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思之:怎能對冤案保持沉默
發(fā)布時間:2020-06-17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一、今天參加年會有兩件事情感到特別高興。第一件事是我們的江平老師的的確確康復得很好。第二件事今天這個年會邀請到了律師圈外的很多朋友、高人、學者,這表示更多的人對我們的《律師文摘》是取支持的態(tài)度,這是值得我們高興的。
二、在開會之前,國棟主編給我打個電話,說咱們這個年會以什么主題為好?我說你這不是問道于盲嗎?我實在是回答不出來。后來國棟取了這樣一個題目,我覺得很好。因為這個題目有助于我們談心,如果就一個比較專門性的題目在這里交換意見,也許談的不夠深刻,效果不一定好。這樣的一個題目,我想我們可以海闊天空了。
讓我講中國律師向何處去?首先想提出兩個問題,第一,我們應當帶著什么樣的思想,懷著什么樣的期望向何處去。第二,我們應當背負著什么樣的責任和使命。如果說這兩個問題,我們不能夠很好的來解說它,那么我們向何處去也許會不幸走上“歪門邪道”。這是我的一點顧慮。
三、這兩天一件事引發(fā)了一個想法,什么想法?就是我們做律師的人,第一,應當經(jīng)常不斷的就大事、小事發(fā)表見解,抒發(fā)感情,這個責無旁貸。但是第二,我認為在我們發(fā)表見解抒發(fā)感情的時候,是不是應當考慮時代的背景,是不是應當考慮時機是不是合適、是不是成熟,以及應當考慮掌握什么樣的分寸。我想只有做到這樣思考的時候,我們作為律師在社會上講出意見和觀點也許會更起作用。
下面想講些引發(fā)我這些想法的具體問題。
第一,此時,2009年4月,是河北省被冤殺的農(nóng)民聶樹斌遇難14周年。他是14年前的4月,大概是27號,這個時間我不敢敲定是因為什么呢?因為判決是4月25號,何時執(zhí)行我不知道,現(xiàn)在也看不到卷,只是聽他母親說我的孩子是4月27號被槍斃了。這個是不是靠得住,我也沒有根據(jù),總之是4月25號左右被冤殺了。
大家都知道聶樹斌這個案子。因為真兇的出現(xiàn),完全可以肯定,這個案子應當重新考慮,應當接受當事人親屬的申請立案重審。至少應當做到這一點。但是以河北省政法委為首的政法機關采取種種極不光明的辦法,一推再推,一拖再拖,從申訴到今天整整5年過去了,到目前案件處于膠著狀態(tài)。也許有人不太了解,聶樹斌這個案子立案再審開始的時候我們的人民法院以當事人沒有判決書為借口,不接受。天哪,殺人的時候也沒有給人家判決書啊,連被告人也沒有判決書,更不要說家屬了。怎么知道他判了死刑呢?因為被告人還有一個所謂的律師。此公極不高明,現(xiàn)在又不愿提供判決書,這種做法很可惡。
因為沒有判決書,法院不受理,為了這個判決書,在河北省高院折騰了兩年,當時的最高法院跟高院口徑相當?shù)囊恢拢f申訴可以,拿判決書來,沒判決書不能接受。我的天哪,我們這叫人民政權,人民政權對人民就是這樣的一種態(tài)度。后來還好,天公作美,有一天突然,真的是突然,當事人的家屬不知由哪條途徑,幾乎是同時收到了兩份復印的判決書,法院不敢講復印的判決書無效。收下申訴了,但實際上什么舉措都沒有,又折騰了一年,最高法院在一年多以前給河北省高院一個指令,全文大概是這樣的:聶樹斌一案應由你院立案重新審查。最高法院信訪局的朋友們是不錯的,把最高法院的這個指令發(fā)給了當事人一份。我們看到了指令之后,我立刻向河北省高院報告,我說我接受了聶樹斌家屬的委托代理申訴,現(xiàn)在最高法院讓你們立案重審,請你告訴我,我應當怎么樣配合你們進行工作,我應當在何時于何地用什么方式介入你們的程序,請予指示。我沒想到他給我吃了一個天津包子,不理我。你不理我可以,當事人家屬你總要理吧,理沒理呢?理了,怎么理的?法官說,你這件事情復雜得很,你回去,等一等吧。等到一年多過去了,兩年了,仍然處于膠著狀態(tài)。
去年我給最高法院的主管副院長寫了一封信,我說我接受了這個案件,作為當事人家屬的代理人,但是我如實的告訴你,截至目前為止,我對此案除了寫過一份申訴狀之外一語未發(fā),我也不準備在立案重審之前,通過任何媒體來議論這件事,我僅僅是希望法院能夠嚴格的依法辦事,如此而已。結(jié)局是什么,人們也許想不清楚,最高法院對于河北省高院居然沒有約束力,河北省高院還是置之不理。
我去年的秋末冬初到了河北省走訪聶家,我不是去法院,因為去法院沒有任何意義。我跟聶家講,第一,我們作為律師在這個問題上確實是極不得力,請你們諒解。第二,請您接受我的考慮,我建議你除了正常的催促河北省高院讓他盡快立案之外,什么事情也不要做,尤其是今年還有個奧運的問題,在奧運之前什么都不要做。家屬接受了我的意見。但是奧運會完了,一個關一個關的過去了,我不能總是告訴當事人家屬他不理你就算了。作為農(nóng)民,家里面只有這一個兒子,兒子走了之后,家里面真的是家敗人亡。
