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劍雄:譚其驤與郭沫若的學(xué)術(shù)論爭

        發(fā)布時間:2020-05-20 來源: 散文精選 點擊:

          

          曹操的歷史功過如何評價

          

          1959年3月3月,譚其驤與朱永嘉去北京參加《中國通史》提綱討論會,16日回到學(xué)校,19日在工會召開全系師生大會上,向大家傳達了北京會議的精神。在經(jīng)歷了一場大哄大鬧以后,北京會議提出要依靠專家編一套新的《中國通史》,無異使師生們的頭腦清醒了一些。

          

          黨委為了減少批判資產(chǎn)階級學(xué)術(shù)思想的消極影響,鼓勵譚其驤帶頭作學(xué)術(shù)報告。正好郭沫若、翦伯贊提出為曹操翻案,郭沫若還提出為殷紂王等歷史人物翻案,譚其驤讀過他的文章后,覺得其中不少論據(jù)站不住腳,3月26日下午,他在工會給歷史系師生作了關(guān)于曹操評價問題的學(xué)術(shù)報告,引起很大反響。當晚,陳望道在寓所召開座談會,討論歷史、中文二系如何開展學(xué)術(shù)討論。會后《文匯報》記者陸灝就送來了有關(guān)他學(xué)術(shù)報告的報道稿,譚其驤修改至12時,28日見報。陸灝還要求他將報告內(nèi)容整理為文章,27日晚上譚其驤著手撰寫。在此前的25日,他已接到北京電話,《國家大地圖集》編委會舉行前有事相商,要他提前到達,他已定了車票。為了在行前完成這篇文章,只能將已買的車票退掉另買。從28日至30日,他繁忙異常,緊張萬分,因為《文匯報》的報道見報后,各方面紛紛來電來訪,《光明日報》、《復(fù)旦學(xué)報》都要求刊登這篇文章。他每天都要寫到晚上三四點鐘,終于在30日上午10時寫完,在他家坐等的陸灝立即拿走,《光明日報》和《復(fù)旦學(xué)報》都未能搶到,《論曹操》一文第二天就在《文匯報》發(fā)表。當時大家都知道,郭沫若的翻案文章是有來頭的,所以譚其驤的商榷也格外引人注目,歷史系師生進一步開展討論,氣氛為之活躍;
        學(xué)術(shù)界也出現(xiàn)了不同意見的爭鳴,打破了長期的沉寂局面。

          

          在這篇論文中,譚其驤首先指出,對曹操不存在翻案的問題。“說是替某人翻案,無論正翻反也好,反翻正也好,總得新的評價和舊的評價完全相反或基本上相反,才算得上翻案!钡白怨偶敖,果然有很多人說曹操壞,卻也有不少說他好,也有人在某些方面認為他好,同時在某些方面又認為他壞的”。他列舉了近幾十年來所出版的歷史課本中,對曹操的評價一般并不特別壞;
        范文瀾的《中國通史簡編》和呂振羽的《簡明中國通史》雖然罵了他,但只是當作漢末軍閥的一員,對他的評價遠在劉備、孫權(quán)之上;
        解放前后專論曹操的論文或小冊子,對他也是肯定多于否定!凹热贿^去人們對曹操的評價不全是否定的,也有肯定的,那么我們今天要肯定曹操怎能說是替他恢復(fù)名譽,替他翻案呢?”古人對曹操的評價也是有毀有譽,甚至連司馬光的《資治通鑒》中的評價,也幾乎是全盤接受了曹魏本朝臣子王沈的話。至于小說戲曲中都說曹操壞,不說他好,那又是歷史小說、歷史劇是否要符合于歷史事實的問題,也不是翻案不翻案的問題。

          

          郭沫若、翦伯贊都認為,對曹操的壞話都出于統(tǒng)治階級,統(tǒng)治階級之所以要說他的壞話,都是封建時代的正統(tǒng)主義歷史觀在作祟,而人民群眾也說曹操壞,那是受了統(tǒng)治階級的影響,“是支配階級蓄意培植的”。譚其驤列舉了自晉至清對曹操的各種評價,指出:封建統(tǒng)治階級站在正統(tǒng)主義上來對待曹操,也不是一貫相承始終不變地把他看作是篡逆?竊一派的人物,偏安時代也有不把他看作壞人的。而從北宋以來的小說戲曲都把曹操當作反面教員,顯然也不是像郭沫若所說的出于統(tǒng)治階級的培植,因為司馬光對曹操的評價就很好,但據(jù)同時代的蘇軾的《志林》記載,當時的說話人(民間說書藝人)已將曹操說成為反面人物了。

          

