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樹勇:英國學派的研究方法及其演變

        發(fā)布時間:2020-05-23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內容提要:英國學派有兩個最基本的方法論立場,一是人文主義或非實證主義方法論;二是從整體主義的、文化的角度研究國際關系。以巴特菲爾德、懷特、布爾、文森特等對國際社會的不同理解方法為例,可以看出英國學派的研究方法也處于不斷變化之中,大體上先后經歷了以下幾個階段:從歷史神學方法向比較史學方法轉變,從傳統(tǒng)研究方法向社會科學方法轉變,并逐漸靠近社會批判理論與后現代主義等多元方法。英國的歷史與學術傳統(tǒng)、國際關系與世界格局的變化、學派本身的發(fā)展規(guī)律與代表人物的理論創(chuàng)新意識以及美國國際關系理論思潮的影響,這些因素推動了其方法的演變。

          

          關鍵詞:英國學派;方法論;演變;啟示

          

          英國學派的基本研究方法

          

          研究國際關系,正如研究一切社會科學一樣,大致有三個層次的方法。第一個層次是哲學方法論(methodology),在這個層次上,國際關系研究主要有經濟學方法論和社會學方法論之分,或者集體主義方法論與個體主義方法論之分。時下學界討論較多的科學主義與人文主義之爭,也是在這個層次上展開的。第二個層次是方法、方式(approach),這個意義上的方法與學科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如歷史學方法、倫理學方法、未來學方法、法學方法、分類學方法,一些二級學科或交叉學科(理論),也常常被稱為方法,如比較史學方法、歷史地理學方法、政治經濟學方法、國際政治經濟學(IPE)方法、國際政治社會學(IPS)方法。第三個層次是比較微觀意義上的方法(method),這種方法比較具體,類似統(tǒng)計、調查問卷等使用的方法。我們講英國學派的基本方法論立場,主要針對第一個層次即哲學方法論層次,本文所講的英國學派研究方法演變,主要是指在哲學方法論總體不變的框架內,其他方法發(fā)生何種變化。

          

          英國學派是當代國際關系理論研究中影響日益彰顯的一個思想流派,其核心成員包括愛德華·卡爾(E.H.Carr)、查爾斯·曼寧(C.A.W.Manning)、赫伯特·巴特菲爾德(HerbertButterfield)、馬丁·懷特(MartinWight)、赫德利·布爾(HedleyBull)、約翰·文森特(JohnVincent)、亞當·沃森(AdamWatson)以及近年來活躍在英國理論界的巴里·布贊(BarryBuzan)等人。①近半個世紀的英國學派發(fā)展史,呈現出三個顯著特點:一是以近現代歐洲為主要背景的國際體系與國際社會及其發(fā)展作為研究對象;二是有固定的學術交流機制,幾代學派領袖具有明顯的師承關系,比如巴特菲爾德是懷特、沃森的老師,懷特是布爾的老師,布爾又是文森特的老師;三是學派具有鮮明的方法論立場。

          

          英國學派的基本方法論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個方面是英國學派的人文主義(humanity)方法論,它與實證主義(positivism)相對。在國際關系理論研究領域,兩者的爭論集中表現為20世紀50-70年代科學行為主義與傳統(tǒng)主義關于國際關系研究要不要自然科學方法的論戰(zhàn)。在一定程度上,這場理論爭鳴的一個結果是英國學派的形成。1959年,英國著名歷史學家巴特菲爾德在美國學者肯尼思·湯普森(KennethW.Thompson)和洛克菲勒基金會的支持下,成立了英國國際政治理論委員會(簡稱英國委員會),堅持傳統(tǒng)主義,抵制來勢兇猛的行為主義革命。其時,美國學者莫頓·卡普蘭(MortonKaplan)、卡爾·多伊奇(KarlDeutsch)和戴維·辛格(DavidSinger)等人堅持實證主義,主張以“科學行為主義新方法研究國際問題”,運用數學、計算機、系統(tǒng)論、心理學、統(tǒng)計學、控制論、博弈論等自然科學方法,以求比傳統(tǒng)國際關系理論更加科學地預測和準確地反映“國際關系未來之發(fā)展”,出版了《計量國際政治學》、《國際關系分析》、《國際政治的系統(tǒng)與過程》等有影響的著作。②英國學派則認為,國際政治不同于自然科學,國際事件之間的聯系不一定就是因果聯系,在很多情況下國際關系只能闡述(interpret)不能說明(explain),只能描述不能預測,國際關系研究應該緊緊把握傳統(tǒng)的歷史研究、個案研究、規(guī)范研究和釋義學的方法,應當采用歷史學、哲學和法學的視角。懷特就此指出:“盡管公認的經典性政治研究是政治哲學家的著作,但是在國際關系研究中惟一得到認可的經典之作卻是修昔底德的一部歷史著作。國際政治的性質、對外交的優(yōu)先關注,更多地是在歷史著作中,而不是在政治理論或國際理論的著作中體現和表達出來的”,即使二流的歷史著作,“比起近來以新的方法論為基礎的理論著作,它們更好地表達了外交政策的本質以及國際體系的運作!雹賴H理論是有關生存的理論,如果有什么國際理論的話,就只能是歷史哲學了。

