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字子孟,河?xùn)|人也...閱讀附答案:河?xùn)|十三吼免費閱讀
發(fā)布時間:2019-03-22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文言文,完成4~7題。
胡建,字子孟,河?xùn)|人也。孝武天漢中,守軍正丞,貧亡車馬,常步與走卒起居,所以尉藉走卒,甚得其心。
時監(jiān)軍御史為奸,穿北軍壘垣,以為賈區(qū)。建欲誅之,乃約其走卒,曰:?我欲與公有所誅,吾言取之則取,斬之則斬。?于是當選士馬日,監(jiān)御史...與護軍諸校列坐堂皇①上。建從走卒趨至堂皇下拜謁。因上堂皇,走卒皆上。建指監(jiān)御史曰:“取彼!” 走卒前曳下堂皇。建曰:“斬之!”遂斬監(jiān)御史。
護軍諸校皆愕驚,不知所以。建亦已有成奏在其懷中,遂上奏曰:“臣聞軍法,立武以威眾,誅惡以禁邪。今監(jiān)御史公穿軍垣以求賈利,私買賣以與士市,不立剛毅之心、勇猛之節(jié),亡以帥先士大夫,尤失理不公,用文吏議,不至重法。黃帝《李法》曰:‘壁壘已定,穿窬不由路,是謂奸人,奸人者殺!’臣謹按軍法曰,‘軍正亡屬將軍,將軍有罪以聞,二千石以下行法焉’ ,丞于用法疑,執(zhí)事不諉上,臣謹以斬,昧死以聞。”
制曰:“《司馬法》曰,‘國容②不入軍,軍容③不入國’。何文吏也?三王或誓于軍中,欲民先成其慮也;或誓于軍門之外,欲民先意以待事也;或?qū)⒔蝗卸,致民志也。建又何疑焉?”建由是顯名。
后為渭城令,治甚有聲。值昭帝幼,皇后父上官將軍安與帝姊蓋主私夫丁外人④相善。外人驕恣怨故京兆尹樊福使客射殺之客臧公主廬吏不敢捕渭城令建將吏卒圍捕。蓋主聞之,與外人、上官將軍多從奴客往,奔射追吏,吏散走。主使仆射劾渭城令游徼傷主家奴。建報亡它坐。蓋主怒,使人上書告建侵辱長公主,射甲舍⑤門,知吏賊傷奴,辟報,故不窮審。大將軍霍光寢其奏。后光病,上官氏代聽事,下吏捕建,建自殺。吏民稱冤,至今渭城立其祠。
(節(jié)選自《漢書·胡建傳》
【注解】①堂皇:又作“堂隍”,官署的廳堂。②國容:國家(平時)的法令制度。 ③軍容:軍中(特殊)的軍法制度。④丁外人:人名。⑤甲舍:甲級住宅,指公主的住宅。
4.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
A.外人驕恣怨故京兆尹樊福使客射殺之客臧公主廬吏不敢捕渭城令建將吏卒圍捕
B.外人驕恣怨故京兆尹樊福使客射殺之客臧公主廬吏不敢捕渭城令建將吏卒圍捕
C.外人驕恣怨故京兆尹樊福使客射殺之客臧公主廬吏不敢捕渭城令建將吏卒圍捕
D.外人驕恣怨故京兆尹樊福使客射殺之客臧公主廬吏不敢捕渭城令建將吏卒圍捕
5.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guān)內(nèi)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
A.丞, 官名,意為承、輔佐。多作為佐官之稱,官名稱丞者俱系佐官。漢如御史中丞為御史大夫之佐,九卿之佐官徑稱為丞,所屬各署亦以丞為令之佐官,地方政府之縣令也有丞,即縣丞。
B.監(jiān)御史,官名。秦以御史監(jiān)郡,稱監(jiān)御史。在戰(zhàn)事緊張的時候,監(jiān)御史還有統(tǒng)兵作戰(zhàn)的權(quán)力。
C.軍正,古代軍中執(zhí)法官名稱,掌軍事刑法,自春秋時期起到漢代,先后都曾設(shè)置此官,漢又有軍正丞。這是我國最早的專職軍事法官。
D.聽事,指處理政事,也作“廳事”,語出《禮記·少儀》:“適有喪者曰比、童子曰聽事!