          譚其驤具體論述了曹操的歷史貢獻,歸納為四項大功:1.結(jié)束了漢末豪族軍閥間的混戰(zhàn),統(tǒng)一了北方。2.征服了烏丸和鮮卑,保障了邊境的安寧。3.打擊了名門豪族,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兼并,澄清了吏治。4.恢復(fù)了生產(chǎn),在一定程度上還發(fā)展了生產(chǎn)。同時指出了曹操的四項罪過:1.打了農(nóng)民起義軍。2.曹操一生打的仗大多數(shù)屬于統(tǒng)治集團間內(nèi)部的戰(zhàn)爭。為了結(jié)束混戰(zhàn),求取統(tǒng)一,這些戰(zhàn)爭是不可避免的,但他在戰(zhàn)爭過程中殺人太多,這也不能不算是一大罪。3.摧抑豪強興辦屯田誠然對人民有利,但所謂屯田制,實際上是一種用軍事手段強制束縛軍民在土地上進行官六私四或?qū)Π敕值母叨葎兿鞯闹贫。并且不論是佃兵(軍)或屯田客(民),由于他們的勞動生產(chǎn)得受政府設(shè)置的農(nóng)官的直接管轄,身分因而降落,走上了農(nóng)奴化的道路。4.在道德品質(zhì)方面,他的忌刻殘忍實在也是不可饒恕的。

          

          他直截了當?shù)靥岢觯骸霸u價歷史人物,應(yīng)該是是非非,盡可能做到恰如其分,不應(yīng)該惡之則恨不得把他打入地獄,愛之則唯恐捧不上天。在郭老的筆底下,似乎曹操簡直沒有什么不是,即使有也算不得什么大不是,我看郭老這種看法在許多地方是值得商榷的。”

          

          郭沫若說:“曹操雖然是攻打黃巾起家的,但我們可以說他是承繼了黃巾運動,把這一運動組織化了!薄安懿匐m然打了黃巾,但并不違背黃巾起義的目的!弊T其驤指出:“黃巾起義已經(jīng)基本上瓦解了東漢政權(quán),何待曹操出來推倒?農(nóng)民的基本要求是土地,是輕徭薄賦,但曹操的措施是把農(nóng)民編置在國有土地之上,在農(nóng)官直接控制下進行農(nóng)奴式的生產(chǎn),榨取十分之五、六的高額租賦,怎么能說沒有違背黃巾起義的目的?建安晚期同樣發(fā)生了多次農(nóng)民起義,說明在曹操統(tǒng)治下,農(nóng)民的生活未必比東漢桓靈以來好多少。曹操擊潰青州黃巾軍后,收編為青州兵,從此青州兵不再是為了農(nóng)民階級的利益而進行戰(zhàn)斗,而是為曹操統(tǒng)治集團的利益服務(wù)了,怎么反能說曹操承繼了黃巾運動?”

          

          郭沫若說,由于曹操的鋤豪強、興屯田等措施,“把北部中國的農(nóng)民千百年來要求土地的渴望基本上得到了一些調(diào)劑”,“把人民被奴役的情況扭回了過來”。譚其驤問道:“難道說人民被編置在土地上當農(nóng)奴,就是調(diào)劑了他們對于土地的渴望,扭轉(zhuǎn)了被奴役的情況?”再說當時興屯田的也不限于曹氏一方,孫氏在江東也推行了,規(guī)模也不算小,可見這也算不得是曹氏政權(quán)的特殊優(yōu)點。

          

          郭沫若認為歷史上關(guān)于曹操殺人的記載,不見得完全可信,他舉攻陶謙一事有三種不同記載為例,認為《曹瞞傳》是吳人做的,說曹操坑殺數(shù)萬口是明顯的敵對宣傳;
        《后漢書·陶謙傳》把殺人數(shù)字夸大成數(shù)十萬,更是典型的曲筆;
        只有《魏志·陶謙傳》的記載比較可信,而所載“死者萬數(shù)”,“這里可能是戰(zhàn)死的,也有可能是在敗走中被水淹死或者自相踐踏而死的,不一定都是曹操所殺”。譚其驤指出:史料中記載曹操殺人的事很多,就連《魏志·本紀》中也說他“所過多所殘戮”;
        就算《吳書》出于吳人而不可信,難道《魏志·本紀》也不可信?同樣是《魏志》,為什么只有《陶謙傳》可信,而《本紀》就不可信呢?