          

          布爾持有相同觀點。他認為,歷史是理解事實的最好的、事實上也是惟一的向導,任何國際政治環(huán)境都需要用時間來定位,歷史研究是理論研究自身的主要伴侶,這不僅是因為歷史是社會學家的實驗室,是對一般論題進行證實或證偽所依靠的資料來源,而且因為理論本身就有歷史;②卡普蘭、多伊奇等科學行為主義理論家的許多研究實際上是一種倒退,“如果人們試圖把國際關系研究限定在嚴格的科學范圍內,那么從它需要邏輯或哲學的論證或者嚴格的經驗程序的檢驗這一方面來看,這種努力是有害的。我也認為,卡普蘭所謂關于古典與科學方法之間的‘新的偉大爭論’進行的時間夠長了。人們關注方法論問題而不是實質問題,這種做法是不好的研究跡象!雹蹚挠鴮W派幾代學者的代表作品來看,以歷史學為主的人文主義方法論一直居于主導地位。從卡爾的《二十年危機》到巴特菲爾德的《對歷史的輝格派詮釋》和《歷史與國際關系》,從懷特的《權力政治》和《國家體系》到布爾的《無政府社會》,從沃森的《國際社會的演變》到文森特的《不干涉與國際秩序》,從布贊和利特爾(RichardLittle)的《世界歷史中的國際體系》到張勇津(ZhangYongjin)的《1949年以來國際社會中的中國》等,都貫穿了這條歷史方法主線。這種人文主義關懷以及反實證主義的方法論立場,也直觀地表現為各位學者對歷史經典著作的高度崇敬。

          

          英國學派基本方法論的第二個方面,是它的整體主義(methodologicalholism),即社會學方法。它與個體主義方法論之間的爭論,有時被稱為方法論個人主義和方法論集體主義之爭,或經濟學方法與社會學方法之爭。在國際關系理論界,新現實主義與新自由主義基本上都奉行方法論個體主義。沃爾茲雖然承認結構對于個體行為體的影響,但把國際格局等同于幾個大國的軍事能力對比,實際上把結構看成是可以還原成個體行為的東西,故“國際政治體系正如經濟市場一樣,本源上是個體主義的”。①新自由主義用博弈論、企業(yè)理論和交易成本理論等微觀經濟學方法,研究制度條件下個體行為的理性選擇。英國學派和建構主義則采用整體主義方法論,從外在于個體(國家)的國際社會因素入手,強調超越于國家之上的共同體及其規(guī)范、價值觀念和國際制度乃至全球文化對于國際體系的整合作用和維系功能;它們不大關注大國關系、國家利益、政府外交之類的微觀層次分析,而是從宏觀歷史的角度,考察“由一群意識到一定共同利益和共同價值觀念的國家組成的社會”,以及這個社會的起源、變更、擴展和維系的條件。②

          

