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權力與話語之間 權力與話語

        發(fā)布時間:2020-04-10 來源: 散文精選 點擊:

          

          記得是一個初冬,有出版社想推出吉登斯的《第三條道路》(Der Dritte Weg),把我們一伙人召集起來在北京大學開了一個會。會前,朋友們在一起聊天,自然就聊到權力與話語之間的關系問題。記得當時有一個觀點很有意思,大意是:在西方,現(xiàn)在有話語權力化的趨勢,學者涉足政治,已是司空見慣,而且很有效果。比如吉登斯吧,“第三條道路”就讓布萊爾暢通無阻,惹得德國總理施洛德眼紅得不得了,為了貫徹他的所謂“新中間路線”(die neue Mitte),不惜犧牲“革命戰(zhàn)友”拉方丹(Oskar Lafontaine)和放逐“政治智囊”霍姆巴赫(Bodo Hombach)。而在中國歷史上,基本上都是權力話語化,所謂“士為知己者死”是也。如果套用魯迅先生的那句名言來理解中國知識分子的話,可以說只有兩種人,一種是做了御用文人的知識分子,一種是想做御用文人而未得的知識分子。

          

          這是引語,話說得可能也有些極端。我們還是言歸正傳。德國社會民主黨(SPD)有一個文化論壇,設在柏林的“勃蘭特之家”。論壇定期約請一些學者和專家,就某些重大社會問題,政治問題,經(jīng)濟問題以及文化問題進行探討,主要目的實際上就是要為社民黨出謀劃策。我略微翻閱了論壇的會議記錄,發(fā)現(xiàn)幾乎所有德國當代知名左派知識分子都曾光顧過這個論壇,甚至有些其他國家的左派知識分子也在名冊當中,比如我們所熟知的美國的本哈比(Seyla Benhabib),瓦爾策(Michael Walzer),英國的達倫道夫(Ralf Dahrendorf)等,可見這個論壇非同小可。

          

          不過真正讓這個論壇為世人注目的,還是1998年6月的一次特殊討論。這次自然也是邀請了不少知名人物,但唱主角的只有兩個,一個是當時的總理候選人施洛德,再一個就是當代著名社會理論家哈貝馬斯了。論壇的主題是:“包容他者”(die  Einbeziehung des Anderen),主要探討的是后民族國家結構以及民主的理解和制度安排問題。按照主持人的設計,首先是由哈貝馬斯就這個問題進行報告,然后由施洛德進行回應,最后大家展開討論。但從發(fā)表的資料來看,施洛德的回應顯得有些脆弱,而且“文不對題”。德國傳媒說施洛德本來就不應該去回應什么,而只要“認真的聽,認真的記,認真的領會”就行了。所以德國傳媒一邊說這是思想家與政治家的高峰會,一邊又不無嘲弄地說這分明是哈貝馬斯在給施洛德上課。

          

          哈貝馬斯報告的題目是:《后民族格局與民主的未來》(Die postnationale Konstellation und die Zukunft der Demokratie)。文章很長,包括前言在內(nèi),共有六個部分。其中有歷史介紹,也有現(xiàn)實分析;
        有理論命題的闡述,也有對具體問題的解剖;
        有世界眼光,但更多的還是對德國社會和國家的關注。不難看出,哈貝馬斯是相當看重這次論壇的,文章自然也是認認真真準備的。

          

          哈貝馬斯的出發(fā)點是全球化對民族國家的挑戰(zhàn)。他首先從歷史的角度對民族國家的類型和特征進行了歸納,認為現(xiàn)代民族國家是法國大革命和美國革命的產(chǎn)物,既是官僚國家,又是稅收國家;
        不僅具有一定的疆域,更具有具體的民主制度安排,盡管這種民主制度可能是不成熟的,甚至是假冒的;
        既有民族特征,也不排除多民族共存的狀態(tài);
        而最突出的一點還在于民族國家中的文化認同與種族認同。在現(xiàn)代社會轉(zhuǎn)型過程中,還出現(xiàn)了一種特殊類型的民族國家,這就是作為民主法治國家的社會福利國家。根據(jù)這樣的理解,哈貝馬斯指出,民族國家的基本原則是領土主權原則。國家觀念和國際觀念在民族國家中是分得很清楚的,對外,民族國家捍衛(wèi)自己的領土主權,對內(nèi),則保護人民的民權和人權。