          

          郭沫若認為曹操殺孔融二子一事不可信,理由是此事在郭頒《世語》里并無明文,孫盛《魏氏春秋》和范曄《后漢書·孔融傳》才予以肯定,并說《三國志》注者宋人裴松之曾對孫說加以批評。譚其驤指出:這是郭老一時疏忽,誤解了裴松之的原意,裴的原意對孔融二子同時被殺并無異議,只是對孫盛所述孔融被捕時二子“時方奕棋,端坐不起”一節(jié)認為違反常情。同時曹操經(jīng)常夷人三族(父母、兄弟、妻子),并非只殺孔融一家。至于曹操殺呂伯奢一家的事,也有三種記載,譚其驤認為最妥當?shù)霓k法是存疑。

          

          郭沫若又把建安十八年曹操想把鄰接孫吳邊界的淮南諸郡民戶搬到內(nèi)地,因而引起“江淮間十余萬眾皆驚走”,逃到孫吳方面去一事,說成是原本出于曹操的好心腸,但操之太切,反把事情辦壞了。他根據(jù)《袁渙傳》關(guān)于屯田的記載,認為淮南人民驚走是強迫屯田引起的,后來既然不再強迫了,“可見東渡江的十余萬戶其后有不少人回來的”。譚其驤指出,這大概又是郭老一時疏忽沒有看清楚《袁渙傳》而引起的誤解,因為曹操放棄強迫屯田當在建安三、四年,淮南民東渡遠在其后,與屯田的強迫有什么相干?既然如此,被驚走了的十余萬戶其后也未必有人回來了。從這件事倒可以看出,曹魏的統(tǒng)治不見得比孫吳高明多少,否則淮南民也不至于因不樂內(nèi)遷而情愿投奔敵國了。

          

          郭沫若連關(guān)于赤壁之戰(zhàn)的記載也懷疑,他援引曹操與孫權(quán)書中“值有疾病,孤燒船自退”的說法,認為“到底哪一邊是歷史事實呢?我們很難判斷”。譚其驤在列舉各種記載后指出:關(guān)于赤壁之戰(zhàn),《三國志·周瑜傳》記載最為詳核,和其他記載也相符合,不容置疑!罢埓蠹以O(shè)想:曹操以數(shù)十萬大軍乘流而下,意氣驕盈,方欲一舉而定江東,成一統(tǒng),假如不是打得大敗,怎肯‘燒船自退’?”

          

          郭沫若說,曹操“打了烏丸,而烏丸人民服從他”和“他打了黃巾,而黃巾農(nóng)民擁戴他”,“這兩件事體最值得驚異”。所謂烏丸人民服從他,指的是《魏志·烏丸傳》所載曹操平三郡烏丸后,“悉徙其族居中國,帥從其侯王大人種眾與征伐,由是三郡烏丸為天下名騎”。譚其驤說:歷來用被征服的“異族”為兵的多得很,中古時期的邊疆部族往往以掠奪戰(zhàn)爭為主,誰收編他就為誰服務(wù),為誰作戰(zhàn),何足驚異?三郡烏丸既能為張純、袁紹所用,為什么不能為曹操所用?

          

          郭沫若說曹操滅三郡烏丸后,遷回原來陷落在烏丸中的十余萬戶漢民,他們對于曹操會衷心感激,把他當作重生父母。譚其驤認為恐不盡然,因為當時邊塞部落中的漢人,不一定全是被擄去的,也有因不堪軍閥割據(jù)戰(zhàn)爭的蹂躪而自動“亡叛歸之”的。除非中原確是很太平了,否則他們恐怕不見得十分愿意回來。

          

          郭沫若說曹操的民族政策“基本上是采取各族融和的辦法的”,執(zhí)行了這一政策是有功的,譚其驤說那又未必。他認為曹操遷邊疆部族于內(nèi)地,“無論對內(nèi)地而言,對邊疆而言,對漢人而言,對少數(shù)民族而言,都沒有好處,它的唯一好處只是增加了統(tǒng)治者的剝削對象和兵源而已”,“退一步講,曹操時代烏丸為患于邊地,遷之內(nèi)地,猶可說是有利于安邊,但如后來他西征張魯時,又遷漢中的竇人和武都的氐人于關(guān)中隴右,那只是為了怕留在漢中、武都為劉備所煽動或利用耳,于各族人民何益?徒然使氐、竇背井離鄉(xiāng),顛沛失所而已!

          

          郭沫若又說“曹操受到歪曲的另一原因,和秦始皇一樣,是政權(quán)的延續(xù)不太長”;
        譚其驤認為此說也有問題!皶x之代魏與漢之代秦情況不同,而略同于隋之代(北)周、趙宋之代后周,正如隋人宋人無需乎說宇文泰(北周開國皇帝)、柴榮(后周開國皇帝)的壞話一樣,西晉人也無需乎說曹操的壞話。事實上西晉人確也未嘗故意誣蔑了曹操,袒護了劉備!