          同歷史方法一樣,整體主義方法論也一直主導著英國學派的國際社會及外交實踐研究。懷特從國家體系概念出發(fā)提出“國家體系社會學”建議,因為他所謂的三種國家體系實際上是三種文化共同體,體系內成員之間若非存在文化統(tǒng)一性,體系就無從成立,這種文化共同體包括共同的道德、共同的準則及其在此基礎上形成的一系列戰(zhàn)爭規(guī)范、人質扣押規(guī)則、外交豁免規(guī)則以及外交避難規(guī)則等等。③布爾則論證了國際關系的社會性,提出了一套完整的無政府狀態(tài)下的國際社會理論。布爾與沃森對國際社會擴展史的研究預定了一個前提,即國際關系中的主權國家之間存在著一種社會化的可能。文森特在《人權與國際關系》中,批判了文化相對主義與文化人類學關于人權研究的錯誤方法,強調各種文化形態(tài)下所具有的最低限度的共同人權觀念,論證了全球社會與全球文化的可能性、必要性和現實性,提出了“人權研究的社會學途徑”。④不難看出,對國際社會、全球社會與世界社會的任何研究,不可能離開整體主義方法論。

          

          人文主義和整體主義是英國學派的兩大基本方法論立場,這主要是從哲學方法論角度而言的。從研究方法的第二層次看,英國學派也具有一些共同的方法,如分類學方法(taxonomy)、比較方法、歸納法等。以分類學方法為例。懷特對此極為推崇,認為在“人文研究中分類法十分管用”。①他對國際關系三大思想傳統(tǒng)的分類,對三種國家體系的分類,均堪稱范例。這種方法亦見于布爾對于社會與正義的分類,以及文森特關于人權文化觀的分類。英國學派的研究方法既有穩(wěn)定性,又有一定的發(fā)展性。由于學派成員的學術背景與個人經歷不同,所處的思想時代不同,研究對象與側重點不同,因而在研究方法上也有一些差異。下文僅以其主要代表人物為例進行分析。

          

          從歷史神學方法向比較史學方法的轉變

          

          作為英國學派的精神領袖,巴特菲爾德主要關注歷史和歷史哲學,在神學史、科學史和外交史等領域成就卓著。二戰(zhàn)結束后,他將主要精力放在國際關系與外交研究上,但主要切入點和研究方法還是神學和歷史方法,《基督教與歷史》(1949年)、《基督教、外交與戰(zhàn)爭》(1953年)和《20世紀的國際沖突:基督教的觀點》(1960年)等著作在國際關系研究界影響頗大。他在《基督教與歷史》中指出,二戰(zhàn)中德國的失敗是上帝對德國人民所犯罪行的懲罰,但從更大范圍看,全世界人民都犯有一定程度的類似德國人的軍國主義罪行,因此,上帝應該審判所有人類包括現存的秩序以及西方文明。②基督教對于國際關系的意義主要不在于采取什么樣的現實政策,而在于提供一種有利于人們施展才能的觀念環(huán)境或文明精神。通過基督教教義,人們能夠認識到人性中存在著原罪;人性中固有的原罪即人的邪惡,促使個體間相互疑懼,從而產生了無政府狀態(tài)下的“安全兩難”。③基督教的責任在于,對那些為達到目標而追求過分使用武力的人們的主權意志加以壓制,使其轉而有意識地服從上帝的旨意即天命。對于冷戰(zhàn),巴特菲爾德認為,戰(zhàn)爭與和平最緊迫的問題是安全權力兩難,這種兩難引發(fā)的國際沖突根本上是一個實踐道德困境問題,走出這個困境就需要某個大國從人類前途出發(fā)做出犧牲,實現大國間的緩和與共存。巴特菲爾德為此呼吁美國領導人和民眾不要對蘇聯威脅過分焦慮,不必為熱核戰(zhàn)爭過分擔心,要采取戰(zhàn)略審慎。①

          

          巴特菲爾德的史學方法———技術史學(或描述史學)和神學(天命史學)———對懷特影響很大,對此湯普森表示,“懷特的思想里還有宗教的成分。他是一個正統(tǒng)的基督教徒,篤信英國國教,他強烈地受到赫伯特·巴特菲爾德和萊因霍爾德·尼布爾的影響!雹

          

