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會科學評價中“質”與“量”相結合的評價框架研究]質和量的關系是

        發(fā)布時間:2020-03-10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摘要]在對人文社會科學評價中的主要方法進行分析的基礎上,針對當前人文社會科學評價中對數(shù)量和質量(質和量)的評價失衡的問題,探討評價過程的復雜性特征,定性與定量的方法屬性,著重分析人文社會科學評價中質與量的關系,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一個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評價框架。
          [關鍵詞]科學評價 人文社科 定量分析 定性分析
          [分類號]G250
          
          盡管當前國內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領域碩果累累,但伴隨的粗制濫造、低水平重復及抄襲剽竊事件卻層出不窮。從總體上看,人文社會科學的評價失范狀態(tài)是造成這種“泡沫學術”的原因之一,特別是人文社會科學的評價中未能處理好評價對象“質”與“量”的關系。關于這點已有不少學者發(fā)表了自己的意見,例如:葉紀元指出,目前學術評價上存在著質量和創(chuàng)新力評價弱化、過分數(shù)量化、過分形式化、過分行政化和評審專家人情化、評價結果軟化等問題;劉大椿指出,造成現(xiàn)行人文社會科學評價管理中學術成果“質”與“量”評價倒置的原因除了管得太死、評價的角度太單一等因素外,更重要的是理性缺失對人文社會科學評價視角的侵蝕,忽視更應該追求的東西――搭建“量”與“質”的橋梁。因此,從微觀層次上厘清人文社科學術評價中的“質”與“量”的關系及其結合的方法,即尋求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法,對促進人文社會科學評價的健康發(fā)展具有重要意義。
          
          1 人文社會科學學術評價的主要方法
          
          1.1 以定性為主的評價方法
          定性評價是指某專業(yè)領域的專家基于自身對本專業(yè)的認知、理解、經(jīng)驗以及造詣等對被評價對象給予評判。定性評價的最主要形式就是專家評議,評議專家判斷時的依據(jù)一方面是評價客體即參評成果所反映出的信息,另一方面是評價專家即評價主體儲存在大腦中的學術信息與經(jīng)驗信息。這兩種信息在專家的責任心與職業(yè)道德指引下進行復雜的信息匹配與價值判斷,從而得出或評語或打分等各種形式的評價結論。
          盡管同行專家是最具評論資格的主體且評價時能深入到評價對象的深層內容,但這種評價方式不能避免專家判斷時的個人主觀性。專家評價的個人主觀性包括多個方面,首先這種評議是基于業(yè)內專家的個人造詣,而人的能力總是有限的,即使專家對本研究領域有深厚的積累,也難以對所有的研究方向面面俱到。其次,在中國這個人情網(wǎng)絡強大的國度里,個人往往難以避免人情世故的影響,在對本身具有主觀性色彩的人文社會科學評價中難以脫離這種負面影響。往往導致對評價對象做出有失公平的評價。再次,隨著研究領域的拓廣和研究方向的日益精深,對任何評價個體來說評價工作都是一項復雜的工作,并且多個評價者難以達成共識導致,從而評價的信度降低。
          
          1.2 以定量為主的評價方法
          定量評價方法主要是用科學計量法借助一些能表征文獻科研貢獻的指標通過統(tǒng)計計量進行評價。目前科學計量的指標越來越多地與多種管理工程中的決策方法相結合,形成更為綜合的定量評價方法。對于人文社會科學而言,論文、著作、研究報告等是研究成果的最主要的載體形式,計量這些成果的數(shù)量關系成為衡量科研工作質量的重要途徑。因此,科學計量學是目前人文社會科學評價的重要方法。
          以引文量為基礎的文獻計量分析又是科學計量中常用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利用各種數(shù)學和統(tǒng)計學的方法以及比較、歸納、抽象、概括等邏輯方法,對期刊、論文、著者等各種分析對象的引用或被引用現(xiàn)象進行分析,以揭示其數(shù)量特征和內在規(guī)律的一種科學計量研究方法。但目前文獻計量學的發(fā)展階段仍停留在文獻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的計量基礎之上,這種基于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的計量結果可以輔助文獻的管理和應用。通過引文量以及以引文量為基礎的統(tǒng)計指標進行人文社會科學評價目前還存在很多不妥之處,例如,常用的影響因子測度的是論文發(fā)表兩年內的被引情況,而人文社會科學的引用周期存在差異且應用周期比起自然科學長得多。
          
