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玉和他的縣委書記們 [一個縣委書記的民主實驗]
發(fā)布時間:2020-03-03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一個村的由亂到治 “我不知道哪塊云彩會下雨,稍有風吹草動就可能出亂子。” 多年以后,趙超英以這樣的話語來表述自己初到河北青縣時的心情。
2001年他來到位于河北滄州地界的青縣擔任縣委書記,雖然他此前已經在其他地方擔任過縣委組織部長、縣長等職務,但是只有在成為一個縣的真正“一把手”后,他才感到做縣委書記的難處,尤其是當他面對村民上訪問題時。因為“穩(wěn)定壓倒一切”,各級黨組織對信訪都高度重視,在一個縣里,縣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
擺在趙超英面前的一個典型難題,就是時樓村的上訪。
這是一個只有500多口人的小村,卻是青縣有名的亂村。村民大多數(shù)都姓“時”,只是因為居住地域分成南院、北院。南院人多,選票多,當干部的自然多,得到村里好處也多,像去村辦紙箱廠上班等。北院人少,當干部的少,很難參與村里事務的決策,受益也少。兩院沖突愈演愈烈,北院上訪告狀不斷,先找鄉(xiāng)后找縣,解決不了又到市、省及國家有關部門“要說法”,成為有名的“上訪村”。鬧到后來,村民們提出“堅決分村”。
于是,縣委派出的工作組進駐時樓村。
“病根”找到了,“實際上,就是個政治參與問題”。工作組想,《村委會組織法》中規(guī)定“村委會可以召集村民代表大會”,可否以每十戶為單位,選一個代表,南北院都有份,坐在一起商量問題?根據(jù)村民提議,時樓設了一個村民代表大會主席來召集村代會,“南北代表”協(xié)商共同處理了兩件村務,但是,由于這種協(xié)商只是臨時“坐在一起”,協(xié)商停止后,雙方故態(tài)復萌。
為什么不讓民主協(xié)商成為制度呢?北院村民代表經選舉進入村代會,村民代表會變?yōu)榇鍍茸h事的常設性的議事、決策和監(jiān)督機構,大家雖然還為一些老問題吵來吵去,“但畢竟有了個正式、公平的吵架的地方,最終還得服從多數(shù)代表的意見!毙膽B(tài)平和了,注意力轉向生產和建設,時樓村修了路燈,打了機井,接了有線電視,辦理了新型合作醫(yī)療。
一個村由亂到治的經歷,觸動了青縣決策者的思考。
是“村民自治”還是“為民做主”
自打農村實行“大包干”后,作為一個基層出身的干部,趙超英就明顯地感受到:農民“不聽話”了!再后來是干群關系緊張,上訪農民越來越多,大部分村子“兩委”之間鬧矛盾。
面對農村越來越多的告狀上訪,他認為問題的根源在于農村的黨支部軟弱渙散,不像過去那么負責任,農村黨支部、農村黨員先進模范作用發(fā)揮得不好!安「闭业,“藥方”也就開出來了:整頓農村黨支部。
趙超英親自起草文件,提出整頓改造農村黨支部,“不換思想就換人,不換作風就換人,就是要發(fā)揮農村黨支部的作用”。
“當時我們沒看到農村黨支部之所以出現(xiàn)各種問題的根本原因,沒看到背后體制的根節(jié)!闭卯敃r上邊也提出加強農村黨支部建設,強調選一個好支書,建一個好黨支部。
但是結果不如人意,趙超英甚至認為自己的做法“是反面嘗試”,“我回過頭看,是我們錯了,并不是農村黨員干部軟、不負責任。他們只是明白不能再像過去那樣干了,必須要變,但他們不知道怎么變。而我們卻總是說要‘堅持這個、堅持那個’,不讓變。生產力發(fā)展了,生產關系調整了,你的體制不變、工作方法不變怎么行!逼得基層干部狼狽不堪!
趙超英說他一直繃著思考這根筋,但是“到底農村應該怎么改,應該怎么去搞,找不到一條路子”。
青縣時樓村的變化,讓他模糊地看到了問題的答案和解決問題的希望。
時樓村的矛盾其實是前幾年的農村深層次矛盾的縮影。如果說,時樓村的“病根”就是個“政治參與問題”,那么所謂的“政治參與問題”的實質,不就是農民要自己當家作主嗎?經濟上的自主、自立逐步喚醒了他們的主體意識,他們不僅要自主經營、自謀生存,而且還要在與此相關的各個方面當家做主。傳統(tǒng)的“黨支部一班人”“說了算,定了干”的“為民做主”的領導體制、領導方法,顯然與這一切不是完全匹配甚至是相沖突的。這樣的沖突導致一些地方頻頻上演上訪以及各種各樣的群體事件。這些事件背后的問題是共性的:自主、自立的農民不再心甘情愿、別無選擇地接受領導了,他們自信自己有條件也有能力管好自己的事務,村民自治意識覺醒了。
是順應村民覺醒的自治意識,還是繼續(xù)堅持原來“為民做主”的領導體制?