          懷特終其一生都或多或少地從神學的角度來看待國際關系,從文化角度研究國際體系。比如,懷特在二戰(zhàn)爆發(fā)之前撰寫了《基督教和平主義》,冷戰(zhàn)開始后不久發(fā)表了《教會、俄國與西方》,在1966年他與巴特菲爾德共同主編的《外交探究》一書中也不時借用神學語言。懷特同絕大多數英國學派代表一樣,竭力反對建立所謂的一般意義的國際政治理論,他實際上是運用史學和神學方法間接地反對這種意圖。他認為,康德的普遍主義和進步主義學說代表了一種普遍的國際理論,但這種理論的最終歸宿可能不得不求助于上帝,懷特以其對神學特別是康德神學思想的深刻把握,對普遍的國際理論表示不以為然。但他并沒有絕對斷言國際政治理論的神學歸宿,反而從格老秀斯那里看到了人類前途的另一種選擇,不過這種選擇能否成功他還是沒有把握。③早年對和平主義的追求,中年對第三次世界大戰(zhàn)不可避免的觀念,晚年對西方文明與價值體系命運的判定,甚至對于國際關系一般理論之可能性的極度悲觀,都無不體現了他的宗教情懷和神學方法。但是,懷特并未沉迷于神學方法,而是逐漸轉向歷史比較方法,從而在國際關系研究方面做出了杰出貢獻。如果說史學在巴特菲爾德那里只不過是人與上帝的對話,是神的意志在人不同發(fā)展階段和群體中的實現,其歷史描述不時受上帝意志的侵擾,那么,在懷特那里則是不同民族在不同國家體系類型下的比較,他追求的是客觀地比較真理在古今國際時段中的異同。(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巴特菲爾德史學對象主要是人,而懷特的史學對象則主要是國家體系下的國家。

          

          懷特比較史學方法的前提,是他的經典現實主義認識論。他相信國際政治歷史不是進步的歷史,而是基本政治事實不斷重復的歷史,這種重復性使得許多重大歷史事件具有相同的特點,因此,歷史比較方法不僅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歷史比較不免牽強,卻是人類經驗的最好宣傳。①在懷特看來,冷戰(zhàn)期間蘇聯與美國的斗爭類似于17至19世紀歐洲歷史上法國與哈布斯堡王朝的斗爭,資本主義陣營與社會主義陣營的斗爭類似于東羅馬帝國與西羅馬帝國之間東正教與天主教的斗爭,1893年法俄聯盟對抗德奧意三國同盟類似于1936年德意軸心對抗國際聯盟,如此種種歷史對比在懷特的著作中俯拾皆是!秶殷w系》一書比較了人類歷史上先后出現的三種國家體系形態(tài),其宗旨是界定國家體系與非國家體系的界限,發(fā)現國家體系的本質與發(fā)展動力,探究普遍性政治組織的具體形式,以此達至對人類國際行動的較好解釋。②他還運用歷史比較方法專門研究當時國際政治中出現的中美蘇大三角關系,試圖用歷史經驗來指導現實國際政治。③

          

          歷史比較方法是英國學派多數成員的共用方法,不過在懷特那里運用得更加充分和嫻熟,這來源于他對歷史知識的全面和深入把握,得益于湯因比等英國史學大家對他的熏陶,也取決于懷特對于宗教與國際關系歷史的認識。懷特強烈反對國際關系的一般理論,強烈反對社會科學在國際關系研究中的地位,強烈反對人類社會中的進步主義,甚至不用國際體系、國際關系理論等詞匯。這種多少有些偏激的方法論立場與他過分現實主義的認識論有著直接的關系。

          

          巴特菲爾德和懷特在英國學派的宣言性文集《外交探究》的序言中,明確了該學派的方法論立場,即“注重歷史多于當代,規(guī)范多于科學,哲理多于方法,原則多于政策”。④也就是說,哲學研究與歷史研究是懷特這一代英國學派領袖們所秉持的基本方法論立場。他們主要從神學和史學———精確地說是歷史哲學———的角度研究國際關系,對于美國學派的自然主義科學方法論采取了回避或否定的態(tài)度。

          

          從哲學方法向社會科學方法的轉向

          

          1961年,懷特邀請澳大利亞學者布爾加入英國國際政治理論委員會,后者的加盟成為英國學派發(fā)展史上的又一個里程碑。一方面,布爾深受懷特研究方法的影響,沿著懷特提出的問題和研究方向前進,因此他的許多研究與懷特密切相連,學術界常有“懷特—布爾方法”之說;另一方面,他又努力超越前輩,希望在國際政治理論研究方面有新的建樹。就研究方法而言,布爾等人在以下兩個方面發(fā)展了巴特菲爾德和懷特的研究傳統(tǒng)。

