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媒體的社會責任 [新聞媒體的社會責任初探]
發(fā)布時間:2020-02-25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摘要】新聞媒體是整個社會的?望者,他們會用自己的方式對整個社會進行監(jiān)督。媒介倫理學認為社會的整體墮落是因為新聞媒體未能履行應盡的社會責任。新聞媒體究竟肩負著什么樣的社會責任,為什么會失職于社會大眾,又該怎樣履行社會責任是本篇論文的核心。
【關鍵詞】新聞媒體 社會責任 媒介審判
新聞媒體的社會責任論是對自由主義新聞理論的修正,即新聞自由不容侵犯,但新聞媒體必須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一、新聞媒體的社會責任概述
根據(jù)心理學家馬斯洛的“需求理論”,人的需求被分為五個等級。由低到高分別為:1“生理需求”,2“安全需求”,3“歸屬于愛”,4“被尊重”,5“自我實現(xiàn)”。不難發(fā)現(xiàn)“生理需求”是人類最本能,最低層次的需求。因此新聞媒體常常用滿足人們“生理需求”的手段來討好社會大眾。報紙上充滿了各種滿足人們偷窺欲的內容,比如娛樂八卦和社會名流的隱私。就連好萊塢電影的主流也無非是暴力與色情①。
這是整個人類社會集體墮落的佐證,因為只有當新聞媒體承擔起自己肩負的社會責任的時候,人類社會才會必然的走向民主。具體來說,新聞媒體對社會的責任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新聞媒體需要對傳播內容做量和質的分析
當今社會,新聞媒體關注的內容越來越廣泛,“軟新聞”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大已經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民生新聞如雨后春筍般的大量萌發(fā)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在這種情況下,新聞媒體本來應該鞭笞社會的陰暗面,承擔起不可推卸的社會責任,但在物欲橫流的社會中卻變得格外脆弱。
我們發(fā)現(xiàn)暴力犯罪,災難事故,娛樂八卦,一直都是媒體關注的焦點。這些負面新聞如果孤立地看起來,似乎沒有違背新聞道德和新聞真實性的價值原則,但是大量的犯罪報道會讓讀者對自己所處的社會產生什么樣的價值判斷卻不得而知。例如,20世紀30年代美國報紙上犯罪新聞激增,從而形成了報業(yè)的“犯罪新聞潮”致使當時的美國人普遍缺乏安全感。后來美國一家電臺播出了《火星人襲擊地球》的廣播劇,因為其劇情太過逼真,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大地恐慌。人們紛紛給警察局打求救電話,哭著喊著等待救援②。
有些新聞記者,會以新聞自由的名義進行新聞炒作,這樣很容易對受眾的認知形成誤導。與此同時,新聞媒體報道什么,報道多少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③。新聞媒體對傳播內容的取舍直接影響著受眾對社會的認知,影響著他們的價值觀。所以他們對傳播的內容做量和質的分析成了必須。
第二、新聞媒體要對“為”與“不為”進行權衡
雖然過多的披露社會的陰暗面會造成一定程度的社會恐慌,讓受眾形成錯誤的價值觀念,但媒體不能因此就放棄批判,社會的正義必須得到伸張。越是在風口浪尖,媒體就越要具有社會責任感。負責任的新聞記者無法對社會的丑陋現(xiàn)象坐視不理。
“為”與“不為”的權衡是尷尬的。我們可以用“守門人”這一學術理論來解釋這種尷尬。守門人的這個理論描述的就是媒介內容選擇的過程,指是否準許某一特殊的新聞報道,通過某一傳播媒介進入大眾視野的決定。守門人的地位在傳播活動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因為守門人的“為”與“不為”直接關系到社會大眾的切身利益。
先說“為”,只有守門人恪守新聞人的職業(yè)道德,不偏袒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抓住新聞的時效性,才有可能獲取“新鮮”的新聞價值。再說“不為”,新聞媒介必須把社會責任放到首位,不要為了經濟利益玷污了自己的形象。社會上有許多正義都要媒體去伸張,如果媒體迫于收視率(發(fā)行量)的考慮,一味的討好受眾就會有悖于職業(yè)道德。比如英國王妃戴安娜的死亡就與狗仔隊窮追不舍的暴露其隱私有關。如果媒體利用其“發(fā)言權”不顧報道對象的利益,不尊重客觀事實,無視自己的社會責任,這種“為”說到底是“為所欲為”,是“胡作非為”。
第三、媒介的社會責任還需要考慮受眾的感受
一個媒介是否成功,受眾最有發(fā)言權。受眾的力量媒介不敢忽視,可以說受眾的感受就是媒介的指揮棒。雖然新聞記者稱之為“無冕之王”但他們仍然要看受眾的臉色,學會見機行事④。
例如香港很多雜志都打“色情擦邊球”刊登美女的性感照片作為封面,試圖以此擴大發(fā)行量,但家長們對此表示擔憂。他們擔心這些內容會對其子女產生不良影響,害怕孩子會因此學壞。香港《東周刊》就因此?