          1.3 定性與定量方法的屬性對照
          以同行評議為代表的定性評價方法和以科學計量為代表的定量評價方法在評價的理論、出發(fā)點以及評價效果上都有諸多不同之處,可以視為兩種相對獨立的方法。兩種方法都有各自的優(yōu)點,但同時又有自身的不足和缺陷,因此依靠單獨定性或定量的評價方法難以得到滿意的評價結果,有必要找出兩者的主要差異作為相互輔助的基礎。通過對目前人文社會科學主要評價方法的分析,得出了兩種方法的主要差異(見表1)。
          從表1可以看出這兩種相對獨立的評價方法之間存在諸多差異,而這些差異可以形成互補。總體而言,目前定性的專家評價方法比起偏定量的科學計量方法更能較客觀地對人文社會科學進行評價,這也是目前人文社會科學重大項目評價的主要方法?茖W計量方法在數(shù)據(jù)處理上多借助于統(tǒng)計軟件,因此其效率比前者高而成本卻遠比前者低。但同行評議和科學計量法作為兩種主要的評價方法在人文社會科學的評價過程中不存在孰優(yōu)孰劣的問題,目前的科學計量方法之所以存在諸多爭議是由于未能將方法更好地適應人文社會科學的評價需要。下文將以人文社會科學學術評價的特征作為切入點,具體分析專家評議法和科學計量法應該如何相互支撐實現(xiàn)人文社會學科的更客觀、滿意的評價。
          
          2 人文社會科學評價過程的復雜性特征
          
          2.1評價過程中價值的短期不確定性
          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的是具有模糊性和不確定性的復雜人文社會現(xiàn)象,在研究過程中具有主觀性和隨機性等特點。目前存在多種關于人文社會評價的描述,其中婁策群將評價描述為一種價值判斷過程,一種基于事實判斷之上的價值判斷、一種共識性價值認定的方法、一種學科發(fā)展的知識自覺、一種科研管理手段、一項社會經(jīng)濟活動的核算,這種描述方法比較全面地揭示了人文社會科學評價的概念和內容。而人文社會科學的評價主要是指對評價對象的實質內容進行深入評價,其核心是對“創(chuàng)新能力”的評價,而評價結果的客觀性最終依賴于時間的檢驗。人文社會科學的重大成果不能像自然科學那樣能起到立竿見影般的預期效果,其成果的發(fā)揮是循序漸進的。只有當社會大多數(shù)主體接受并使用時,它才能真正發(fā)揮功能。而這一過程對人文社會科學而言相對是漫長的。要在短時期內給予科學客觀的評價需要更多的信息和更先進的評價方法來處理這些龐雜的信息。
          
