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達:信任不必是西藏問題談判的前提

        發(fā)布時間:2020-06-08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在複雜的民族問題解決過程中,信任不必是前提,"確信對方真誠\"不應是必要考量。在中方和達賴相互不信任的前提下,重啟談判和平解決西藏問題,靠得住的是有現(xiàn)實可操作性的做法

          

          西藏問題在上個月以特殊方式浮上表面,震動了中國和世界。此后,對西藏問題的民眾立場、媒體表述和政府表態(tài)大多走極端,走得黑白兩分。這種狀態(tài)其實已經存在幾十年。這次,因中國政府以影像公布了漢族平民的被毆和死亡,互聯(lián)網使得中國民眾集體介入西藏問題的討論,才顯得特別轟動。這也推動國際社會對雙方表述的真相作出進一步探求,至今沒有停止。

          當今社會的一個基本共識是:區(qū)域沖突應以和平談判來解決,而不是依靠暴力抑或武力。中國境外存在以達賴喇嘛為代表的西藏流亡群體,達賴又是中國境內外藏民共同的宗教領袖。因此,國際社會普遍認為,西藏問題必須通過中國政府和達賴之間的和平談判來解決。非常幸運的是,這個觀點也是當事雙方的共識。以前雙方代表有過多次商談,只是這樣的接觸中斷已久,F(xiàn)在的問題是如何再次進入具體操作。

          落實到具體,中方有個談判前提。1970年,鄧小平針對西藏問題提出,"只要不獨立,什么都可以談"。溫家寶總理最近宣布,這一點原則從來沒有被改變。在達賴一方,他曾長期持有西藏獨立主張,可是達賴宣稱,他改變立場已久,現(xiàn)在堅持"不采用暴力、不放棄談判、不獨立、只要充分自治的中間路線"。

        兩頭立場放在一起推論,似乎"不獨立"前提已經滿足,步入談判應不成問題?墒牵蠹胰匀粵]有看到重開談判的曙光。

          再深入下去可以發(fā)現(xiàn),中方要求的談判前提,并不是達賴放棄獨立的"口頭立場",而必須是一個"真誠立場"。那么,達賴的"不獨立"態(tài)度是否真誠?支持中方的認為,達賴表態(tài)是不真誠的,證據(jù)是達賴過去主張獨立,轉變訴求后,他周圍仍有人公開表示,自治只是步向獨立的第一步。同時,一些主張甚至從事西藏獨立活動的人,和達賴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而支持達賴一方,依據(jù)達賴無數(shù)次表態(tài)、也依據(jù)他們對達賴的了解、信任甚至信仰,認為達賴有誠實的佛教精神,人格高尚,勸說甚至指責對方沒有任何理由不信任達賴今日宣言之真誠。其實,不必細究即可看出,這類爭論假如被引入政治領域,是非;奶频,不僅永遠都不可能相互說服,更不會引向任何具有政治可操作性的結果。因為一個人的內心"真誠"與否,常常無法檢測。在疑慮重重、互不信任的政治對立雙方之間,討論不可證偽的命題,尤其沒有意義。那么,是不是沒有互信基礎就不能談判解決問題?

          首先,要解決問題,最忌情緒化地糾纏歷史舊賬、絕對站在自己立場上看待對方。站在中間可以看到,作為政治訴求來說,今天雙方訴求都有其合理一面,關鍵是如何通過商談、妥協(xié)、協(xié)調,達到雙方都能接受的結果。達賴曾把獨立作為自己的政治訴求,站在他的立場,并沒有什么奇怪,問題是,在對方拒不接受的情況下,幾十年下來,他無法得到他要求的結果。作為政治人物,他轉而宣布不再尋求獨立,而是希望通過談判尋求自治,實質是他的政治訴求退了一步。論證達賴退一步的表態(tài)是否"真誠",沒有意義,也無法精確論證。很簡單,在一個不穩(wěn)定地區(qū),作為有號召力的精神領袖,他哪怕只是表面的和平宣言,都是值得歡迎的事情,總比他沖出去宣布號召暴力為好;
        對方有個宣稱愿意和平談判的首領,總比面對一群恐怖組織好,這是常識。同時,也至少說明談判一方的臺面起點在落低,于談判本身當是一件有利的事情。

          同樣,面對今天,西藏進入中國版圖已經半個世紀也是一個事實。由于民族、宗教的差異和歷史、現(xiàn)在的種種問題,形成這個地區(qū)不穩(wěn)定。既然今天"不獨立"是雙方認可的前提、是中方守護的底線,那么,捧著一個看上去好象躍躍欲試的鴿子,擔心一松手就飛掉,中方會感到緊張、越緊張越可能處理不當,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問題是每走一步,若出現(xiàn)雙輸局面,雙方是否都有反省能力,爭取下一步走得更好些。對中方來說,如何理解宗教、如何妥善處理自己的政治對手恰是民眾宗教領袖等問題;
        對達賴來說,如何進一步預防自己一方失控走向暴力等等,雙方都應還有檢討的空間。

