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蘭瑞:韋君宜的謊言

        發(fā)布時間:2020-06-12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韋君宜的《思痛錄·露沙的路》最新修訂本出版,封面左下方標榜說,“這本書是繼巴金《真話集》后又一說真話的回憶錄!

          

          是這樣么?

          

          坊間流行回憶錄,尤其流行藉回憶錄粉刷歷史、攬功推過、自塑英姿。真話么,回憶錄自然是要講一點的;
        通盤造假,哄騙誰去?然而,通盤真話卻又如何使得?高明的手法是真中摻假;
        假固然可以亂真,真何嘗不能亂假,特別是在歷史細節(jié)上?韋君宜回憶作假,自有不得已之處。而我如今出來戳破窗戶紙,尤其不得不然,因為事涉歷史,也涉及我本人。

          

          幾年之前,韋君宜的書一出版,就以當年清華同學的身份給我老伴李昌寄來一冊。他不看,我撿起來放入書房內(nèi)的書柜里,然而也沒有看;
        原來就忙,加之對這位昔日的第三者原就印象欠佳。前不久一位年輕朋友從上海來電話談事,就中卻提到這本書,并謂書中說起了我。這自然引起了一點好奇心,說起了我?怎么說的?那就看看罷,總不好以人廢言,雖然仍舊拖了一段時間、手頭的事告一段落之后才去翻檢書柜,不料那本韋著幾年前出版的已經(jīng)不知道哪兒去了,只得另買新版書。一看果然,如朋友告知的那樣,《思痛錄》把我回憶進去了。年輕朋友未曾(也無從知道,更不可能)言及的是,書中對當年三對夫婦婚變的敘說失實,謊言而且也編到了我頭上,于是有這篇不得已的文章。

          

          三對夫婦何以離異?——韋君宜的說法

          

          韋君宜的兩本書,《露沙》屬自傳體小說,《思痛錄》則是回憶;貞浿该佬眨敛缓。小說雖隱去真名實姓,卻演說真事、影射真人,與回憶錄互相參照互為補充,作者的用意于是一目了然。兩書重點相同,都是1943年延安整風過程中冤獄遍地的“搶救運動”?瞪攀肿髂、毛澤東賠禮作結(jié)的這場運動受害者無數(shù),要說因此造就若干家庭變故,恐怕也是有的。問題在于《思痛錄》所舉的例子。韋君宜說,當時有好幾對夫婦都因這場運動而離異——都是因為其中一方“聽黨的話”,“相信對方是特務,而且一口咬定對方是特務,自然就把對方的心給傷害了!薄袄钿J和范元甄、黃華和王龍寶、魏東明和馮蘭瑞,全是如此!薄聦嵠皇侨绱

          

          李銳范元甄何以離異?——鄧力群所作所為。

          

          黃華和王龍寶夫婦的離異與“搶救運動”并無關聯(lián)。這我知道,別的人也知道,但既屬于他人隱私,我不多說。

          

          李銳和范元甄的事卻有李銳本人的文字可以引證。一言以蔽之,這場婚變完全是由于鄧力群“利用職權、奸占審查對象”——挾權勢插入李、范兩人之間,成功地當上第三者,終于成就1944-1945年間沸沸揚揚,延安盡人皆知的鄧、范丑聞。(詳見李南央:《我有這樣一個母親》,轉(zhuǎn)引自1999年6月30日《中華讀書報》原載《書屋》雜志1998年第4期)四十載之后的1987年7月10日,李銳曾致函趙紫陽和鄧小平,函中把這件丑聞的經(jīng)過和當時黨組織對該負責人的處理情況說得清清楚楚:

          

          一九四三年四月,審干時我因誣告被捕后,我的愛人范元甄(一九六一年我們離了婚)也被懷疑,她在中央政治研究室工作。鄧力群是機關學委負責人,受命審查范。他乘人之危,向范討好泄密,花言巧語,勾引通奸。(他的愛人同在一個機關,有兩個孩子。)事發(fā)后,不僅不聽黨的多次勸阻,且頑固堅持。由于恩來同志親自過問,我于一九四四年六月釋放,他還是狂妄地繼續(xù)進行破壞。直到四五年一月,黨不得不召開大會批判,指出他在這件事上顯露出來的惡劣品質(zhì):“嚴重的政治錯誤,玷污審干”,“目無組織,破壞紀律,有恃無恐”,還鉆黨的空子;
        若干很壞的思想,“最尖銳的是狂妄的個人主義,導致明知故犯”。在會議上還充分暴露了他為人的言行不一,滿口仁義,一肚盜娼(范后來同我談過很多)。這五天大會的結(jié)論是楊尚昆同志做的,時間是一九四五年一月卅一日。(摘自1987年7月10日《李銳致趙紫陽鄧小平函》)

