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行之:“活著,還是死去”與“殺,還是不殺”

        發(fā)布時間:2020-06-07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為什么會想到這樣一個題目?我不知道。事實上,人的很多事情都是在自己說不清緣由的情況下想起來的,就像我不知道為什么會想到這篇文章的題目一樣。

          在一定意義上,“活著,還是死去”與“殺,還是不殺”的問題也是這樣提出來的問題。

          “活著,還是死去,這是一個問題! 這是哈姆萊特面臨一生最困難抉擇的時候,曾經向自己提出的問題,F在我們來分析這個問題,從而過渡到本篇文章題目所關注的兩個問題上去。

          我認為,“活著,還是死去”的問題是“向里”的,哈姆萊特實際上在為自己的靈魂尋找一個可以安歇的地方,而這個問題又取決于活著還是死去。哈姆萊特在向自己提出這個問題的時候,他與涉身其中的世界還沒有完全處在尖銳對立狀態(tài),他面臨的問題很大程度上還是內心的問題。只有當他確認沒有活下去的理由、死去是唯一選擇以后,才把和世界的關系問題突兀出來,從而提出了一個“向外”的問題:為不為父親報仇?殺還是不殺弒父淫母的叔父克勞迪斯?

          他很自然地提出了“殺,還是不殺”的問題。

          一個人面臨的問題如果到了“向外”的階段,距離結果或者說最終的抉擇也就不遠了。

          結果,哈姆萊特采取了行動:為了復仇,他失手殺死了戀人的父親;
        為了復仇,他佯裝瘋狂失去了深愛的情人;
        為了復仇,他對軟弱的母親冷言相向;
        為了復仇,他忍受著失去友情的痛苦……最后,在一場血淋淋的宮廷決斗中,他終于解決了“殺,還是不殺”的問題,最終殺死了陰險狡詐的新王克勞迪斯,自己的生命也結束在“牢獄”般的宮廷之中。

          有了這樣一番辨析,讀者或許會對本文的立意有了一個大致的概念:人在很多情況下面臨的問題都是“向里”的,并且在這個范圍以內自己得到解決;
        只有在極端的情形之下,“向里”的問題才會發(fā)展成為“向外”的問題,而“向外”的問題又往往是自己獨自無法解決的問題。

          所謂“殺,還是不殺”,就是一個“向外”的問題,是主觀與客觀的問題,是主體與客體的問題,我們大致可以概括為是“一個人與他所在的世界的關系”的問題。

          這是一個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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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零五年中國曾經發(fā)生一個引人注目的事件,我們把它稱之為“王斌余事件”。

          事件是這樣的:一個叫王斌余的農民工到一個叫陳繼偉的人承包的工地上打工。這一年五月十一日,王斌余提出辭工,并為付清二零零五年的工資到所在區(qū)人事勞動保障局投訴。經調解,與陳繼偉的委托人吳新國達成五日內結清工資的協議。調解主持人要求吳新國先給王斌余支付部分生活費,這個叫吳新國的人就給王斌余給付了五十元生活費,王斌余嫌少,未要。這樣,吳新國就提出王斌余不能繼續(xù)在工地吃住了。

          當日晚,王斌余回工地宿舍見房門被鎖,便又到吳新國住處索要生活費,與聞訊趕來勸阻的蘇志剛發(fā)生爭吵,隨后趕到的蘇文才責問并打了王斌余一耳光。王斌余忿怒至極,掏出攜帶的折疊刀,先后將蘇志剛、蘇文才捅倒在地。王斌余不顧其弟王斌銀勸阻,又將在場的吳華、蘇香蘭捅倒在地。吳新國妻子湯曉琴攙扶被刺倒在地的蘇志剛,也被王斌余捅成重傷。王斌余持刀追殺吳新國未果,返回現場后又對已被刺倒在地的蘇志剛等人接連補刺,致蘇志剛、蘇文才、吳華、蘇香蘭當場死亡。湯曉琴被送醫(yī)院搶救,脫離危險。

          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此案,法院認為,王斌余無視他人生命權利,持刀連續(xù)捅刺無辜,殺死四人,重傷一人,殺人手段極其殘忍,情節(jié)特別惡劣,犯罪后果極其嚴重。駁回了王斌余及其辯護人提出的王斌余是在索要工資無結果的情況下,被逼無奈,激憤殺人,應當從輕處罰的上訴理由及辯護意見。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六日,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王斌余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王斌余提出上訴。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九日,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對王斌余故意殺人一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核準王斌余死刑。