二、新聞媒體的失職表現(xiàn)
在市場經濟的大環(huán)境中,媒體想要潔身自好,超然物外往往十分困難⑤,媒體正發(fā)生著“信任危機”。
假新聞的頻出致使記者在人們心中,形象大打折扣。就算是標榜新聞公正的美國,也常發(fā)生有違新聞道德的事情。媒介失職的最好例子就是媒介腐敗,媒介腐敗的實質是新聞權利的濫用,以此來謀取不正當?shù)慕洕,政治利益。媒介腐敗的具體表現(xiàn)如下:
第一,媒介對社會監(jiān)督的“變質”
實際生活中,有些媒體并沒有承擔應盡的社會責任,反而把自身的“話語權”當作“生財工具”以此謀利,“有償新聞”就由此而來。那些失職的媒體將媒介權利與他人進行交易,不惜以一己私利,敗壞整個媒體行業(yè)的尊嚴,這直接影響到整個媒體行業(yè)的聲譽甚至生存。
第二,新聞不真實與媚俗化
假新聞的出現(xiàn)原因首先是因為利益的驅動,其次是媒體的互相炒作,假新聞是對新聞“真實性”的最大傷害。表面上看假新聞的影響力很小,大多數(shù)情況下人們對它都一笑了之。但這會削弱新聞媒體的威嚴和影響力,新聞記者的社會地位也會因此貶值。不管是什么形式的新聞腐敗,受眾都不能容忍。從樂觀的角度說,權威媒體的失職會造成人人皆記者的局面,新聞媒體不復存在。從悲觀的角度講,媒體媚俗化是指媒體為了生存,討好受眾和廣告商,拿一些低級趣味的東西“喂飽”受眾。這種違背新聞倫理和道德的伎倆遲早會招致受眾的批評,媒體應該好自為之⑥。
第三,新聞侵權泛濫
新聞侵權也是讓受眾不滿的一個主要原因。它是指通過新聞手段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傷害。常見的新聞侵權有:侵害隱私權,侵害肖像權,侵害著作權等等。新聞法學家魏永征認為,在尊重他人權利的問題上,我們媒體存在著一些錯位,具體來說分為如下情況:
1、傳播功能的錯位。很多人認為新聞媒體對社會的監(jiān)督是無限制的,“新聞審判”蔚然成風,許多媒體以監(jiān)督的名義干預司法公正,不知不覺的用“新聞審判”取代了“司法審判”。從“我爸是李剛”到“藥家鑫”事件莫不如此。
2、傳播方式的錯位。新聞媒體常用不恰當?shù)姆绞较蛏鐣蓟蛘唠[瞞真相,甚至分不清“為”和“不為”。
3、權利主體的錯位。新聞記者往往充當被采訪者說話,肆意篡改當事人的觀點,斷章取義。
新聞媒體作為整個社會的?望者,只有承擔起應付的社會責任,才不會失職于社會大眾,才能促進社會的發(fā)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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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范榮康:《新聞評論學》,人民日報出版社,1988:54
④陸?:《傳媒生態(tài)學》,臺灣學生書局,2010:68
、蓐慅垼骸睹浇榕u論》,蘇州大學出版社,2005:115
⑥郭衛(wèi)華:《新聞侵權熱點問題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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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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