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慈善市場老大?_中國慈善事業(yè)現狀
發(fā)布時間:2020-02-22 來源: 散文精選 點擊:
盡管德國企業(yè)家、慈善家弗洛里安?朗根賽特 (Florian Langenscheidt)的研究小組報告稱,民營慈善機構往往能用1元錢,完成政府需要花費3元錢才能完成的事情。但慈善主導權問題,從中國政府到社會幾年甚至十幾年來爭了一輪又一輪。
慈善超市、慈善藥店、慈善影樓、慈善飯桌……2009年10月,河南滎陽市轟轟烈烈地拉開慈善大幕。
“市委書記、市長任組長,四大班子領導任副組長”組成領導小組,并下達紅頭文件,在全市各鄉(xiāng)鎮(zhèn)、各局委、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等地設立慈善組織,并由這些部門的正職兼任負責人……
出身官宦的中國慈善
中國政府直接介入慈善的力度節(jié)節(jié)飆升,讓很多公益慈善人士越來越不滿,而政府拿出募捐數額、實施項目的成果,又實實在在讓公益組織望塵莫及。僅2007年12月杭州市市委、市政府發(fā)起的第8次“春風行動”,十天就募集2479.27萬元。
“這是中國特有的現象!鼻迦A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王名表示,新中國成立后,國家承擔了很多職能,慈善行為已漸漸消彌于國家體系中,不僅體現在勸募上,而且體現在慈善活動的方方面面。
2009年8月12日的《中國青年報》說,“80%左右的抗震救災捐款流入了政府的財政專戶,變成了政府的額外稅收,由政府部門統(tǒng)籌用于災區(qū)!
對此,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yè)促進司司長王振耀進行了回應:“公眾把資金捐給慈善組織,但最后還是由政府來執(zhí)行項目,這是個很現實的體制問題。納入國庫管理有優(yōu)勢,比如捐贈使用都有審計,不會出現挪用的情況。一些NGO公信度不高,回饋不明確!
中國民眾捐贈的錢絕大部分回流到政府,多少映射了中國社會普遍缺少陌生人之間的信任,也體現了NGO沒有長大的現實。
30年前,中國政府控制全部資源,承擔一切責任。中國現代慈善事業(yè)走上了一條不同于歐美國家的路徑。以浙江為例,在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離退休黨政領導和退休職工成為慈善組織管理團體主體,構成很有“中國特色”的慈善機構管理團隊。
2009年,中國社科院發(fā)布的首部《慈善藍皮書》指出,中國的慈善機構尚處于初級階段,不僅數量十分有限,而且行政化色彩濃厚,遠沒有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一方面,公募基金會依托掛靠的部門,由各級政府直接對接資金使用,不僅不用承擔人工費,而且安全,甚至有的地方政府還會匹配資金,所以,公募基金會沒有把錢給民間公益組織的沖動。另一方面,弱小的民間公益組織發(fā)現,和政府的關系親疏遠近不同獲得的發(fā)展機會也不同,所以爭相為自己謀一個官方護身符。
最近,中華慈善總會下面的一個慈善機構向總會會長范寶俊報喜:“我們市委市政府為了表示對慈善的重視,把市慈善會變成了一個全額撥款的事業(yè)單位!狈秾毧】扌Σ坏:“民間機構怎么變成了事業(yè)單位?你說它是倒退還是進步?”
不被看好的政府參與
政府主導慈善在積極繁榮下,無法避免地隱藏著諸多負面影響。
政府直接進入勸募市場,通過行政動員和公益攤派向企業(yè)勸募,扭曲了企業(yè)捐贈的戰(zhàn)略定位,使企業(yè)將捐贈定位于一項購買政府保護權的常備專項投資,挫傷了公眾對于慈善捐贈的積極性,也擠壓了民間慈善機構的“成長空間”。
我們無需諱言中國民間組織“先天不足,后天不良”的尷尬,許多官辦非營利組織缺乏獨立性和創(chuàng)新活力,民間公益組織身單力薄。但是政府如果始終把控慈善資源,那么NGO如何獲得成長的機會并讓公民對其產生信任?
不否認,中國政府在保障社會公平、給社會弱者以基本保障方面發(fā)揮著重要作用。但必須承認,它不是萬能政府。我們的行政官員體制,并不善于直接組織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公共服務。
2007年,廣西民政部門開展“貧困家庭殘疾兒童救助行動”,補助每名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的孩子2.1萬元手術費,但必須到指定的醫(yī)院接受治療。而當部分患兒入院后,卻又被種種理由拒絕治療,有的孩子甚至死在了醫(yī)院。原本鼓舞人心的慈善行動變了味,出現了政府辦慈善出力不討好的結局。
財經作家蘇小和認為,公益慈善事業(yè),天生就應該由NGO來進行具體運作,政府參與進來,是對經濟學分工的一種漠視。其實對政府也是一種痛苦。
汶川大地震的賑災善款交給政府,政府壓力很大。這些捐款都要納入國庫,使用國庫資金就需要預算。由于一些地區(qū)沒有捐贈使用預算,就要重新補預算,調捐款出來使用會很難且時間相對比較長。此外,地方政府善款收歸財政后,政府沒有向民間組織和百姓交待的意識,也導致募集善款的民間組織被質疑,而喪失或降低公信力。
山東大學博士生導師包心鑒認為,目前中國的慈善事業(yè)在官本位和權力本位的指導下, “慈善捐助形式化、表面文章太多,不是實實在在地在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主導權之爭的癥結
慈善主導權問題,從政府到社會幾年甚至十幾年來爭了一輪又一輪。近日,隨著《慈善法》進入立法程序,公眾對中國慈善事業(yè)的未來又給予了極大的關注。
“這部《慈善法》的立法思想是加大培育民間慈善,還是加大政府對此行業(yè)的控制?”徐永光認為這個問題如果沒有搞清,立法的效果就值得懷疑。
慈善是有資源、有資產、有利益的,這些到底歸誰管理、由誰掌控,主導著整個立法框架!安块T利益是《慈善法》立法的第一個障礙!北本┐髮W非營利組織研究中心副主任金錦萍,一直在參與《慈善法》的起草工作,對此她頗有感觸:“立法解決的核心問題,不是與國際接軌,而是整合部門利益、責任、權力。爭論主導權不僅是理論問題,更是實際問題。”
相關熱詞搜索:誰是 慈善 市場 誰是慈善市場老大? 原陽老大慈善會 原陽老大真的會看病嗎
熱點文章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