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媳婦努內(nèi)回娘家視頻 當上海人遇上洋人
發(fā)布時間:2020-02-28 來源: 散文精選 點擊:
很多上海史的書都描述過上海人初遇洋人的情形:他們以盲目的優(yōu)越感,好奇并略帶鄙夷地打量著那些長著深目高鼻的洋人,即使1842年上海被追開放口岸以后。最典型的事例,莫過于巴富爾初到上海的遭遇。
那是1843年11月8日,33歲的前印度炮隊連長巴富爾乘著“麥都薩號”輪船來到上海,就任駐滬英國領事。巴富爾的第一夜是在船上度過的,第二天,他就為住處發(fā)愁了。這時一位姓姚的商人主動解難,請巴富爾一行下榻自己的宅第。然后奇怪的事就發(fā)生了:每天,巴富爾無論是吃飯、喝水、穿衣,總是有人圍觀。原來這位“好心”的姚姓商人大有目的――把洋人作為展品,售票參觀。
巴富爾的華人仆人也沒有對主人表示出應有的敬意,總是任意闖入他的房間,一邊做事一邊唱歌。巴富爾不知道,上海人之所以敢如此不恭,是因為在上海人眼里他們都是“夷人”。 “夷”是什么?蘇東坡說“譬若禽獸然”。
有意思的是,在中國,上至皇帝,下至地方官員,總是害怕洋人與中國人接觸,怕的是草民被帶壞了,不好管。于是每有洋人來華,總會被隔絕在一個區(qū)域里。比如1793年,馬噶爾尼帶領的英國使團訪問北京,18世紀遠離城區(qū)的廣州十三行商館區(qū),還有19世紀的所有租界區(qū),都是被客氣地接待,被有效地隔離。
也許,上海人與洋人真的就能做到雞犬相聞,老死不相往來了。但是歷史卻來了個意外。1853年,因為上?h城爆發(fā)小刀會起義,長時間的戰(zhàn)事,迫使大批上海人涌入租界,于是華洋極不情愿地會面了。住進租界的上海人結果如何呢?真的被“帶壞了”。
租界擁有自治權和獨立的法律,許多法規(guī),都是華人一向不以為然的,比如禁止隨地吐痰、便溺、亂堆垃圾。有的法規(guī)則是聞所未聞,比如行車靠邊,左去右來;人車分道,各行其道。不以為然與聞所未聞都會導致觸犯法規(guī),都要被罰。有好些人被罰時還振振有詞:“馬車可行,人豈不能行?”租借管理者工部局鐵面無私,中國人向來以為的法不責眾在租界失靈了。
失靈的不僅是傳統(tǒng)生活習慣,還有長官意志。比如上海的父母官道臺經(jīng)常會發(fā)些告示,禁止這個,禁止那個。凡是“越權”的告示,工部局就迫使道臺撤回。1885年,公共租借妓女違反禁止進入茶館的告示被逮捕,工部局董事會立刻抗議。董事會認為,茶館已經(jīng)繳納捐稅和執(zhí)照費,妓女進入茶館對租界治安也無妨礙,憑什么逮捕?知縣不能隨意干擾租界內(nèi)良民的生活。
1883年,兩江總督左宗棠光臨公共租界,那情形大家都很熟悉了:隨從士兵們耀武揚威地在馬路上夾道“迎駕”。不僅荷槍實彈,而且用刺刀驅趕過往行人。董事會遂提請道臺注意,道臺不以為然地說,這是中國的常規(guī),但凡有大官路過,行人都必須靠邊站,以示尊敬。確實,一向自稱為“父母官”的縣老爺們,從不認為法律與他們有關。即便是制定了法律,也不當回事。但是,這種蔑視法律的行為,在租界行不通。
寫到這里,也許會被人拍磚,租界的自治和法制,都是中國主權喪失的表現(xiàn),是屈辱啊。確實,那是中華民族不幸的一頁。但是不得不承認的是,在這一法大于權的意識的熏染下,上海人懂得依法行事,有了契約精神和獨立人格!渡虾>幠晔贰酚涊d了這么一件小事很能說明問題:1874年,一位叫阿明的華人與工部局簽訂合同,成為一名馬夫。后來馬生病了不能干活,工部局打算把馬賣掉并取消與阿明的合同。征求阿明意見時,阿明同意了并在草擬的備忘錄上簽字。但是阿明后來又反悔了,并致信工部局。阿明于是被請到董事局申訴,結果是,備忘錄被銷毀,阿明留用。令人感慨的不僅是阿明這樣一位勞動者所具有的法律意識,而且是,阿明的維權居然能夠成功。這事成為晚清上?h城的奇聞。
上海當之無愧為中國走向現(xiàn)代化進程的引領者,但是如果上海人沒有遭遇洋人會怎樣呢?歷史沒有如果。遺憾的是,上海曾經(jīng)具有的法制意識、契約精神,到今天的中國,也未能成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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