          2.2 評價過程中的主觀復雜性
          2.2.1人文社會科學價值的主觀復雜性評價過程是對評價對象已經(jīng)發(fā)揮的、正在發(fā)揮的和潛在發(fā)揮的功效的測度、判斷和認同的過程。價值從哲學上講是指在主客體相互關系中,客體是否按照主體的尺度滿足主體需要,是否對主體的發(fā)展具有肯定的作用,這種作用或關系的表現(xiàn)就成為價值。由于評價是主體依據(jù)一定的價值標準對客體進行評估,因此人們進行價值測度活動時不僅要從當前的客觀事實出發(fā),依據(jù)客觀規(guī)律對事物的客觀屬性做出測度,還要根據(jù)自身群體的需要預先設想這種評估和選擇可能達到或實現(xiàn)的 目標。使得評價結果能夠滿足人們的需要,并能給人們帶來利益,即評價要主觀符合客觀的同時,也要求主體對客體的判斷符合主體的需求。
          人文社會科學評價中的主觀性是本身具有的,因為評價中的價值是評價主體主觀感受到的,是人們對客觀存在的事物從各種各樣的分析中主觀抽象出來的。這種主觀性有其積極的意義也有負面的影響,一方面,評價主體可以發(fā)揮主觀能動性補充評價過程中的信息不足,并且可以將不可直接評價的因素轉化為間接測度的指標;另一方面,這種主觀性也導致了評價過程中的個人主觀性。
          2.2.2人文社會科學評價規(guī)范的主觀復雜性評價主體評價的不是評價對象的載體而是載體承載的內容價值,是主客體間客觀實在的價值關系,評價活動的目標就是解釋這一價值關系。評價尤其是科學意義上的評價是對價值判斷的規(guī)范化和精確化,不再是個體的任意評論或某種純粹主觀情感、口味的表達?茖W評價呈現(xiàn)為參照一定標準。依照一定程序,對評價對象的價值進行的估量。價值測度結果取決于兩個方面:一是價值因素,即評價者的價值標準;二是事實因素,即客體或評價對象的客觀活動記錄。
          由于評價主體的價值觀和感受程度的不同,對相同的評價對象也會形成存在諸多差異的評價結果,但同時人們在價值觀念上又會表現(xiàn)出不同程度的共同性和客觀性。這使得對特定事物形成群體判斷成為可能。人文社會科學評價的規(guī)范和標準是專業(yè)領域科學共同體共同認可和遵照的,因此在以求真創(chuàng)新為重的人文社會科學評價中,只有通過同行評議才能解決以共識性批判為手段的價值認定,而目前以數(shù)據(jù)統(tǒng)計為主的科學計量方法還難以識別評價對象的創(chuàng)新程度。另外有些難以量化的評價指標需要通過科學共同體以主觀方式將其轉化為可以評價的間接性指標。
          
          3 定性與定量評價的方法屬性分析
          
          3.1目前評價方法存在的主要問題
          3.1.1正視引文分析的功能角色成果被引用是最普遍的一種學術現(xiàn)象,論文引證數(shù)量也是目前最常用的評價成果質量的方法。引文分析在知識傳播中有著知識導航的作用,可以系統(tǒng)地闡述并分析學科結構、學科定位及學科特征,通過引文網(wǎng)絡可以發(fā)現(xiàn)知識傳播和發(fā)展的脈絡,為科研工作者提供所需的支持性材料,這才是引文的目的。目前通過引文分析評價科研成果的價值是對引文分析的真正功能的誤用。至少以引文分析為代表的科學計量方法目前還難以承擔起科學評價的任務。由于文獻引用的目的和作用存在諸多差異。粗略的劃分包括概念的引用、評判性引用和文章觀點的引用等,因此并不能說明被引量大的論著就一定比被引量少的成果上乘,因為作者對論著的引用具有復雜的動機。
          概念性引用作為引證文章的列舉性引證,并不能直接說明被引用對象內容的價值,而批判性引用更是對被引文的負面性批判。將引文分析作為評價的參考指標,分清引用類型尤其重要,只有提出了具有創(chuàng)新性論點而被引用作為支撐性材料的引用類型,才可說明被引文獻的指導性、創(chuàng)新性和其價值的被肯定性,也只有這種情況下才可將引文量視為對引證文獻做出了貢獻而作為評價的指標,因此評價科研成果價值的方法是深入了解其內容。以引文量為基礎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只能間接反映被評價對象的價值。因此,需要對引文量作進一步分析,而不能直接作為評價的指標。
          3.1.2綜合性評級方法的使用需更多驗證
          為了能將定性得到的數(shù)據(jù)和定量得到的數(shù)據(jù)結合起來,目前研究人員多引用一些用于工程管理和決策的方法以追求能通過合理的方式將兩種數(shù)據(jù)結合。盡管這些方法都借助于嚴密的數(shù)學邏輯推理,但這些工程評價方法用于評價帶有主觀人文性質的評價對象時往往難以湊效,并且還存在諸多不妥之處。因此,在應用這些綜合評價方法對人文社會科學評價時,需要根據(jù)評價的目的進行適當?shù)母脑,只有?jīng)過驗證可行的方法才可引入到人文社會科學的評價工作中。
          