          

          可見李范離異是由于鄧力群的破壞,而不是由于一方以另一方為特務、劃清界限所致。鄧力群個人的惡劣不應當歸到運動頭上去,盡管運動本身就惡劣。

          

          我與魏東明何以離異?——韋君宜所言,以及所作所為

          

          先看看她文中所言。我與魏東明的離異,韋君宜的兩本書都提到了。按照《思痛錄》亦即她本人的回憶,魏東明之所以與我感情破裂,是由于在“搶救運動”中——

          

          他的妻子經(jīng)別人說服之后,承認了自己是“不自覺的特務”······她去說服魏東明:“我都是特務了,你還不是特務?”魏東明只能苦笑······(摘自《思痛錄》,載《思痛錄·露沙的路》新版,16頁)

          

          如果我自己承認是特務、自毀人格已經(jīng)令魏東明難以忍受,我竟然還去勸說他也承認是特務,自毀人格,當然更加傷了他的心,離異也就水到渠成。小說《露沙的路》中有關文字其實也就是韋君宜本人的回憶,而且同樣直白;
        所不同者,小童(指我)的勸說以及被勸說的楊明(指魏東明)的反應都更為具體:

          

          據(jù)傳是:小童(指我)已經(jīng)承認是國民黨特務,又說自己的特務上級是崔次英(指楊述),后把自己的特務關系交給了姓許的(許立群),姓許的又把這特務關系交給了楊明。她和楊明談,要(向黨組織)交代這些關系,楊明死也不肯承認。(同上書,《306頁》)

          

          以上所引,韋君宜直接下筆也好,托身露沙出面說事也罷,無非一派胡言。

          

          魏東明的托派嫌疑

          

          第一,搶救運動中,魏東明根本沒有打成特務,而是直到后期被懷疑有托派之嫌。當時我和他的家庭關系雖然已經(jīng)破裂,兩人都還在中央黨校三部;
        他在第三支部,我在第七支部(“媽媽支部”,成員都是帶孩子的女同志)。三部開大會揭發(fā)批判他,主持人會上點名要我揭發(fā)他的托派關系,我只得起立發(fā)言,但沒有說他是、而是說他不是托派。我說,我與老魏一起工作生活了六年多(從在育才同事時算起),并沒有見到他和什么托派人物往來,也沒有聽到他談過什么托派的事,“魏東明不是托派。”我這些話遭到嚴厲批評,一位年歲較長的女同學(蘇靜)指責我犯了立場錯誤。這次大會,有我們七支部的書記曾克在場。

          

          第二,我從來沒有聽說、更沒有承認過自己是什么“不自覺的特務”。誰主張?誰舉證?韋君宜已經(jīng)作古,同意她觀點的人請舉證。

          

          第三,我從未勸說過魏東明以特務自污。搶救期間我既然根本沒有和他接觸——前面說過,這時我和他的家庭關系已經(jīng)破裂—兩人分居,根本不見面,要勸也無從勸起。韋君宜《思痛錄》中說,這些情況她得自魏東明,這話我不相信。魏東明人品雖有不堪之處——提到我與他的離異,廖夢醒大姐曾評論說“塞翁失馬,安知非福”,可見旁人的觀感——也還不至于自認特務,自毀人格,在政治問題上無中生有侮辱自己?上惨艳o世,無法自白了。所幸的是,運動全程,魏東明一直沒有被打成特務,直到運動結(jié)束也終于沒有承認是托派,當年三部的同學都是知道的。

          

          “搶救”嘎然而止。我幸而得救

          

          第四,運動末期我確實被“搶救”。過程見我的傳記《一蓑煙雨任平生━━馮蘭瑞傳》(袁晞著),壓縮摘錄如下:

          

          “搶救運動”初起,“搶救”的是年齡稍大、經(jīng)歷比較復雜的同志,后來越搞范圍越大,一時間延安“特務”如麻,終于也“搶救”到馮蘭瑞頭上。

          

          有一天子夜時分,第三支部書記汪琦到馮蘭瑞住的窯洞來找她,帶著她走過很長的山路、經(jīng)過許多個窯洞,到了三部副主任、黨委副書記閻達開的窯洞。閻達開在那里正等著,他請馮蘭瑞坐下,給她倒了一杯水。汪琦隨即離開之后,閻在窯洞里慢慢踱步,提出第一個問題:“你在重慶都做什么事啦?”