          民族地區(qū)不穩(wěn)定、沖突的情況在許多國家都出現(xiàn)過,各有復雜和難處。一開始不談判的都是因相互敵對、絕對沒有互信;
        不談判的后果都是引發(fā)大規(guī)模暴力沖突;
        最后走向談判桌,都不是因為某方開始信任對方"宣言真誠",只是雙方都厭倦了太多流血,終于看到暴力不是出路,最沒有希望的談判最后也達到雙贏。最典型的就是英國的北愛爾蘭問題。

          12世紀中英國入侵愛爾蘭。1801年愛爾蘭正式進入英國版圖,分屬不同宗教的兩個民族不斷暴力對抗,此間英國人大量移民北愛,北愛族人大量外遷,在北愛成少數(shù)民族。1949年愛爾蘭獨立,北愛因英國人占多數(shù)而留在英國。北愛爾蘭問題由此產生。雖然英國對北愛爾蘭從1921年就實行地方自治,但國防、外交、財政、郵電和部分稅收權歸英國政府。愛爾蘭民族派堅決要求加入愛爾蘭共和國。愛爾蘭政府對北愛有領土要求。1960年代至1990年代,北愛暴力沖突不斷升級,1972年自治權被取消。國際間曾無人看好北愛問題和平解決?墒牵聦嵶C明暴力打不開出路,雖然對立雙方沒有互信只有仇恨,卻還是坐到談判桌前,使得和平解決之路一小步一小步往前走。

          1985年11月,經談判英愛兩國達成協(xié)議:愛爾蘭政府有權就北愛事務提建議。1993年,兩國"聯(lián)合宣言":實現(xiàn)和平為第一步目標;
        所有政黨只要停止暴力均可參加談判;
        以協(xié)議合作方式結束愛爾蘭南北分裂局面。1994年,在25年暴力活動后,愛爾蘭共和軍聲明"無條件無限期";。1995年,英愛兩國政府協(xié)議:建立有限權力的北愛議會,英國從北愛撤出駐軍八百人。1997年,愛爾蘭共和軍正式;。1998年,北愛各方終于達成結束長達30年流血沖突的和平協(xié)議:北愛爾蘭繼續(xù)留在英國,但將與愛爾蘭建立更加緊密關系,英國北愛地區(qū)和愛爾蘭共和國舉行全民公決,高票通過北愛和平協(xié)議。1999年,北愛自治政府開始運作;
        當日,愛爾蘭議會修憲,正式放棄對北愛爾蘭長達幾十年的領土要求。

          西藏談判也經歷漫長過程。從1959年至1979年中國政府與達賴一方沒有任何接觸。1979年1月,香港新華社社長李菊生與達賴的哥哥嘉樂頓珠會晤。1979年2月,嘉樂頓珠前往北京與鄧小平等中國政府高層領導人會晤。1979年開始,達賴一方先后有三批參觀團參觀西藏,到1980年中止。1984年1月達賴一方的三人代表團到北京,談判沒有達成協(xié)議。1988年,雙方曾試圖開始談判,卻沒有成功。1992年6月,嘉樂頓珠再次前往北京,談判沒有結果。2002年至今,雙方秘密會談六次,最后一次是2007年6、7月間,但是談判均無結果。

          從北愛問題可以看到,談判的對立雙方能夠互信固然是好事,可是不論談判前,還是今后談判中,"是否確信對方真誠"都不應成為一個必要考量。這對雙方都是一樣,中方不必信任達賴,同樣也不必期待和要求達賴一方"信任"對方今天和未來的宣言。在相互不信任的前提下,靠得住的是有現(xiàn)實可操作性的做法,第一,要談,談判中重視看得見摸得著放在臺面上的聲明、宣言、條約,不追究對方看不見摸不著的內心活動。第二,要能夠妥協(xié),走的步子要小,第三,取得的結果要務實,具有可操作性;
        第四,結果透明,具有可監(jiān)督性。

          在互信尚未建立時,對每一步條約執(zhí)行的監(jiān)督,以及協(xié)調的中間平衡力量就極其重要。英愛兩國政府曾共同組成獨立監(jiān)督委員會,觀察監(jiān)督共和軍活動,定期提出報告。假如雙方自身沒有建立獨立監(jiān)督機構能力,國際社會就是唯一可以借助的力量。而任何想要在西藏和平上有所作為的國際力量,最起碼要做到的就是建立維護自己的公信力、公正維護雙方的合理利益。拉偏架的結果必定是失去裁判位置,也必定會反過來傷害自己所要幫助的對象。任何道義目標必定要通過雙方協(xié)調的漫長程序來完成,假如傷害程序與公正,道義目標也無法達到。這也是一個簡單常識。

          惟有談判、形成協(xié)議、條約逐步履行,互信才可能慢慢建立。這只是期待中的可能結果,而不應是進入談判的要求。而談判能取得怎樣的結果,不是取決于聰明計謀而是取決于雙方智慧。今天很多人對解決西藏問題感到悲觀,因為人總是希望在有生之年看到歷史成果?墒,這是一個需要時間的歷史難題,明白個人生命長度乃是歷史長河之一瞬,可能是眾人先要修得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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