          3.2 評價中“質與量”與“定性與定量”的關系
          目前,科學評價多注重定性與定量方法的結合,但是“定性與定量”并不是等同于“質與量”。“質與量”是指學術評價中的兩個角度和層次,而“定性與定量”是指評價中所用的兩種方法。評價方法服務于評價目的,而定性與定量方法也不能孤立使用而需要相互結合。對復雜對象的評價過程中,只有同行專家才能對評價對象的“質”做出評判,至少目前離開同行專家專業(yè)深入的甄別,僅使用統(tǒng)計方法是有缺陷的。同時。對“質”的判斷不但需要定性的分析,也需要通過相關統(tǒng)汁數(shù)據(jù)提供更全面客觀的信息,而以客觀數(shù)據(jù)為基礎的定量方法是擺脫專家個人主觀性影響得到客觀結果的重要途徑。簡而言之。只有通過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的完善結合,才能滿意地得到評價對象的“質”。
          
          3.3 人文社會科學評價的基本過程結構
          針對人文社會科學評價的復雜性,需要將評價過程中評價對象的價值構成分解,并將專家評議和科學汁量方法的屬性分解。通過這種分解方式深人人文社會科學定性及定量評價方法的使用過程,從而探尋兩者結合的契合點。如圖1所示:
          從圖1可知,在人文社科學術評價中,應根據(jù)評價對象自身的特征將其價值構成分解。依照一般的分類理論將評價對象的價值分為理論價值、應用價值、創(chuàng)新性價值和功能性價值等主要指標。在實際評價過程中,需要將價值構成分解到更為詳細的指標體系。指標的選取要便于專家的量化,這樣才能讓同行專家給予更客觀的評價。
          通過解析專家評議和科學計量各自的方法屬性和特征,構建出專家評議和科學計量在評價中的角色和位置關系。通過科學計量以及以能綜合計量“影響因子”、“H指數(shù)”以及“特征因子”等文獻計量指標的綜合評價結果作為專家評議的參考,可更好地消除專家在評價過程中的個體主觀性和科學計量方法在評價過程中對“質”的忽略。
          
          4 定性與定量方法相結合的評價框架
          
          4.1 評價過程的前期分類工作
          4.1.1 評價對象的合理分類
          由于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領域龐大。不同領域、專業(yè)的評價指標體系應該針對自身的特點,但各個專業(yè)領域都有相對獨立的評價原則,兇此不同領域的對象一般不具有比較的意義。這就需要對評價對象進行評價體系分類。首先,基礎性。理淪性研究和應用研究不能共用一套評價標準和指標體系。相對而言,應用性研究更重視于短期受益,而基礎性理論研究更側重其長遠的理論指導意義。如果用應用性項目的指標衡母基礎性研究的價值,其結果勢必是適得其反。
          4.1.2 評價深度的層次劃分根據(jù)前面的討論,目前人文社會科學的評價從方法范疇上可主要劃分為專家評議和科學計量兩種。從評價深度上則可分為對評價對象外部數(shù)量特征的計量統(tǒng)計和對知識內容或知識單元進行的“質”的評價。前者是簡單、粗糙的“量”的統(tǒng)計,是以發(fā)表論著數(shù)、被引頻次、影響因子、即年指標、期刊影響廣度、地域分布、半衰期等多種指標進行的形式評價。對“質”的評價不能對科研成果斷章取義,而 是需要深入到評價對象的知識單元層次,最終對評價對象形成基于知識內容的評價結果。
          人文社會科學評價的宗旨是對評價對象的價值做出論斷,以服務于評價的目的,對人文社會科學而言就是科研成果對于社會群體影響力的評價!百|”是“量”的前提,對于科學評價的評價對象來說,沒有“質”的保證,“量”越多,往往越容易引起魚龍混雜而造成科研資源的嚴重損失。學術科學評價的目的是給予評價對象合理的價值評估,對評價對象的“質”給予合理的定位。從哲學意義上講,任何評價對象都通過一定數(shù)量的價值單元構成其整體價值,而同時評價對象任何“質”的特征都要依托于可以統(tǒng)計的“量”。因此不存在沒有數(shù)量因素的質量,反之亦然。“質”與“量”的共存關系決定了評價過程中兩個方面都要兼顧。
          