          

          馮:“我是‘自強讀書會’的黨團書記,是川東青委的委員,還擔任川東特委的油印工作。”

          

          “你都印了些什么呀?”閻達開又問。

          

          馮蘭瑞告訴他印過黨員登記表、入黨申請書,還有《黨中央關于大量發(fā)展黨員的決議》等等文件以及黨訓班的教材,印過許多東西。

          

          “那么,你這些東西都交給誰了?”

          

          馮蘭瑞說,印好的東西都是交給了楊述,有時是他來取,有時是按他指定的地點給他送去。閻達開馬上說:“你印的這些東西都交給了特務——楊述是個大特務,他自己已經(jīng)承認了!瘪T蘭瑞一聽大為詫異,心想,“這是不可能的!”楊述是她入黨后的第一位領導人,為人很實在,工作勤勤懇懇,對黨無限忠誠。他怎么會承認自己是特務?但是,盡管根本不相信,馮蘭瑞知道是不能跟領導理論的,何況自己并沒有什么根據(jù)說楊述不是特務。馮蘭瑞想了想,說:“這我不知道。你說他是特務,但我不知道。我入黨時,是黨組織派他來領導我的。我只知道他是一個共產(chǎn)黨員。”一問一答,十來分鐘,閻達開說,“你先回去吧!

          

          第二天,支部書記汪琦再次登門,要馮蘭瑞寫材料,把頭天談的問題好好做個交代。馮蘭瑞覺得委屈極了,眼淚差點掉了出來。不寫是不行的,那就按照頭天晚上的談話內(nèi)容來寫,一直寫了好幾天,然后交給了汪琦。一連幾天惴惴不安。不料幾天之后黨校三部召集全體學員去黨校一部開會,黨校校長毛澤東竟在會上宣布:“搶救運動”搞錯了,90%是錯的,跟同志們賠個不是。他還當場舉起手來給全場的教員和學員敬了個禮。運動嘎然而止,馮蘭瑞也就和別人一樣,沒有被繼續(xù)搶救下去。

          

          我被“搶救”的經(jīng)過就是如此,事情發(fā)生在運動后期,來勢洶洶,幸而運動已經(jīng)窮途末路,無法繼續(xù),隨著校長毛澤東一聲道歉而成為歷史。我因此不但沒有機會自己承認、進而勸說魏東明也承認特務身份,而且因此得以親眼見證毛澤東那次歷史性的道歉,據(jù)以糾正《思痛錄》第19頁有關細節(jié)的失誤:毛澤東在黨校全校大會上道歉、舉手敬禮時說的是“跟同志們賠個不是”,并無“我賠了禮,你們要還禮”的說法。細節(jié)出入,原來未必值得關注,我卻偏偏記得,是因為韋君宜當時不在延安而在綏德,不可能目擊此事,而她那時其所以在綏德,與她在我和魏東明之間充當?shù)牡谌呓巧苯酉嚓P。

          

          當年的第三者

          

          事情得從頭說起。

          

          我和魏東明于1940年元旦在重慶結(jié)婚。魏原名楊戊生,1930年代初從天津北洋工學院轉(zhuǎn)學清華,1935年參加“一二九”運動,一年后入黨。與韋君宜同學。韋原名魏蓁一,蔣南翔以及原名楊德基的楊述等同學都叫她小魏。楊戊生追求小魏,改姓魏,稱為老魏。老魏能說會寫,與陶行知熟識,同生活教育社關系密切?箲(zhàn)軍興,陶行知到重慶北碚創(chuàng)辦育才學校,聘請他任文學組主任。我去育才避難就是經(jīng)他介紹的;楹蟛痪茫f寄詩祝賀,語義纏綿,戀戀不舍。魏東明解釋說,兩人雖曾戀愛,事情已經(jīng)過去,我沒有怎么太放在心上。想起我曾見到韋君宜在《新華日報》發(fā)表過文章,悼念她遭日機轟炸遇難的愛人孫世實,以為這事確已過去,可以不必在意了。