          

          一方面,推動從哲學方法向社會科學方法的轉向。懷特在“為什么沒有國際理論?”一文中指出,國際政治與國內政治不一樣,不可能建立起一種真正的一般性的國際政治理論。①懷特從歷史哲學進入國際關系研究,他的最大成就是提出了國際研究的三大傳統(tǒng)范式。用布爾的話說,這種研究不是一種嚴格意義上的對歷史現實的總結,而是一種理想范式的演繹,不是對歷史觀念的展示,而是類似于柏拉圖對話那樣的哲理想象與哲學談話。②如果說布爾把懷特比作柏拉圖是有感于懷特過于厚重的哲學意識的話,那么,布爾也許希望像亞里士多德之于柏拉圖那樣,能夠對懷特過于抽象的哲學研究進行一定的修正,這個方向就是,承認國際關系理論的可能性,采取嚴謹的學術方法來研究國際關系,建立獨特的國際社會理論,使英國學派的學術研究能夠與美國學派處于一種可以對等的對話水平上。因此,布爾沒有堅決反對建立國際政治理論,而承認用社會科學理論研究國際關系的必要性!霸谶@一點上,我與懷特開始分道揚鑣,我想弄清楚,行為主義者要求以適當的方法論支撐國際理論的主張,到底是否也有某種價值!雹鄄紶栐洖閼烟卦凇盀槭裁礇]有國際理論?”一文的非理論化立場進行辯解,認為懷特終其一生都在為建立某種理論而奮斗,只不過主要囿于歷史哲學的學術背景局限而已。布爾的辯解是想維護懷特的權威,為懷特的非理論意識開脫。他雖然在與卡普蘭的論戰(zhàn)中反對科學行為主義,但這與他自己的理論追求并不矛盾?茖W行為主義要求完全的價值中立,反對規(guī)范研究、哲學研究與歷史研究。而布爾則堅持對這三種研究方法進行一定程度的發(fā)展與補充。在這里,布爾很可能受英國學派另一位開拓者查爾斯·曼寧的影響,后者主張適當地吸取實證主義的一些成果豐富國際關系研究,這種主張雖然未占主流,但從來沒有在英國學派內部消失過。因此,布爾雖然是傳統(tǒng)現實主義者,但現實主義大家庭里的方法論立場也有細微差異。布爾對待理論的態(tài)度類似摩根索,后者雖然堅持歷史哲學這一基本方法,但還是追求以國家利益概念為主要工具建立一種一般性的國際政治理論。布爾則試圖建立一種國際社會理論,實際上體現了與摩根索類似的理論追求。

          

          另一方面,批判“國內類比法”,推動現實主義的理性主義化。在一定程度上,方法論的選擇從屬于認識論的立場;重大的認識論轉變,往往伴隨著方法論的更新。懷特關于國際關系研究的三種范式,既有認識論的考慮,又有方法論的訴求。從過去半個多世紀的國際關系理論文獻看,傳統(tǒng)現實主義往往采取哲學與歷史的方法,新現實主義常常采取結構主義的方法,而理性主義(懷特所謂的格老秀斯主義)則傾向于法學、倫理學與社會學方法。懷特在晚年傾向于現實主義的理性主義化,但是,真正能夠沿著懷特的轉向繼續(xù)探索并有長足進步的,卻是赫德利·布爾。布爾比懷特更加認同理性主義。布爾并沒有完全放棄現實主義的基本立場,但這是一種極為寬松意義的現實主義,一種理性主義化了的現實主義。他一方面堅持懷特并非嚴格意義上的現實主義者,為自身的理性主義轉向尋找“合法”保護,另一方面對懷特的現實主義觀點進行了相當大的修正。耐人尋味的是,布爾進行修正的突破點,是論證國際無政府狀態(tài)與國際社會的相容性,其手段則是研究方法上的批判。

          