6.下列對原文敘述、分析,有誤的一項是( )
A.從渭城令胡建與帝姊蓋主等皇親國戚的斗爭中,可以看出胡建具有不畏權(quán)貴、敢于同惡勢力斗爭的精神。
B.胡建擔(dān)任軍正佐官的職務(wù),因清貧而無車馬,常步行與士卒生活在一起,用這種方式撫慰士卒,深得士卒擁護。
C.對于斬殺監(jiān)軍御史一事,皇上下詔,認為不一定要聽取文吏的意見,并舉了三王的事例,表示支持胡建的做法。
D.霍光知道胡建部下傷害了公主的家奴,有意保護胡建,故意不上報該案,不追究胡建責(zé)任。
7.把文中畫線句子翻譯成現(xiàn)代漢語。(10分)
①常步與走卒起居,所以尉藉走卒,甚得其心。
②蓋主聞之,與外人、上官將軍多從奴客往,奔射追吏,吏散走。
參考答案:
4.C
5.A “官名稱丞者俱系佐官”有誤,應(yīng)是“一般系佐官”。
6.D 霍光只是壓下公主的奏章,以保護胡建。
7.①常步行與士卒生活在一起,用這種方式撫慰士卒,深得士卒之心。②蓋主聽說此事,與丁外人、上官將軍帶了好些家奴門客前往,跑到那里追射胡建的差吏,胡建的差吏散逃。
參考譯文
胡建字子孟,是河?xùn)|人。孝武帝天漢年間,擔(dān)任軍正次官的職務(wù),因清貧而無車馬,常步行與士卒生活在一起,用這種方式撫慰士卒,深得士卒之心。
當時監(jiān)軍御史做奸邪之事,他打通北軍營壘的矮墻,將那里作為他做買賣的地方。胡建想殺了他,就與他的走卒相約道:“我想和你們一起殺一個人,我說抓他(你們)就抓他,(說)殺他(你們)就殺他!庇谑窃谶x士馬的日子,監(jiān)御史和護軍各部校排坐在廳堂上,胡建率領(lǐng)士卒小跑到廳堂下拜見(他們),趁(胡建)上了廳堂,士卒都上了廳堂。胡建指著監(jiān)御史說:“抓他!“士卒上前(將監(jiān)御史)拖下廳堂。胡建說:“斬了他!”(士卒)就斬了監(jiān)御史。
護軍的各部校都很驚愕,不知道為什么。胡建也有已寫好的奏章在自己的懷中,于是上奏道:“臣聽說過軍法,確立刑法來威服眾人,誅殺邪惡的人來禁止邪惡的事。如今監(jiān)御史公然打通軍營的矮墻來達到做買賣獲利的目的,(自己)私下里做買賣,而且跟軍士們一齊作交易,(如果)不確立堅定的同敵人斗爭的決心,(沒有)勇猛地打擊敵人的氣節(jié),(就)不能做士大夫的表率,(這就)特別失理不公。(如果)采用文職的意見,那就不能行重法。黃帝《李法》上說:‘軍隊的營壘已經(jīng)筑好,穿壁鑿墻不從正路走的人,這就是奸邪之人,是奸邪之人(應(yīng))殺!’我認真地按照漢軍制規(guī)定的:‘軍正是不屬于將軍(管轄)的,將軍有罪過,(軍正)可以將(他的罪過)表奏,對于秩奉兩千石以下的官吏,(軍正可以徑自)行法。 "我(作為軍正的次官)在以法斬監(jiān)御史上可能存在疑義,(但)我作為具體辦事的人不能(因事)累及上級,我慎重地將監(jiān)御史斬了,冒昧地犯死罪來稟告!
皇帝下詔書道:“《司馬法》上說:‘國家(平時)的法令制度不用于軍中,軍中(特殊)的軍法制度也不能用于國家的其他地方!ㄔ谲娭校┖伪芈犛梦睦舻囊庖娔兀肯、殷、周三代的王者有時在軍中立誓,希望軍士事先考慮他的意思;有時在軍門之外立誓,希望軍士先有思想準備來等待事情的發(fā)生;有時將兵刃交叉興著立誓,以達到激發(fā)軍士勇氣的目的。胡建又何必懷疑(自己)呢?”胡建由此名聲顯揚。
胡建后來做了渭城令,治理(渭城)很有聲色。正遇上昭帝年幼,皇后的父親上官安將軍與皇帝的姐姐蓋主(蓋侯的妻子)的情夫丁外人很要好。丁外人因此驕傲放縱,(這些人)與先前的京兆尹樊福有仇怨,于是派刺客射殺了他。刺客藏在蓋主家里,差役不敢抓捕。渭城令胡建帶領(lǐng)差役圍捕。蓋主聽說此事,與丁外人、上官將軍帶了好些家奴門客前往,跑到那里追射胡建的差吏,胡建的差吏散逃。蓋主讓仆射(官名,實際上是親信)檢舉揭發(fā)渭城令胡建的巡察們傷了蓋主的家奴。胡建報奏(巡察們是奉行公事)沒有犯什么罪。蓋主惱怒了,派人上書狀告胡建侵擾侮辱長公主,箭射公主的住宅(甲舍門:甲級住宅,指公主的住宅),明知差役傷了公主的家奴,為巡察們躲避罪責(zé)而隱瞞不報,故意不追究審查。大將軍霍光扣下了蓋主的奏報。后來霍光病了,上官氏代霍光主事,派差吏抓捕胡建,胡建自殺。胡建的下屬、百姓都替胡建喊冤,直到今天渭城還立著他的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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