          4.2 定性與定量方法相結合的評價框架
          通過上文的分析可知,在評價過程中定性和定量方法需要結合使川。在此筆者使用倒置樹形構建人文社會科學評價過程巾定性與定量方法結合的評價框架,依據(jù)評價信息資源的特點交叉使用兩種方法,兩者結合的評價框架如圖2所示:
          在樹形結構中將末端的評價指標視作樹形結構的葉子節(jié)點。從上文分析可知綜合評價方法有自身內在邏輯機理,而單一層次不能全面體現(xiàn)評價對象的價值,但同時層次過多會減少方法的穩(wěn)定性和準確度,目前一般使用三級評價指標結構。在評價過程中從葉子節(jié)點開始,定性及定量的交叉應用直到樹形結構的根節(jié)點即評價的最后結果,其具體方法如下:
          第一步,葉子節(jié)點價值評價。在評價過程中運用專家評議等定性方法對葉子節(jié)點的價值在知識單元層次上給予評價,依靠參加評議的科學共同體做出評價對象的創(chuàng)新性以及其他價值的判斷。同時,使用科學計量等定量方法得出評價對象“量”的特征給予專家參考,確保整個評價過程建立在“質”的基礎之上。葉子節(jié)點的評價是評價過程中最為關鍵也是最為復雜的一步,它猶如建筑物的地基,是整個評價是否科學客觀的基礎,在這一步中要從微觀著手,以定性方法為主,并以定量方法為輔。
          第二步,指標層的價值評價。在第一步的基礎上運用綜合評價方法得到葉子層級指標的價值,即子指標層的評價值。將這一計算結果作為計算父指標層的評價數(shù)據(jù),繼續(xù)運用綜合評價方法處理父指標層的評價值,并由同行專家給予價值的及時修正。在這個過程中繼續(xù)運用科學計量方法形成對專家評價的輔助數(shù)據(jù),最終得到父指標層的綜合評價值。
          重復這一過程,由此通過定性和定量方法的交叉使用直到樹形結構的根節(jié)點,得到計算結果即為評價對象的最終評價值。在這個由下及上的評價過程中綜合使用了專家評議及科學計量方法,并通過綜合評價法使得層與層之間的評價聯(lián)系起來最終得到評價結果。
          
          5 展望
          
          人文社會科學因涉及人的主觀價值感受,因此與自然科學相比評價的方法和過程更為復雜,F(xiàn)階段其評價對象的個體價值需要同行專家來評估,但專家評價存在主觀性、專家的知識及喜惡偏好等因素的干擾,評價的客觀性和信度等將受到影響。計量分析雖然客觀,也有大量的數(shù)據(jù)與指標可用,但用于評價的計量方法與指標都明顯存在著較大的局限性。因此。僅依靠同行專家評價或者僅依靠計量方法評價都是不完善的。因此,科學有效的方法是將兩者有效地結合。目前,對于人文社會科學評價存在的偏數(shù)量。重短期的問題,需要從事科學評價的科學共同體制定出評價理論體系和評價的規(guī)范性制度,從宏觀上完善評價準則和評價方法,給人文社會科學評價以指導和規(guī)范;從微觀上繼續(xù)探索人文社會科學評價中定性及定量的結合方法。本文雖然提出了一個兩者結合的評價框架,但專家評價的方法與過程需要進一步研究,以形成完善的理論與規(guī)范的操作方案;同時,不同層次的科學計量指標與方法也需要作進一步的研究與篩選。并需要通過實踐不斷創(chuàng)新與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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