          

          隨著全球化的來臨,這種民族國家已經(jīng)充分暴露出了其弱點和弊端。所謂全球化,在哈貝馬斯看來,不是一種終極狀態(tài),而是一個正在展開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民族國家的法律安全,管理效率,領土主權,集體認同以及民主合法性等都要受到?jīng)_擊,因此都必須進行調(diào)整,甚至是要徹底轉(zhuǎn)型。

          

          哈貝馬斯所指出的趨向就是所謂的“后民族格局”,在這個格局中,國家制度,社會制度,經(jīng)濟制度,法律制度以及民主制度等都要進行重新安排。具體內(nèi)容包括:從合理性以及現(xiàn)實性的角度改革聯(lián)合國;
        在歐元啟動的基礎上進行歐洲政治一體化;
        對歐盟進行改革,使之具有立法功能和執(zhí)行功能;
        發(fā)揮文化認同在全球化過程中的積極作用,實現(xiàn)文化包容和文化融合。在凱恩斯主義經(jīng)濟政策失敗之后,建立新的跨國家的宏觀調(diào)控體系;
        建立新的社會道德體系和公正體系;
        在社會的開放和閉合之間取得平衡;
        積極捍衛(wèi)“生活世界”(Lebenswelt),把民族國家的內(nèi)部政策和外部政策(國際政策)有機地統(tǒng)一起來。

          

          我們不可能在這么短的篇幅里詳細介紹哈貝馬斯的觀點,好在他的這篇文章已經(jīng)翻譯成中文,即將出版,有興趣的朋友不妨參閱。我想歸納一點的是,哈貝馬斯的這篇文章有一種明確的語境主義特征,也就是說,他在展開論述之前,已經(jīng)為自己預設了一個前提,那就是社會民主黨執(zhí)政之下的聯(lián)邦德國。他當時就曾坦言:“如果我不希望社會民主黨獲勝,我就不會坐在這里”;
        他還說他相信施洛德有能力推行左派知識分子所主張的第二種現(xiàn)代化和真正實現(xiàn)社會公正。哈貝馬斯雖已退休,隱居山林,但他對德國社會民主黨的一片苦心和一片善意躍然紙上,真真切切。

          

          可惜,哈貝馬斯的一片好心并沒有得到好報。施洛德沒有直接接著或針對哈貝馬斯的發(fā)言展開回應,而是把哈貝馬斯在1986年的那場“歷史學家爭論”(Historikerstreit)中所提出的一個概念“憲法愛國主義”(Verfassungspatriotismus)當作起點,來闡述他對于全球化,民族國家以及民主制度等的看法。他認為,構成和維持社會的基礎,不是哈貝馬斯所說的價值共識,而是通過合法程序和權利運作建立起來的政治共識。憲法愛國主義不僅是政治商討和政治共識的基礎,更是德國基本法的基礎。

          

          施洛德用哈貝馬斯的概念來展開自己的觀點,一方面是為了表示他對哈貝馬斯是充分尊重的,另一方面則有些用其人之矛來接其人之盾的意思。于是,他認為,全球化雖然構成了挑戰(zhàn),但還沒有到嚴重到足以徹底摧毀民族國家的地步。首先,國家的同一性不是由國民和國土構成的,而是建立在正當?shù)姆稍瓌t基礎上,F(xiàn)代早期興起的稅收和官僚制的國家在19世紀發(fā)展成為民族國家,進而在本世紀演變成為社會福利國家。這既說明民族國家是一種合理的民主體制形式,自身內(nèi)部也有著調(diào)節(jié)和革新機制。其次,無論民族國家如何演變,民主和國家都是緊密結合在一起的。全球化不是使民族國家失去作用,而是給民族國家提出了新的挑戰(zhàn)和新的使命。民族國家的政府所面臨的首要任務是建立憲法愛國者的社會,以保障共和制的基礎;
        建立更加完善的社會福利制度,以保障社會的公平和公正。

          

          否定了民族國家的領土主權原則,實際上也就徹底否定了哈貝馬斯的觀點。這點是再清楚不過的。接著,施洛德把經(jīng)濟全球化和政治全球化區(qū)別了開來。他承認,經(jīng)濟全球化不僅是事實,而且影響深遠,但還沒有導致政治全球化。那種因為世界經(jīng)濟已經(jīng)連為一體而否定民族國家功能的觀點,在他看來有些言過其實。在相當長的時間內(nèi),民族國家將依然還是國家的主導形式,也是國際政治的行為主體。