          王斌余于宣判后當日被執(zhí)行死刑。

          這是一個引起國內外廣泛關注的事件,關于這個事件的是非曲折,法學家、政治學者、有良心的媒體記者以及無數網民都曾經進行過討論,我不重復這些討論的觀點,我還是扣住本篇文章的題目,揣測一下事件主角王斌余在整個事件當中如何面對“活著,還是死去”與“殺,還是不殺”的問題。

          我揣測,王斌余向自己提出“殺,還是不殺”的問題,是在“王斌余回工地宿舍見房門被鎖,便到吳新國住處索要生活費,與聞訊趕來勸阻的蘇志剛發(fā)生爭吵,隨后趕到的蘇文才責問并打了王斌余一耳光”以后,結果,王斌余認為還是得殺,于是就去殺了。

          如果這種揣測有一定道理,那么,我就可以繼續(xù)揣測,在此之前的任何時段里,這個幾乎靠出賣勞動力也無法維持生計的農民,一定無數次想到過“活著,還是死去”的問題。它在無數次發(fā)問以后,都回答自己說:“活著。”因為這個承擔著丈夫和父親的責任的中年男人知道事情不那樣簡單,這不僅僅是他個人的選擇問題。他決定活著。

          只有在“活著”比“死去”更加無法忍受,甚至于丈夫與父親的雙重責任也無法讓他忍受活著的屈辱的時候,他才驀然提出“殺,還是不殺”的問題。

          于是,事件發(fā)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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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在這里先暫時不講道理,再把時間拉回到三十三年前,看另外一個殺人案件。

          殺人者蔣愛珍也,這個人也已為世人所熟知。蔣愛珍,浙江紹興人,一九七二年初中畢業(yè)后隨哥哥到新疆石河子生產建設兵團。先在農場勞動,后被推薦到一四四團醫(yī)院當護士。蔣愛珍的哥哥與一四四團醫(yī)院黨支部副書記張國政過去是老戰(zhàn)友。蔣愛珍的哥哥囑托張國政關心照顧一下蔣愛珍,張國政受人之托,對蔣愛珍有所照應,兩個人的關系就比較密切了起來。

          跟中國的許多單位一樣,這個一四四團內部也矛盾重重,一個叫李佩華,一個叫謝世平(都是中國共產黨黨員)的人和醫(yī)院個別領導人跟張國政有矛盾,非?释什么把柄把這個人整下去。一九七八年三月十八日,謝世平到一四四團黨委誣告張國政,說張國政昨天晚上在蔣愛珍房通奸(這在當時是很可怕的罪名)。李佩華、謝世平等人也相繼大肆散布十七日夜半有人看見張國政從蔣愛珍的臥室出來……這些毫無根據的謊言最后竟然被一四四團主要領導人所相信,并因此成為張國政和蔣愛珍的所謂“通奸證據”,向當事人蔣愛珍施加壓力,強迫其承認。

          蔣愛珍不能承認,并且絕食三天,要求組織上澄清事實,未果。事情還在發(fā)展。一天下午,謝世平等人與張國政的矛盾進一步激化,所謂與蔣愛珍“通奸”的事情成為他們的重要口實。三月三十日,一四四團黨委居然派了一個工作組進駐醫(yī)院,專門調查所謂的張國政與蔣愛珍的“通奸事件”。組長姓楊名銘三,一四四團的副參謀長,主管醫(yī)療衛(wèi)生工作。在以往的工作中,這個楊銘三與張國政素有矛盾,這次他帶領工作組到醫(yī)院,就像我們許多親愛的領導人一樣,自然要利用手里的權力操控事件的發(fā)展方向,傾斜私憤,所以,楊銘三同志從一開始就偏袒李佩華、謝世平一方,也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在這樣沒有法律法規(guī)約束而又封閉的權力系統中,事情當然只能越查越復雜。更有甚者,四月六日,一四四團團長親自到醫(yī)院動員,號召開展全面集中揭發(fā)張國政的問題,將調查“通奸事件”的工作組轉變?yōu)榻野l(fā)張國政問題的工作組。這樣,蔣愛珍所期望的希望組織幫助澄清問題的想法就成為權力皮鞭下極為可笑的幻想。