          布爾選擇的批判對象,是國際關系理論史上著名的國內類比法。這種方法把世界上的國家比作國內社會中的個人,從國內社會中個人的經歷,類推出各主權國家的經歷。按照這種研究方法,一種觀點認為世界處于無政府狀態(tài),另一種觀點認為,可以把國內社會的制度復制到國際社會從而實現世界共同體;前一種觀點是現實主義或馬基雅維里主義的,后一種觀點是革命主義或康德主義的。布爾認為,國內類比法有著很大的局限性,現實主義與革命主義國際關系理論的這種方法,表明“我們處于對這些問題研究的初期,標志著我們對自己研究的問題還不熟悉。其次,國際社會是獨一無二的,其特點在于它既有為主權國家所處的環(huán)境所獨有的性質,也與國內社會中個人的生活有共同的性質……盡管個人之間的無政府狀態(tài)不可容忍,但是國家之間的無政府狀態(tài)則是可以忍受的。”①成熟的國際關系研究,應該采取一種現實主義與革命主義之間的理論立場,即承認無政府狀態(tài)與國際社會可以同時存在,這種理論立場,簡言之就是理性主義的立場。從這種立場出發(fā),人們有理由相信主權國家可以在無政府狀態(tài)下進行國際合作與互動,國際關系實踐形成的國際法與國際機制能夠制約國家行為,國際行為慣例與共同價值能夠組成國際社會。

          

          布爾畢生研究國際社會的現狀與發(fā)展,不過,他的一切努力基本局限在以主權國家為主要行為體的國際社會概念上。真正從國際社會轉向世界社會,從關注國家轉向關注個人,從解決問題理論向批判理論轉變的英國學派代表,是布爾的得意門生約翰·文森特。

          

          走向批判理論與后現代主義等多元方法的嘗試

          

          布爾成為英國學派的領袖之后,神學的、歷史的、倫理的方法仍然頑強地存在著,政治學、法學、社會學、文化人類學等社會科學方法大行其道,后現代主義與批判理論也時隱時現,英國學派的研究方法進入了多元發(fā)展的局面。這種多元方法的杰出代表之一,是布爾的高足文森特。

          

          文森特在法學研究中透露出一種“革命性”立場。他比懷特與布爾更加注重法學方法。懷特曾把國際合法性作為研究西方社會文明價值的邏輯結果,布爾也將國際法作為維持國際秩序的五大基本機制之一來研究,而文森特卻集中研究當代國際法中規(guī)范國際關系的兩個基本原則———不干涉原則與人權原則。他不是從實在法出發(fā)來界定這些原則的內容,而是從理論法學的角度來把握它們的實質和邏輯,發(fā)掘人權觀念與不干涉的歷史演進與當代體現。他在《不干涉與國際秩序》一書中寫道:“就實施法律的國際政治環(huán)境而言,戰(zhàn)后的世界中出現了核武器、無所不在的意識形態(tài)沖突、不斷減少的跨國聯系,以及進一步降低國家重要性的跨國問題,人們認為這種變化不可挽回地侵蝕了不干涉原則的基礎。

          

          本書的最終目的就是研究和反駁他們對不干涉原則的蔑視!雹俨桓缮嬖瓌t是當代國際法的基礎性準則,人權則是未來國際法的主導性準則。從不干涉到人權,既反映了文森特從法學視角研究國際關系的秉持,也透露出他對傳統(tǒng)英國學派研究立場的另一種超越,即將視角從國際社會向世界社會轉移。這種轉移的結果實際上昭示了他對批判理論與后現代主義的認同。

          