可是5年過去了,河北高院都不理,什么叫忍無可忍,今年必須得講話,今天是個信號、是個開始,該講一定要講。我是不是掌握住了時機?我不知道,但是我覺得不能再拖了。由此我常想我們律師界曾經(jīng)出現(xiàn)過一些所謂的人大代表,我不知道我們的這些人大代表是怎么選出來的。當然對他們來說我沒有任何發(fā)言權,因為我不了解,但我知道一點,所有我們律師界的人大代表沒有就有關的律師事務提出任何議案。聶樹斌的案子眾所周知,全世界都知道該不該提,作為人大代表該不該提,為什么不提?作為律師來講,我們在考慮講什么怎么講的時候,心中確實應該琢磨琢磨這件事。
我希望在座的朋友們運用你們的力量,運用你們的智慧,來幫兄弟一把,咱們共同辦一下這個案子,辦下去,辦好它。把這個案子辦漂亮了,不僅僅是河北省的光榮,而且是我們國家法制建設方面的很亮麗的一筆。哪個國家、哪個法院沒有錯殺,關鍵在于我們知道錯了能改,改了不就好了嗎?為什么不改呢?為什么不可以改呢?改了有什么不好嗎?只因為一個小官員的面子,就能夠把我們整個國家的形象不知道放到什么地方去了。所以在這個問題上我很有感觸,深有感慨,這是觸發(fā)我想講的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在座的不知道有沒有北京市律協(xié)的領導,如果有的話,對不起,我給你們磕頭,我先承認錯誤,但是我要講話。北京市律師協(xié)會,北京市啊,首善之區(qū),北京市律師協(xié)會的選舉大家可以去了解一下,真的,搞得非常之丑陋,搞什么鬼嘛。我們的律師選舉都選舉不好,我們還有什么資格說,我以律師資格講法制建設!
不管司法行政怎么做,不管下面律師協(xié)會的領導集團他們怎么搞,我們做律師的人,該講的、該做的,是不是應該多多少少有點正義感,敢不敢能不能為了整個律師事業(yè)的前途講幾句話,是不是可以?一千多個所,一萬多名律師,被人們視為英才,都不能搞出一個比較好的律師協(xié)會來,真的不好交待。陳惠忠同志在這里,我們連深圳都不如。當然不是說看不起深圳,不是。北京的地位畢竟跟深圳不一樣,深圳那里做到的,北京市都做不到,你們都做到哪里去了。我作為一名北京市的律師,真的是臉上無光。
我為什么對現(xiàn)在的律師協(xié)會如此不滿?我講第三點。最近剛聽到一件事,說北京律協(xié)要培訓律師,怎么個培訓我不知道。首先是被培訓者每人必須先交納2000元的培訓費;钜姽!也許我危言聳聽,被培訓的律師當中很大一部分人是在那里要解決吃飯問題的。人家接受你的培訓,你先給人要2000塊錢,這叫什么錢?我不是說這個錢統(tǒng)統(tǒng)不該要,不是,我是基于兩點考慮:第一,律師協(xié)會吸了我們那么多的“血汗”,北京市律協(xié)存會費上億,為什么不可以拿這個錢來培訓呢?干嘛還要要錢呢?有什么必要呢?第二,眼光再遠大一點好不好,把培訓跟實踐結(jié)合起來是不是可以。他們說不經(jīng)過這個培訓是不可以發(fā)實習證書的,我不知道是不是,也可能是道聽途說,但是我覺得這正給了我們一個很好的理由,可以把培訓跟實踐結(jié)合起來。我曾經(jīng)在個別場合跟個別的朋友談我自己的想法,如果律師協(xié)會有志氣的話,自己辦事務所,集中所有應該培訓的年輕律師來搞實務,費用從哪里來?就從我們交納的會費里面來。給現(xiàn)在年輕的律師、受培訓的律師發(fā)工資,發(fā)一定的高額工資,讓他們吃得飽飽的,干什么?好好的去充實你的律師實務去,一年、兩年我向你要成績。我們搞一個很好的律師事務所,在這個基礎上,經(jīng)過三年五載,爭取再辦一個律師學校可不可以?我們中間有這么多的教授,我們有這個方便,有這個條件。但是我們的律師協(xié)會現(xiàn)在在干什么?可以看看他們所謂的大事記,只看重迎往送來,吃喝玩樂,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歸納起來、總結(jié)起來,所有這些問題都應當納入我們的考慮范圍之內(nèi),也許我們會往前走得健康一點。
最后再講兩條。一條,律師是職業(yè),要讓我們有飯吃,要允許拿這個作為一個謀生的手段。但第二條,它是事業(yè),我們要把它作為事業(yè)來對待。想當初我在發(fā)表這種感慨的時候,我說兩者應該并重,但是最近一年一年的我越來越想還真的應該把順序調(diào)整一下。律師首先是我們的事業(yè),這樣我們才能夠有所擔當,然后才有可能把我們的道德水準提到一定的高度。我講的這個道德,不僅僅是職業(yè)道德,包括比如說政治道德,比如說倫理道德等等。如果說我們不是把律師作為一個事業(yè)來看待的話,這些問題往往會成為空談,律師整體的面貌恐怕還是很難理想,我們想解決的問題恐怕明年還是個問題。
我就說這些,供同志們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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