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國家法》是和平統(tǒng)一國家的法律】 著作權法是實體法律嗎
發(fā)布時間:2020-03-19 來源: 散文精選 點擊:
2005年3月14日,中國十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高票通過《反分裂國家法》。這不是一部針對臺灣人民的法律,而是反對和遏制“臺獨”勢力的法律;不是一部戰(zhàn)爭的法律,而是和平統(tǒng)一國家的法律;不是一部改變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現狀的法律,而是有利于臺海地區(qū)和平和穩(wěn)定的法律。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盡管大陸與臺灣還沒有實現統(tǒng)一,但這絲毫沒有改變兩岸同屬一個中國這個事實。這就是當前臺海的現狀。只要有一線希望,我們就會盡最大的努力推進國家的和平統(tǒng)一。我們制定這部法律,體現了包括2300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反對把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意志。臺灣同胞是我們的骨肉兄弟,我們希望全體臺灣同胞能夠理解我們的立法用意,也希望關心臺海局勢和平與穩(wěn)定的國家和人民能夠理解和支持這部法律。臺灣問題純屬中國的內政,不容外國干涉,我們不希望外國干涉,但也不怕外國干涉!任何涉及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問題,必須由全中國13億人民共同決定。我們相信,廣大臺灣同胞一定會同我們一道,堅定地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堅定地維護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
解決臺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tǒng)一,是海內外中華兒女的共同心愿。長期以來,我們?yōu)榇诉M行了不懈努力。但是,近年來,臺灣島內局勢發(fā)生了重大、復雜的變化,“臺獨”分裂勢力的活動不斷加劇,給兩岸關系和平穩(wěn)定發(fā)展造成了嚴重影響。臺灣當局不斷在臺灣政治、文化、教育等領域進行“臺灣正名”、“去中國化”等“漸進式臺獨”活動,蓄意挑起兩岸對立,竭力破壞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的現狀。事實說明,“臺獨”分裂勢力及其活動日益成為兩岸關系發(fā)展的最大障礙,成為對臺海地區(qū)和平穩(wěn)定的最大現實威脅,如不予以堅決反對和遏制,勢必嚴重威脅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斷送兩岸和平統(tǒng)一的前景,危害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當前,兩岸關系中出現了一些有利于遏制“臺獨”分裂活動的新的積極因素,臺海緊張局勢出現了某些緩和的跡象,但反對“臺獨”分裂勢力及其活動的斗爭仍然是嚴峻的、復雜的。為此,《反分裂國家法》的高票通過,表明了中華兒女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決不動搖,爭取和平統(tǒng)一的努力決不放棄,貫徹寄希望于臺灣人民的方針決不改變,反對“臺獨”分裂活動決不妥協(xié)的堅定信心。這是新時期發(fā)展兩岸關系的重要方針,體現了《反分裂國家法》的精神實質。
中國制定《反分裂國家法》之后,在國際社會引起強烈反響,亞太、歐亞、中東、非洲、拉美等地區(qū)一些國家政府或領導人及國際組織紛紛發(fā)表聲明或講話,表示支持中國全國人大通過此項法律,聲明一貫支持一個中國原則,理解中國人民實現國家統(tǒng)一的愿望,完全支持中國政府和人民和平統(tǒng)一祖國。與此同時,海外的華僑華人也對《反分裂國家法》表示堅決擁護,認為現在通過這項法律是非常及時和必要的,這項法律既有利于推動祖國和平統(tǒng)一大業(yè),也有利于遏制“臺獨”分子分裂祖國的圖謀,支持中國的和平統(tǒng)一事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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