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對資源開采業(yè)的經濟影響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9-08-20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摘要:資源稅由從量計征轉為從價計征會對資源開采業(yè)產生經濟影響。但資源開采行業(yè)稅負轉嫁能力的理論分析和對11家煤炭開采行業(yè)上市公司的實證分析表明:我國資源開采行業(yè)具有很強的稅負轉嫁能力。因此,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對資源開采業(yè)的經濟影響有限,但是很可能通過產業(yè)鏈向國民經濟其他部門傳導進而對其他行業(yè)以及宏觀經濟產生影響。
關鍵詞:資源稅;從價計征;稅負轉嫁;成本傳導能力模型
中圖分類號:F812.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3890(2013)06-0005-04
一、引言
資源環(huán)境問題已成為我國面臨的最嚴峻的挑戰(zhàn)之一。為解決我國資源稅存在的從量計征、征稅范圍窄、稅率偏低、難以適應保護自然資源、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的要求等問題,自2010年7月1日起,中央決定率先在新疆進行石油、天然氣資源稅由原來的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的試點改革;當年12月1日,又把石油、天然氣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試點擴大到西部地區(qū)的12個省、區(qū)、市;2011年11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的實施,標志著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的全面推開。
資源稅的改革會面臨很多問題,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資源稅改革將會對資源開采業(yè)造成什么樣的影響,以及資源開采企業(yè)轉嫁成本的能力如何。針對這一問題,國內外許多學者都進行了有益的研究,但縱觀這些文獻,不難發(fā)現,在探討資源稅改革對資源開采業(yè)的經濟影響時,多數從稅收轉嫁理論出發(fā),以宏觀分析為主,如徐曉亮(2011、2012)[1] [2],郭菊娥等(2011)[3],林伯強等(2012)[4]。與這些文獻不同,本文重點從中觀和微觀角度對相關問題加以研究,以彌補以往研究的不足。
二、資源開采業(yè)的稅負轉嫁能力分析
資源稅由從量計征轉為從價計征會直接增加資源開采企業(yè)的稅負成本。我們首先以稅負轉嫁理論為指導,從理論上分析資源稅改革對資源開采行業(yè)的影響。隨后,引入成本傳導能力模型,定量測算資源開采行業(yè)的稅負轉嫁能力。
。ㄒ唬┵Y源開采行業(yè)稅負轉嫁能力的理論分析
所謂稅負轉嫁是指這樣一種經濟現象:作為商品交換者的納稅人利用調高商品銷售價格或者降低商品購進價格的手段來將稅負轉嫁給購買者或供應者。根據經典的稅負轉嫁理論,我們可以直接通過納稅人與負稅人是否保持一致來辨明稅負轉嫁的發(fā)生情況。簡言之,在一筆交易中,若納稅人與負稅人為同一主體,則稅負發(fā)生了轉嫁;反之,則沒有發(fā)生。當我們運用以上理論來分析企業(yè)的稅收轉嫁問題時,可將企業(yè)的稅后利潤水平是否發(fā)生變化作為判斷稅負轉嫁的標準。理由是,在企業(yè)追逐利潤的過程中,稅收額與稅后利潤在數量上呈負相關。
商品經濟與自由定價機制的存在是稅負轉嫁發(fā)生的前提條件。而供需彈性,則是影響稅負轉嫁的最直接原因。稅負轉嫁存在于商品交易之中,通過價格的變動而實現。課稅如不導致課稅商品價格的提高,就沒有轉嫁的可能。稅負究竟如何分配,要視買賣雙方的反應而定,并且這種反應能力的大小取決于商品的供求彈性。
就商品需求彈性而言,商品需求彈性越大,其稅負轉嫁越困難,且向前轉嫁給消費者的少,向后轉嫁給原供應者的多;需求彈性越小,則相反;需求完全無彈性,稅負將全部向前轉嫁給消費者;需求完全有彈性,稅負可能全部向后轉嫁給原供應者。從供給彈性來看,商品供給彈性越大,其稅負越不容易轉嫁,且向前轉嫁給消費者的大,向后轉嫁給原供應者的;供給彈性越小,則相反;供給完全無彈性,其稅負只能向后轉嫁給原供應者;供給完全有彈性,稅負可以通過漲價向前全部轉嫁給消費者。
綜合來看,當某種商品的需求彈性大于供給彈性時,稅負前轉較困難,會更多地向后轉嫁或不能轉嫁,稅負會更多地由生產要素提供者或生產者自己承擔。當需求彈性小于供給彈性時,稅負前轉比較容易,會更多地由消費者(購買者)承擔?傊,商品的供求彈性是制約稅負轉嫁的形式及規(guī)模的關鍵因素。
因篇幅所限,我們僅簡單地對幾種典型資源開采行業(yè)的稅負轉嫁能力進行理論分析:
煤炭行業(yè)在稅負轉嫁中占據有利地位。首先,從煤炭供給層面來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十二五”規(guī)劃鼓勵煤炭資源整合,提高行業(yè)集中度,這將減緩煤炭供給增速;其次,從煤炭需求層面來看,電力、鋼鐵、水泥化工等行業(yè)對煤炭需求仍舊強勁,并且保障房建設等新增需求因素將進一步拉動煤炭需求增長。根據稅負轉嫁理論,可以認為煤炭行業(yè)的供給彈性大于需求彈性,故煤炭行業(yè)將資源稅負向下游轉嫁的能力較強。
原油天然氣企業(yè)具有很強的稅負轉嫁能力。首先,石油天然氣的需求旺盛。隨著我國經濟總量的持續(xù)擴大,國民經濟對于成品油和石油化工產品的需求與日俱增;其次,石油天然氣的供給偏緊。從資源結構來看,我國的資源儲備呈現出“富煤貧油少氣”的特點,石油天然氣儲量較少。通過對比石油天然氣的供需情況,我們認為原油天然氣具有很強的稅負轉嫁能力,即如果資源稅從價計征在全國推行,對原油和天然氣增收的資源稅會向下游的石油天然氣煉化加工行業(yè)轉嫁。
此外,由于有色金屬資源的稀缺性和國內對有色金屬的強勁需求,有色金屬采選業(yè)也具備較強的稅負轉嫁能力,即有色金屬開采行業(yè)很容易將資源稅負向下轉嫁給有色金屬加工和冶煉企業(yè)。
(二)資源開采行業(yè)稅負轉嫁能力的實證分析
為了定量分析資源開采行業(yè)的稅負轉嫁能力,本文引入“成本傳導能力”模型進行實證研究。該模型首先由任澤平等(2008)[5]提出,通過設計成本傳導能力指數(CTC)等指標,較好地反映各個行業(yè)轉嫁成本的能力及其變動情況。由于資源稅負的增加可以視為是企業(yè)物耗成本的增加,因此成本傳導能力模型也可以用于衡量在資源稅負成本增加的環(huán)境下,相關行業(yè)向下轉嫁稅負能力的測量指標。
“成本傳導能力”模型主要通過對成本傳導能力指數(CTC)的計算來衡量各個行業(yè)轉嫁成本的能力。假設第j行業(yè)價格漲幅為RMj=?駐pj,生產單位第j類產品對第i類產品的投入消耗成本為aij,則第j行業(yè)的漲價壓力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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