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廉政協議
發(fā)布時間:2020-07-10 來源: 入黨申請 點擊:
廉 政 協 議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為加強工程建設中的廉政建設,規(guī)范甲乙雙方行為活動,防止發(fā)生各種謀取不正當利益的違法違紀行為,根據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guī)和廉政建設規(guī)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zhí)行。
一、甲乙雙方共同責權 1、甲乙雙方應本著“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開展工作,應當自覺遵守國家和工程項目所在省、市、區(qū)工程建設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廉政建設的各項規(guī)定。
2、甲乙雙方發(fā)現對方在業(yè)務活動中有違規(guī)、違紀、違法行為的,應及時提醒對方糾正,情節(jié)嚴重的,應向其上級主管部門和紀檢監(jiān)察、司法等有關部門、機關舉報。甲方舉報電話:紀委書記 XX,紀檢監(jiān)察部 XX。
3、甲乙雙方應積極宣貫“工程優(yōu)質、干部優(yōu)秀”的廉潔文化理念,開展創(chuàng)“雙優(yōu)”(工程優(yōu)質、干部優(yōu)秀)活動,加強廉政教育。
4、甲方項目部每季度主持召開一次甲乙雙方項目人員廉政工作會議,乙方相應人員按時出席。
二、甲方責權 1、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工程項目建設中的廉政情況進行監(jiān)督,若發(fā)現乙方有不廉政行為,應及時予以教育和制止,并向甲方分供業(yè)務主管部門和紀委報告。
2、甲方不得違反原則指定分供方和確定工程價格、材料價格。
3、甲方工作人員收受或索取乙方賄賂的,由甲方紀委查處,追究相應的黨紀、政紀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4、對實名舉報的,甲方要立即立案調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防止報復事件發(fā)生。
5、若乙方違反本廉政協議中的條款,甲方視情節(jié)對乙方處以合同額 0.5%—1%的罰款。
三、乙方責權 1、乙方應當通過正常途徑開展業(yè)務,不得為獲取不當利益,在工程設計、監(jiān)理、施工、供貨、項目管理等各項工作交往中,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員贈送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等,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員支付回扣等好處費。
2、乙方不得報銷應由甲方工作人員個人承擔的各項費用。
3、乙方不得為甲方工作人員住房裝修、婚喪嫁娶、家屬和子女的工作安排、經商以及國內外出行等提供方便。
4、乙方不得以各種理由,邀請甲方工作人員外出旅游、宴請或進入營業(yè)性高檔娛樂、健身場所。
5、乙方不得為甲方工作人員購置或者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家電、高檔辦公用品等物品。
6、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屬或者親友介紹從事與甲乙雙方工程有關的工程分包及材料設備、周轉工具的供應、租賃等經營活動。
四、其它 1、本協議作為分供合同(本協議對應的相應勞務分包合同或物資設備采購/租賃合同,統(tǒng)稱分供合同,下同)的附件,與分供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同分供合同同日生效。
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執(zhí)
份,乙方執(zhí)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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