          工作組變本加厲,李佩華、謝世平等又提出了許多所謂張國政、蔣愛珍“男女關系”的疑點,并且把蔣愛珍牽連其中,強迫蔣愛珍說清楚。那個時候,權力在張揚不正義的時候還善于使用“群眾運動”的方式,在一四四團領導人的發(fā)動、組織、縱容、鼓勵下,一四四團成為中世紀宗教審判所,在短短幾個月之內,關于所謂張國政、蔣愛珍所謂“男女關系”問題的大字報,各種各樣污穢不堪的漫畫在醫(yī)院、團部招待所等地方到處張貼。我相信,其中一定有借此宣泄變態(tài)、壓抑、畸形的性欲的人。這些人如魚得水,就像過節(jié)一樣,用這種方式意淫非常漂亮卻很正派的蔣愛珍,就像色鬼手段無所不用其極地猥褻和欺辱一個良家婦女一樣。所有這些變態(tài)的行為都在被權力所欣賞。

          在工作組的強大壓力下,這家醫(yī)院再也沒有敢站出來為蔣愛珍說真話人了,即使是善良的人們,在生存層面都不得不為自己做出最符合自己利益的選擇,于是,權力造成的絕對恐怖就像煙云一樣,籠罩這個封閉的權力系統。蔣愛珍的行動開始受到監(jiān)視,蔣愛珍的信件也被李佩華等人拆看。盡管這樣,天真的蔣愛珍仍然堅信依靠組織能夠解決好問題。相繼寫了很多材料交給工作組,試圖得到公正的解答。她完全不知道,一個被最高權力決定犧牲掉的人,就是罩在網里的小鳥,被夾住雙腿的小鼠,任何掙扎都無濟于事。一個月過去了,兩個月過去了……四個月過去了。直到八月一日,工作組組長楊銘三才找蔣愛珍談話。注意,這不是談心,而是嚴肅通知她,第二天在群眾代表會上“老實交代”與張國政通奸的問題。

          八月五日,在全院群眾大會上,工作組宣讀了對張國政的審查結論,其中對所謂與蔣愛珍德“通奸”問題,作了肯定性的結論。蔣愛珍當即進行反駁,楊銘三說:“你也要檢查!就是到最后什么也沒有,光憑你同張國政的接觸,跳到黃河也洗不清!”

          蔣愛珍這才對楊銘三他所領導的工作組完全失望了。八月六日晚上,蔣愛珍去找一四四團最高首長團長訴說冤情。這位團長哼哼哈哈,一個問題也不回答,只是說:“你要相信組織。”

          蔣愛珍又找了石河子地區(qū)派往一四四團的工作團團長。工作團團長也冷冰冰地把她推了出來。蔣愛珍曾想到烏魯木齊去告狀,但是又想:自治區(qū)領導那么忙,不可能直接下來處理問題,最后還是要落到楊銘三他們的手里。

          她終于絕望了。

          二十六日下午,工作組召集會議,繼續(xù)讓蔣愛珍交代與張國政“通奸”的問題,會上,工作組對蔣愛珍說了很多下流的、侮辱性的話。二十六日晚上,蔣愛珍在宿舍里寫了一夜申訴信。二十七、二十八日晚上,蔣愛珍相繼給工作組、父母兄嫂和好友寫了遺書。

          這意味著,這個柔弱的女子的問題已經超越“活著,還是死去”的范疇,向“殺,還是不殺”蔓延了。并且,這種蔓延無可阻擋。

          二十八日,蔣愛珍拿出過去打獵、打靶留下的八顆子彈,仔細擬定了殺戮對象。二十九日晨,借打靶訓練之機,蔣愛珍幸運地領到一支步槍,她悄悄壓上子彈,走進醫(yī)院,找到曾經侮辱和誣陷過她的三個人,毅然開槍,全部射殺。

          權力具有絕對力量控制住一個敢于鋌而走險的人。蔣愛珍被逮捕入獄。

          一四四團領導認為,蔣愛珍為“反革命殺人”,并立即拘留了張國政,說他是蔣愛珍殺人案的指使者。一四四團黨委決定追認被殺的三個人為“烈士”。一個月以后,團里召開了隆重的追悼會,團領導親自主持,命令各單位都派代表參加,給被殺者送了花圈予以祭奠。