            

          最后,施洛德肯定哈貝馬斯的一個論點,那就是,如果民族國家在全球化浪潮中真的沒落或消亡的話,有一個因素是不會發(fā)生變化的,這就是各個民族的文化認同。由此,施洛德認為德國作為一個民族國家的最大特點在于,它是一個建立在文化認同基礎的民族國家。德國民族首先是一個文化民族。從這個角度來看,德國并不是象普萊斯納(Helmut Plessner)所指出的那樣,是一個“遲到的民族”(verspaetete Nation)和“后發(fā)的國家”,恰恰相反,德國從一開始就是一個建立在啟蒙傳統(tǒng)上的“成熟的民族”。施洛德還強調(diào),德國統(tǒng)一的意義決不僅僅在于政治方面,而在于重新樹立了文化認同。

          

          施洛德的觀點讓我們想起當年的德國浪漫派,特別是德國的一批保守主義社會理論家。文化優(yōu)越論,導致種族優(yōu)越論,再到國家主義,這是德國思想中的一個邏輯,曾經(jīng)被不同的政黨和理論家翻炒過,已是冷飯一盤。哈貝馬斯自然無法接受,因為他當年在“歷史學家爭論”中所要批判的就是這個論調(diào)。更何況,施洛德一直在權力和話語之間區(qū)分得一清二楚,反復強調(diào)理論家的觀點不能代表政治家的觀點,作為政治家,“政治行為比什么都重要”。

          

          既然話語與權力之間沒有溝通的可能,既然權力高于話語,哈貝馬斯也就只有保持沉默了。這次論壇之后,人們給哈貝馬斯一個新的稱號“政治—哲學家/哲學政治家”(Poliphilosoph/Philopolitiker),并且都說他在平衡權力與話語之間取得了成功。但我不這么看。從當時的討論來看,哈貝馬斯和施洛德之間顯然沒有真正形成什么默契或共識。因此,哈貝馬斯后來把他的報告修改收入政論文集《后民族格局》中,在前言里對此事是一筆帶過,沒有聲張,更沒有新的評論。

          

          不過,我們?nèi)绻压愸R斯的這份報告和吉登斯的《第三條道路》比較一下,還是能夠看到其中有許多相似的地方,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綱領性質(zhì)十分突出。不管吉登斯如何否認,《第三條道路》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看作英國工黨的執(zhí)政宣言的,起碼吉登斯是照著這個路子來寫這本書的。哈貝馬斯的動機雖然沒有吉登斯那么直白,但也是比較清楚的。也就是說,他當時的確是想為德國社會民主黨執(zhí)政提供一些理論上的指導,甚至是一些具體對策。關于這一點,哈貝馬斯在論壇開始之前接見記者的時候,對施洛德的那番褒揚的話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但論壇之后,哈貝馬斯對施洛德的印象有了大改變,施洛德沒有“認真的聽,認真的記,認真的領會”倒在其次,我想更主要的一點恐怕還是在于施洛德根本就沒有接受哈貝馬斯的觀點。

          

          我不敢向哈貝馬斯直接問及此事,怕有哪壺不開提哪壺之嫌。一次私下閑聊中,便換了個話題問他在總理施洛德和外長菲舍爾之間究竟更贊賞哪個。哈貝馬斯倒是直言直語,說他其實一點也不喜歡施洛德,對菲舍爾則是充滿夸獎之辭,甚至是引以為驕傲。哈貝馬斯對施洛德的批評早在年初關于柏林大屠殺紀念館的討論中就已經(jīng)有所表示,這當然不能說完全是由于論壇對話沒有取得預定效果直接導致的,此外應該還有他對施洛德上臺后的政績不甚滿意,而且,他們之間的理念和個性本來也不是十分投合。

          

          哈貝馬斯對菲舍爾的偏愛,固然是因為他們之間的理念比較切合,但他們之間多年的師生情份也不能低估。有人說,如果離開哈貝馬斯,菲舍爾的政治傳記恐怕不是改寫,就要重寫?磥,哈貝馬斯與施洛德和菲舍爾之間的關系還告訴了我們一點:權力與話語要想有效地集合起來,雖然離不開規(guī)范的力量,但更需要一個中介。這個中介就是“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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