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飛:對王斌余案件的討論是“輿論審判”嗎?
發(fā)布時間:2020-05-26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看看這幾天的人民網,筆者在新京報9月7日發(fā)表的《有必要判處王斌余死刑嗎?》幾天來在其《觀點》欄目文章中一直排行第一,絕大多數網友支持不對王斌余判處死刑,形成這種看法,是公眾對王斌余殺人的原因、社會經歷綜合考慮的結果,表達了社會正義的聲音。正義是人們的一種內心感受,無法用邏輯推理來準確論證,公眾輿論是在具體案件中正義標準的最好說明。
但是,相反的意見認為,社會同情影響司法會形成“輿論審判”,妨害司法獨立,破壞我們剛剛起步的法治進程,這種擔心不是沒有道理,但是對“輿論審判” 存在一些誤解。我們通常所說的防止“輿論審判”是針對事實是否成立而言的,對于事實問題確實要理性,要盡量隔斷公眾對司法裁判的影響,因為真相只有一個,法官不應當有自由裁量權,有就是有、無就是無、疑則從無,不因公眾的影響而違背事實,把有判成無、把無判成有。
但量刑則不一樣,它是法官獨立審判與社會公眾的意愿相結合的產物。
以美國量刑程序來看,之所以要把量刑程序分離出來,不僅是因為陪審團不懂適用法律的原因,還因為量刑時會考慮包括犯罪人犯罪原因、身世、受教育狀況、社區(qū)評價在內的“量刑調查報告”(The Pre-sentence Investigation and Report 簡稱PSI );
我國北京門頭溝法院的“量刑引入社會評價”制度和青島市法院實行的量刑前“人格調查制度”都包括社區(qū)意見,事實上包括調查民意。陳興良教授認為“人格調查制度可以先在未成年犯罪審判中試行,不斷地總結經驗,逐漸完善,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推廣到所有刑事案件!
在美國的死刑案件裁判中,無論被告人是否放棄陪審團的事實處理權利,在事實審理之后,都必須由陪審團決定是否處以死刑。在所有案件中,無論是否有量刑答辯,在有罪裁決之后,只要是一級謀殺案件,必須進行加重還是減輕刑罰的聽證。在聽證時,個人的經歷、個人與家庭的關系、犯罪時的特殊處境都應當加以考慮。聽證的參加人員和作證人員也不光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還包括“知道被告人的情況”(被告人的經歷、處境等)的人,包括同情和不同情被告人的人。這些人都對案件的量刑產生影響。
在沈陽黑社會頭目劉涌的案件的審理中,有的專家指責最高法院對劉涌處以死刑是社會輿論施加影響的結果,認為這是不正當的司法。但是我認為,劉涌之死是輿論對量刑施加影響,而沒有對事實是否成立施加影響,因為當時的評論是建立在法院已經認定劉涌指使殺人的基礎上。至于專家意見中所謂刑訊逼供而導致證據存疑的問題,這是法官在事實認定時應當考慮的。如果有錯,就錯在法官應當堅持非法證據排除原則和疑罪從無原則;
如果(這要強調)法官在這兩個問題上沒有錯,則在認定了殺人傷害事實成立的基礎上,是否處以死時,輿論施加壓力、最高法院尊重民意,都是正確的。
對專家的“輿論審判”導致劉涌處死刑的結果之說,我們還可以這樣反問專家們:在劉涌案辯護過程中,辯護方組織了由專家組成的論證會并向媒體頌,這樣的論證會所形成的影響難道不是輿論審判嗎?它甚至于比一般公眾的輿論的影響力更大。只不過專家輿論與民眾輿論博弈的結果是最高法院尊重了普通民眾的意愿而已。
王斌余案件也是如此,公眾的討論是建立在法院已經認定的事實的基礎上,沒有對事實問題這一由獨立的法官自由心證的問題提出質疑(當然民眾也有權提出質疑,只不過法律應當設計合理的程序防止法官受到影響,如美國的“封閉陪審團”、大陸法系國家的集中審理制度)。法院考慮他的犯罪原因和民眾評價去量刑,是一種正當的做法。在此案中,我們沒有看到關于法院是否進行了量刑調查、考慮了“社會評價” 的報道,因為量刑調查目前只是在一些地方進行試點,而且針對的對象也是未成年人犯罪。但是,在二審法院量刑時尊重民間的呼聲,對王斌余不處以死刑,也可以說是對目前我們缺乏量刑聽證制度的一種補救。
參考資料:
1.Sentencing,Sixth Judicial District Court
,http://www.co.bannock.id.us/sentenci.htm。
2.北京門頭溝法院對未成年人量刑引入社會評價,2005年07月07日,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5-07/07/content_3185213.htm.
3.人格調查制度的法理考察 ,陳興良 http://www.legaldaily.com.cn/gb/misc/2003-06/03/content_29949.htm)
4.The Presentence Investigation and Report (PSI) , http://www.hmichaelsteinberg.com/thepresentencereport.htm。
5.劉涌案之司法政治化與一般性殺劉輿論解讀,蕭瀚, http://www.lawintsinghua.com/content/content.asp?id=911。
熱點文章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