          請注意,下面這段文字來自當時的新聞報道:

          “蔣愛珍最初被判處死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復查,提出判蔣愛珍無期徒刑,同時建議自治區(qū)黨委追究有關領導人的責任。自治區(qū)黨委根據高級人民法院的報告,指示石河子地區(qū)黨委慎重處理,同時做好下面的工作,統一認識。后來,石河子地區(qū)黨委復議了這個案子,建議重定蔣愛珍為‘死緩’,同意追究工作組長楊銘三的責任。但是,在辦案人員一再提出要求處分的情況下,有關部門卻把楊銘三調到河南去了。與此同時,謝世平也得到重用!

          我之所以特意把上一段文字加上引號,一是尊重當時發(fā)表文章的作者原意,二是請讀者相信,這是最直接的資料,事情的結果真的是“楊銘三調到河南去了。與此同時,謝世平也得到重用。”

          

          4

            

          案件說完了,我們現在是不是該講一講道理了?我又覺得似乎沒有什么道理好講。我當然愿意講一講譬如說關于社會正義問題,譬如說關于權力意志的問題,譬如說人作為個體的利益的問題,但是,所有這些問題在“殺,還是不殺”的生死抉擇面前,值得談論嗎?我覺得不值得談論。

          沒有法制的資本主義是最野蠻的資本主義;
        沒有法制的社會主義是最野蠻、最血腥的社會主義。讓我們唏噓的是,在我們這塊土地上,有多少這種以權威領導人意志為最高標準的跳出“五界”之外的權力系統啊!有多少權力掌控者在繼續(xù)用冠冕堂皇口號掩飾個人的政治動機,維系、運轉和延續(xù)著他的權力意志啊!他們在精神領域繼續(xù)制造著多少王斌余、蔣愛珍式的悲劇啊!

          我曾經在長篇小說《危險的移動》“后記”中指出,“當權力——盡管它是一種象征——成為無法反抗的生活主宰的時候,人類怎樣生存?我觀察到尊嚴被傷害的痛楚、欲望被抑制的焦慮以及不被人和環(huán)境認可的孤獨,鮮活跳動的心靈改變了顏色,像垂死的鳥兒一樣掙扎和抽搐……這種狀態(tài)的普遍性讓我感到吃驚。我發(fā)現,它存在于一切社會形態(tài)之中:公有制單位領導和私人企業(yè)老板非法使用權力給人造成的精神動蕩在本質上沒有什么不同!

          我在同一篇文章中還指出:“當社會正義缺席的時候,權力會成為世界上最野蠻的東西。它冷血,有時候會具有一種暴力色彩,其血腥和暴力的程度不亞于屠殺。它屠殺的是人的心靈。而正義的缺席不僅僅因為制度,這里還有更深刻的人性的原因!

          這樣說來,我們似乎應當很悲觀了?不然。

          我在另外一篇文章中還曾經說到過一個觀點:西方人寄托給宗教的東西,中國人往往寄托于歷史,也就是說,西方人將正義的裁判權交給宗教,中國人交給歷史,也正因為這樣,中國的用權力對人進行精神戮害的邪惡者害怕的往往不是上帝,而是歷史。不要看他們今天在無數個精心營造的類似于“土圍子”的權力系統中色厲內荏、為所欲為,但是他們內心里對于歷史的恐懼同時也在攪擾他們不安的靈魂,當歷史宣布正義勝利的時候,那些羸弱的靈魂,不管當初多么驕橫,多么威嚴,都不得不在角落里顫栗。

          讓我們感到欣慰的是,歷史從來沒有放棄過自己的責任,它總會趕到,或遲或早,總會趕到我們面前,用自己的獨特方式宣布說什么是不義,什么是永恒的正義!

          王斌余、蔣愛珍,都在一定意義上被歷史呵護了。

          所以,本文標題所關切的,與其說是對弱者意志的伸張,毋寧說是對強者的規(guī)勸:千萬千萬不要把人逼到絕路,千萬不要,否則,什么事情都可能發(fā)生。

          

         。2007-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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