          

          這年三月一天的黃昏,中共北碚區(qū)委書記王士槐緊急通知我轉(zhuǎn)移,說國民黨特務要到育才來抓我。我與老魏談好在延安相聚,遂告別獨自回到重慶。在家中住了一晚,第二天去到紅巖村八路軍辦事處。一月后去了延安,分配到中央青委參加編寫青年運動史。不久,老魏也到了延安,分配到中央宣傳部工作。時間稍久,周圍的人熟悉起來,聽說了一些新鮮事,包括1940年初青委書記陳云主婚、青委四對戀人的集體婚禮,其中有蘇展和韋君宜。還聽說集體婚禮過后不久,蘇展和小魏(韋君宜)先后派去了晉西北。

          

          這年秋冬,小魏從晉西北給老魏來信,說她要到晉東南,上前方,如果她犧牲了,要“借他的生花之筆為她寫傳”。老魏把信念給我聽。但不久之后小魏卻同康琳(馮直的妻子)一起從晉西北回到了延安。兩人仍回中央青委工作,康琳說小魏已同蘇展離婚。

          

          既在同一單位,也就認識,但沒有什么接觸,并不熟。出乎意外的是,有一天韋君宜忽然推門進入我的宿舍,在窗前一只凳子上坐下,開口就說她同魏東明是清華同學,老魏是她初戀的愛人,現(xiàn)在還是愛她的。我大吃一驚,反駁說,不對,他是愛我的,不然,他為什么同我結(jié)婚?她辯解說,老魏更愛她。他們應當結(jié)合,我應當離開老魏…… 。事情突如其來,而我十分幼稚(二十歲),沒有處理諸如此類的事故的經(jīng)驗,只覺得受到欺負,受到委屈,面對這樣一位年長者滔滔不絕的說辭,除了哭泣之外,再也說不出什么話來。大概她覺得談不下去,就站起來走了。

          

          此事當天我想了一晚,竟毫無辦法。老魏既然更愛她,我戀棧不會有什么結(jié)果。無奈那時已經(jīng)懷孕,孩子怎么辦?我們是在育才學校正式結(jié)婚的,結(jié)婚啟示登在《新華日報》上。我不能讓孩子一出生就沒有父親。反復考慮,這事只有同老魏談談,看他怎么說。第二天老魏來到,我就對他說了小魏昨天同我談話的情況。(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老魏說,“她胡說,你不要理她!比缓髮ξ野侔惆参。我其實也沒有別的辦法,只好權當著沒有這回事,硬把它壓在心底。情緒低落,健康每況愈下,待產(chǎn)的嬰兒也因此受到影響。

          

          幾個月后,我住進延安中央醫(yī)院生了一個女孩。產(chǎn)后第三天老魏前來探視,不是獨自來而是帶著小魏雙雙同來。兩人滿面春風,小魏穿著時髦,更是得意非凡。我不禁尋思她此來是探病,還是特為顯示她的成功和我的失。慨斆嫖冶M量克制,兩人走后心力交悴,旋即休克。

          

          遠調(diào)綏德,小魏別嫁

          

          醒來后我躺在病床上反復思量,他們這樣欺負,我怎么辦?心亂如麻。夫妻關系到了這個地步,只有一刀兩斷,離婚是上策。但孩子呢?她不能剛剛出生就沒有父親。和許多無奈的母親一樣,為了孩子,我選擇委屈,爭取和老魏維持家庭關系。我因此給中央青委宣傳部長蔣南翔寫了封信,向組織求助。蔣1938年曾任中央南方局青委書記,是我們的領導。老熟人,我與老魏結(jié)婚他是知道的。信中我簡要講了兩魏的事,說了我的困難,請他幫助解決。蔣很快給我回信說,這些情況他已有所聞。青委決定將小魏調(diào)開,讓她去綏德。蔣南翔與老魏是清華同學、好朋友。大約考慮如果老魏看到信會有傷友誼,此信沒有署名,用了“知名不具”四個字。我認得他的字,一看便知。

          