          在英國學派的觀念中,現代性就是國際社會與國際秩序(布爾)、現實主義與理性主義(懷特)、主權、不干涉與國家中心主義(文森特)。就國際關系研究而言,無論批判理論還是后現代主義,都著眼于解構主權民族國家體系建構起來的一切學術話語。批判理論企圖批判現代性,后現代主義企圖顛覆現代性,而文森特既不是安德魯·林克萊特(AndrewLinklater)那樣“背叛英國學派傳統(tǒng)”的批判理論家,也不是美國后結構主義者理查德·阿什利(RichardAshley)那樣的后現代思想家。文森特雖不是英國學派陣營里第一個展望后主權國家社會的人,卻是邁出實質性步伐的先驅。在此之前,懷特在《國際理論的三大傳統(tǒng)》中承認他的思想方法中有革命主義或康德主義的成分,在《國家體系》中規(guī)定了現代國家體系的時空界限,布爾在《無政府社會》中也涉及作為主權國際社會的對立面———世界社會與個體社會,但只有文森特把研究重點放在了國際社會向世界社會的轉換上!恫桓缮媾c國際秩序》中已經預示了文森特的視角轉換。他說:“在適應戰(zhàn)后世界政治現實新變化而出現的創(chuàng)制新國際法的潮流中,不要忘記古老的主權國家秩序中建立起來的各種原則。如果說這種秩序過時了的話,那么它是處于長時段的消亡之中!雹趽f,文森特在跟隨布爾研習時就在考慮改變英國學派的研究傳統(tǒng),以個體行為體取代國家行為體作為研究單位。他的博士論文原本論證的是軍事干涉的理由,后因素材不足而轉向為不干涉原則辯護。③然而,即便在這種辯護中,我們也可以感受到作者在國家和個體孰為主要行為體、主權與不干涉原則能否繼續(xù)主導世界政治等問題上的潛在疑問。這種疑問在1986年的《人權與國際關系》中浮出水面。文森特分三個層面研究了人權,即人權理論、人權實踐以及人權政策。作者以社會學方法和史學方法為主,反駁了文化人類學對于人權觀念的多樣化解釋,主張西方政治思想傳統(tǒng)中的普遍人權觀念,這種最低限度的普遍人權不僅存在于東西方關系中,也存在于南北方關系中。人類前途是出現一個以全球文化為支撐的全球社會或世界社會,而人權文化則是全球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并不主張打碎現有的國際社會結構,但承認“該書的主題之一就是通過闡述人權的國際政治學來預示世界社會的到來,而這種到來會動搖國際社會的穩(wěn)定”。①世界社會是一種后現代的社會類型,是以個人或其他非國家行為體為基本單位的社會類型,人權研究無疑是在肯定個體的力量,同時也支持人道主義干涉的原則,它對主權國家體系的基本準則———主權原則和不干涉原則———構成了嚴重的挑戰(zhàn)。

          

          文森特對后現代社會即世界社會的認同,在1992年的《現代性與普遍人權》中表達得更為明確:“人們越來越多地關注人權,將個人與群體從可以稱之為令人窒息的國家居所的封閉狀態(tài)中解放出來,從而獲得一塊超越國家的園地。隨著這種解放程度的增加,人類邁出了建設世界民間社會的一步,而對于這種世界民間社會,我們無不贊成。”②可見,文森特認為普遍人權是解構現代性的主要力量,而普遍人權的最終居所就是世界民間社會。從文森特對現代性的解讀以及對人類解放主旨的認同中,我們似乎聽到了林克萊特運用批判理論改造英國學派的聲音,也似乎聞到了阿什利與詹姆斯·德·代元(JamesDerDerian)的后現代主義氣息,也許正是這種對主流思想傳統(tǒng)的挑戰(zhàn)與反思,(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推動著英國學派向更高的水平發(fā)展。

          

          結束語:英國學派研究方法的變與不變

          

          一個學派的規(guī)定性,既在于穩(wěn)定性,也在于動態(tài)性,英國學派就是如此?v觀英國學派半個世紀的演變,我們發(fā)現其研究方法在以下四個方面基本保持不變:一是其人文主義或非實證主義的方法論立場;二是從整體主義、秩序和文化研究國際關系的方法論立場;三是與上面兩點相聯系,英國學派各著者一直把經典文獻的引用作為著書立說的基本依據,這被認為是“它的方法中的很基本、很重要的方面”(時殷弘教授語);四是其分類學、歷史比較與綜合研究的方法。

          

          英國學派內部也有一些變化,總的趨向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研究方法日趨多元化,主要是定性研究,同時也有定量研究,把法學、倫理學、政治學與歷史學加以綜合運用;二是歷史的、哲學的甚至倫理的傳統(tǒng)研究方法開始向社會科學方法轉變,這在布爾特別是布贊之后,體現得較有明顯;三是自文森特始,英國學派與建構主義視角(包括批判理論、后現代主義、后結構主義等)逐漸靠近,研究視角開始從國家行為體大幅度向非國家行為體轉換。英國學派研究方法的變與不變,維系著這個學派的自身生存與發(fā)展,推動著這個學派與其他學派的交流與合作,造就了國際關系理論的多樣發(fā)展與整體趨勢。

          