成功的新村治模式
如石擊水,時樓由“亂”到“治”引發(fā)連鎖反應,新的村治模式在青縣迅速推開。
2002年9月至2003年1月,青縣分兩批在23個村進行了新模式試點。2003年年初以來,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以村民委員會換屆為契機,在全縣推廣。到目前,全縣345個村全部建了村民代表會議。
村民代表會議是經常性議事機構,村民代表由全體村民選舉產生。經村民會議授權,村民代表會議享有決策權和監(jiān)督權。不同農戶選出的村民代表,都可以在村代會這個常設性平臺博弈后形成決策。村委會對村代會決議如有異議,可提請村民代表會議復議,或建議召開村民會議做最終決定。村民會議確定的合法決議,村委會必須執(zhí)行,否則應提出辭職。村黨支部主要在政治、思想和組織上發(fā)揮領導作用。
縣委書記趙超英用三句話概括這種機制:黨支部抓大放小,領導核心到位;村代會由虛變實,決策監(jiān)督到位;村委會依法管理,職責權力到位。
按照新模式的要求,村代會研究的議題來自三個渠道:黨支部、村委會、村民代表。而村代會研究形式的決議只有一個“出口”,就是村委會。由幾個村干部拍板決定村務的狀況從此被打破。
青縣345個村,共有6325名村民代表,青縣為每名代表刻了一枚小圓章,上書某某村村民代表和代表名字。村民代表反映各自聯(lián)系戶的意見,而且要在會議記錄、特別是決議上加蓋自己的小圓章。為了不耽誤村民代表正常生產活動,村民代表會一般選在晚上活動。新模式實行前,許多村民代表“給錢開會都不去”,而現(xiàn)在每逢開會主動去,而代表們高漲的熱情又帶來了村莊的巨大變化。
農民人均純收入由2002年的2842元上升到2006年的4018元。2003年到2005年,全縣用于農村文明生態(tài)村和公益事業(yè)建設的投入達1.89億元,是前3年的4倍。村風村貌煥然一新。村干部不干事難,不廉潔更難。因為村里每干一項工程,村干部都得給大家讀賬,理財小組隨時核對賬目,工程結束后賬目公開。一個招待費多了,村代會上討論決定不合理的開支不給報。結果村主任年工資1萬元只拿到8000元,被扣掉2000塊餐費。
事實勝于雄辯。2003年,青縣農村信訪總量比2002年下降11%,2004年又比2003年同期下降26.8%,2003年以來,全縣有37個“上訪村”自動息訪,如今,因村班子問題上訪的基本絕跡。
趙超英也不再整天害怕“稍有風吹草動就可能出亂子”,“現(xiàn)在也不是沒事,每個村莊都是一個小社會,不可能沒有矛盾沖突,但現(xiàn)在有事一般自己能解決,有這樣的機制,就像有病可以自愈一樣!
爭議中的“青縣模式”
趙超英坦言,村代會在全縣都鋪開了,但是運作好的占到30%,一般的占到50%、60%,差的占10%-20%。
真正的壓力是那個永遠都有實際殺傷力的“大帽子”――“淡化黨的領導”“架空黨的領導”。有人質疑“支部書記還是不是‘一把手’?”“支書說了不算,村民說了算,基層黨組織會不會被邊緣化?黨的領導又如何體現(xiàn)?”
“黨支部在村民自治體制以外說自己是‘核心’,沒有用,沒人聽。硬當‘核心’反會壞事。必須進到體制中去,贏得民心才行!薄肚嗫h村級組織規(guī)則》規(guī)定:村支書要競選村代會主席。也就是說,黨支部借助村代會這個載體進入村民自治體系,與村民“綁”在一起,實現(xiàn)了加強黨的領導、農民當家做主、依法辦事三者的有機統(tǒng)一。威信低、形象差、能力弱,未能當選的,一般要調整。實際上就是,競選失利的村支書要引咎辭職。
有了民心,不愁核心。2006年青縣村“兩委”班子換屆,293個村的黨支部書記連選連任,比例達92.2%,2622名黨員被推選為村民代表,占村民代表總數(shù)的41.5%。4年來,青縣農村青年踴躍申請入黨,每年新發(fā)展農村黨員近500-600名,是之前的3倍。
“歸根到底,黨在農村的執(zhí)政要過好民主這一關。變直接‘為民做主’為領導‘村民做主’,政治上和諧了,農村社會才會整體和諧!壁w超英說。
當然,也有人對此不理解:村代會是村民自治組織,干嗎非讓村支書摻和進去?也有人評價甚高,說這正是“青縣模式”破題之處,有膽量、有智慧,是憂黨、憂國、憂民之舉。趙超英說“這不只是為黨,更是為了群眾。放棄黨的領導,是不負責任的!
趙超英對“青縣模式”充滿信心。然而,質疑的聲音并沒有消退,“青縣模式”也沒有被普遍認可,更沒有得到大面積的推廣。
8年前,和趙超英同時交流的縣級干部大部分已經得到提拔重用,遠走高飛了,只有趙超英仍然在大運河邊的青縣繼續(xù)著他的實驗,擔任著縣委書記。
編后
胡錦濤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提出,要堅定不移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特別強調要發(fā)展基層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實的民主權利。青縣的民主實驗無疑是對總書記報告的一個最令人欣慰的印證。
在青縣民主實驗實行之初,曾經有人發(fā)出這樣的疑問:村里的事情,村民說了算,基層黨組織會不會被邊緣化?黨的領導又如何體現(xiàn)?然而,青縣這幾年的實踐,黨組織的作用不但沒有削弱,反而有所加強。原因很簡單:得了“民心”,不愁“核心”。事情辦得合理,有利于維護群眾利益,自然得民心;而要想事情辦得合理,就必須充分體察民意,集中群眾智慧。
青縣的民主實驗證明,村民民主權利落實到位,農民干勁足了,經濟也就上去了。事情辦得合理了,群眾的心氣自然就順了。這一切最后形成的結果,就是黨組織的威望上升,核心地位得到加強。
可以肯定的是,村民自治,并不是不要黨的領導,問題是怎么個領導法。只有真正走進老百姓的心里,才能真正順應民意,才能得到民心。我們欣慰地看到,青縣的探索,不僅解決了村治模式的問題,而且解決了基層黨組織如何加強的問題,找到了“加強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依法辦事”有機結合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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