          后來我才從好友江帆那兒得知,韋君宜這段時間常常大白天跑到中宣部去和魏東明幽會,她還曾為魏東明墮胎——“為魏東明”屬于推測;
        但如若不是,事情就更加難解;
        墮胎一事卻是確切的,不但幫小魏去請校醫(yī)(當時她們在青干校住隔壁)的江帆、其他一些女同志也都知道,她們并曾因此得知藏紅花的藥用功能。蔣南翔說兩魏的事他已有所聞,指的當是這些情況。但我當時還未得知,只是奇怪韋君宜何以那么勇敢。

          

          韋君宜這時原在延安中央青委辦的澤東青年干部學校教書,一旦調(diào)去綏德,和魏東明的往來中斷,之后立即同楊述(《露沙的路》中的崔次英)結(jié)了婚。老魏因此對我非常不滿,說我破壞了他同小魏的關系,跟我大吵大鬧,從此撕破臉皮,家庭破裂。只因老魏倒打一耙胡攪蠻纏,我終于悟到委屈難以求全,這才給黨組織打報告,請求批準離婚。但這時延安已經(jīng)開始整風搶救運動,個人問題須等運動結(jié)束才能處理。所以,離婚報告1943年春天交去,第二年才得批準。1944年春三歲的女兒不幸患百日咳夭折,給我留下最為難以愈合的唯一傷痛。

          

          整風運動期間,我們家庭破裂。個人無法獨力照顧孩子,只好轉(zhuǎn)到七支(媽媽支部),與同志們輪流值班管孩子,騰出時間參加學習。孩子過集體生活,傳染上了百日咳。這是小生命夭亡的根本原因。

          

          我還有一問

          

          人會變化,人的感情也會變化。變乃人情之常,未必都要厚責。但小魏/韋君宜的情變似有幾分異于常人:1940年之前,她先是與魏東明初戀,隨后則移情別戀孫世實;
        孫不幸犧牲,1940年她嫁蘇展;
        去晉西北途中經(jīng)過綏德時與楊述關系不正常,又記在日記上,不慎讓蘇看見,提出與她離婚,自己去了晉東南;
        離婚后小魏同康琳回到延安,旋即致力與魏東明的婚外情;
        因之被黨組織調(diào)往綏德,卻又立刻嫁了楊述(1941年)。結(jié)婚、離婚、婚外戀統(tǒng)統(tǒng)放到一起,前后不過五六年工夫,如此的感情變化是否稍嫌頻繁、高速,也稍呈混亂? 對這位第三者我當年固然怨恨,但即使是對第三者,如今也未必定要低看——上文說,她給我留下的印象欠佳,原因也在于這種頻率、速度和混亂。雖然如此,陳年往事、個人恩怨,似也不必耄耋之年還來絮絮叨叨。無奈她偏偏要來揭過去的傷疤,要把事情扯到政治和歷史問題上。搶救運動來不及做到的,她卻要誣蔑我做到,不但說我自己承認是特務、而且要去勸說魏東明也承認是特務。謊話編到了政治問題上,事情就不止于個人恩怨,我應有責任澄清,而且必須趕快。這些事我不說,就等于默認,F(xiàn)在不說,當事人和知情者都已耄耋,有的已經(jīng)作古,再拖下去,又有誰還可以站出來作證?任謊言流傳、廣大讀者包括我的年輕朋友受騙,是對歷史對自己不負責任,實非我所愿為。

          

          最后,還有一個剩下的問題是:韋君宜何以如此解說上舉的三樁家庭變故?一方面,延安整風搶救運動結(jié)束前(1942-1944年),韋君宜根本不在延安而在綏德,延安當?shù)氐氖滤龔暮蔚弥?她固然可以聽人傳言,但傳言要筆錄于書,公諸于世,是否需要核實?小說(哪怕是自傳式樣的)與報告文學、與回憶錄這三者之間有否區(qū)別?可否混淆?我們同是多年從事文字工作的人,諸如此類的常識都是有的,曾任人民文學出版社總編輯、社長的韋君宜不可能、尤其不應當不知道。而既然凡此種種淺近的做人和著書的道理她都應該心中有數(shù),為什么還要胡編亂寫?另一個方面,我與魏東明家庭關系何以破裂,我何以終于被迫提出離婚,其間的原因她不能不清楚,那她為何還要把事情推到搶救運動上去?

          

          一問足矣,謹以此作結(jié)。

          

          倚竹齋 2006年7月

          

         。ㄔ丁罢嬖挕敝械闹e言》,載《開放》2006年第十一期。2006年11月23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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