          英國學派研究方法的演變有著諸多的影響因素,其中至少四個方面較為突出。首先,英國的歷史與學術傳統(tǒng)。英國歷史上是超級大國,依靠強權、憲政與國際制度很長時間在世界上發(fā)揮主導作用。英國的大國經歷以及20世紀初期大師輩出的史學傳統(tǒng),支持了英國學派對均勢、強權、法學、史學方法的關注。另外,英國自視為歐洲的核心國家,而歐洲完全是一個有著共同價值觀念的大社會,英國學派濃厚的歐洲中心主義以及社會學研究取向也與此有密切的關系。

          

          其次,國際關系與世界格局的變化。國際關系理論(方法)總是國際關系現實的反映。20世紀60年代之后隨著新興國家數目的增多,國際社會的范圍開始又一次擴大,要不要改變世界秩序,新的國際社會的基礎在哪里,如何建構一種國際政治文化以維系新的國際社會,這些問題成為國際關系的重大現實問題,面對這個現實問題,以布爾為代表的英國學派更加注重從社會科學的角度,綜合運用社會學、倫理學與政治學的視角,研究國際社會的合法性與合理性,從而提出了國際秩序的新學說。

          

          第三,學派本身的發(fā)展規(guī)律與代表人物的理論創(chuàng)新意識。維柯曾言,任何民族的歷史都要經歷神話時代、英雄時代和人權時代。我們也不妨說,任何一個以人類社會的宏觀研究為主要內容的學派,也許均會經歷神話階段、倫理階段以及社會科學階段。以人類社會的國際生活為基本研究對象的英國學派恰巧在研究方法上就符合這個規(guī)律。在經歷了最初的神學方法與倫理學方法后,向法學方法與社會科學方法拓展是一種合乎邏輯的發(fā)展。當學者們不再滿足于從上帝出發(fā)研究世界時,他們就會轉向國家;當國家理性出現問題時,就會轉向非國家行為體。而對每一位英國學派的代表人物而言,當他熟知并掌握了其前輩研究方法的精粹時,他面臨的最大任務就是在繼承的基礎上力圖超越,懷特對于巴特菲爾德,布爾對于懷特,文森特對于布爾,均是如此。

          

          第四,美國學派的理論影響。英國學派與美國學派相礪相長,互為補充,競爭共存。20世紀50、60年代美國學派的“方法論革命”,催生了英國學派。之后,英國學派每一個階段的發(fā)展,都離不開美國學派的影響。我們知道,尼布爾的神學對巴特菲爾德與懷特影響很大;曼寧是受到美國實證主義影響后才主張一定限度的實證研究的;摩根索同意懷特的歷史哲學方法,但認為可以建立一般性的國際政治學,這種觀念反過來也影響了布爾;布爾雖然強烈反對卡普蘭的價值中立和科學實驗,但也不得不承認行為主義在追求社會科學方法上的合理之處;至于文森特,他自稱“著迷于”美國后現代主義學者阿什利的研究路線。美國學派也從英國學派那里受益不少。只不過美國學者向英國學派的理論借鑒,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之后才較為明顯。布爾的《無政府社會》在出版10年之后開始出現在美國大學課堂。90年代,美國政治科學協會主席羅伯特·基歐漢(RobertKeohane)開始頻頻引用布爾和懷特的論述。美國社會建構主義的興起與發(fā)展,似乎也受到英國學派的許多啟發(fā)。阿什利可能是較早精研歐洲哲學和英國學派著作的美國學者,代元與林克萊特既被認為是英國學派的成員,又被認為是建構主義的作家。因此,建構主義與英國學派有著理論上的天然聯系。由于英國學派的學術活動先于建構主義,因此出現“英國學派是建構主義國際關系理論的先驅”(鄧恩語)的說法,就不是奇怪的事情了。英國學派與社會建構主義孰先孰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兩者都是二戰(zhàn)后時代的產物,都是國際社會變遷條件下學者們的嚴肅思考。雖然兩個學派的話語不完全一樣,視野也不完全一樣,工具標簽也不完全一樣,但無疑都朝著同一個方向前進。換言之,只有厘清英國國際社會學派與美國社會建構主義學派的密切關系,承認兩者各自的特長與優(yōu)勢,才能夠真正使國際政治社會學研究成為一棵常青之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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