威角度出發(fā),不過是上千年的治亂循環(huán)。憲法權威,至少從目前來看,是個值得深入下去思考的方向,盡管可能帶有以西方為主的地方性特征,但是“多與一”這個根本的問題是沒有國界和文化界限的。
。2005年7月22日, 基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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