          

          譚其驤的結(jié)論是:“總之,曹操是一個有優(yōu)點、有缺點,功勞很大,罪孽也不小的歷史人物。從全面看問題,總的評價應(yīng)該是功過于罪。但我們不能,也用不著因為他有功而諱言其罪。過去有許多人并沒有把他說成是罪過于功,所以這案子基本上無需翻。若一定要把他犯的罪也翻過來,說是并無其事,或雖有其事,但算不得罪,那恐怕是翻不過來的,因為那是歷史事實!

          

          蔡文姬《胡笳十八拍》的爭論

          

          在為曹操翻案的同時,郭沫若還發(fā)表了《談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以后又針對別人的意見連續(xù)發(fā)表了《再談……》、《三談……》和《四談……》。在其編著的《蔡文姬》一書中,還收錄了他所作的劇本《蔡文姬》和有關(guān)文章。郭沫若研究蔡文姬的目的之一,是通過她來進一步肯定曹操。譚其驤也進而研究了有關(guān)論文,于7月3日寫成《蔡文姬的生平及其作品》一文,與郭沫若等人商榷。原來參與爭鳴的劉大杰、劉開揚、李鼎文、王達津等都是從文學(xué)史的角度入手的,而譚其驤“就當時的歷史事實,作者的生平經(jīng)歷和作品中所描敘的事物情景相互予以參證,從而對這整個問題中所包含著的各個問題,即作者生平的各個階段和各篇作品的真?zhèn),一一提出我的不成熟的看法”?br>在這場討論中別樹一幟。

          

          從宋人蘇軾到今人范文瀾、郭沫若、劉大杰等都對《后漢書·董祀傳》所著錄的兩章《悲憤詩》表示懷疑,認為不是出于蔡文姬之手。除了從風格筆調(diào)出發(fā)的議論外,主要不外乎三點:1.據(jù)《后漢書·董祀妻傳》,文姬是“為胡騎所獲,沒于南匈奴左賢王”的,詩中不應(yīng)說是為董卓部眾所驅(qū)虜。2.文姬之父蔡邕受董卓重視,在董卓控制的中央政權(quán)里爵位很高,董卓死后他才被王允所殺,文姬的流落必定在蔡邕死后,而詩中說為董卓所驅(qū)虜入胡。3.騷體一章中有“歷險阻兮之羌蠻”一句,與文姬為南匈奴所掠獲事實不合。又有“沙漠壅兮塵冥冥,有草木兮春不榮”二句,與當時南匈奴所處地域河?xùn)|平陽一帶(今山西南部)地理環(huán)境不合。

          

          但譚其驤認為這三項中,沒有一項是站得住的。因為:1.董卓的部眾中正多的是羌人和胡人,《悲憤》中說“卓眾來東下”,(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來兵皆胡羌”,這些胡兵不正是“胡騎”?2.南匈奴自中平五年(188年)以來已分裂為二部分,一部分內(nèi)徙河?xùn)|,另一部分仍在今內(nèi)蒙古河套一帶,如果“南匈奴”是指留居在那里的一部分,地理環(huán)境與所描敘的就正相符合。3.董卓的部眾紀律很差,當時蔡文姬在關(guān)東原籍被擄,蔡邕遠在長安,而她被擄后三個月蔡邕即被殺,無從獲得消息,更談不上營救。董卓部隊中的羌胡都是關(guān)中人,蔡文姬被擄后被西驅(qū)入關(guān),入關(guān)后到過羌蠻之地,也就毫不足怪。所以可以肯定《悲憤》二章確是蔡文姬的作品。在此基礎(chǔ)上,譚其驤進而考定,蔡文姬是在初平三年(192年)春在原籍陳留圉縣被董卓部將李?等部眾中的胡騎所擄獲的。此外,并無到興平中又被南匈奴右賢王部眾擄獲的事。蔡文姬被擄入關(guān)后,就馬上北行進入了羌蠻區(qū)域,即今陜北高原,這一帶自東漢后期已不再列入版圖,郭沫若對“羌蠻”表示懷疑,怕是不了解當時各民族的地區(qū)分布情況之故。陜北高原地形多深溝高岸,與詩中“回路險且阻,還顧邈冥冥”,“歷險阻兮之羌蠻,山谷眇兮路漫漫”等句所描寫的景狀正相符合。由此再向北,即至南庭所在的美稷,即今內(nèi)蒙古的準格爾旗一帶。從陳留圉縣至美稷約合漢里三千里,詩中“悠悠三千里”(指歸途,與去時所走路線相同)完全是紀實之言。文姬歸漢應(yīng)在建安八年(203年),她初嫁衛(wèi)仲道時16歲,初平三年被擄時19歲,歸漢時30歲。衛(wèi)仲道可能是衛(wèi)?之弟。

          

          最后,譚其驤指出,《胡笳十八拍》中所述完全不符合東漢末年的實際,反之,見之于《悲憤》二章中蔡文姬的親身經(jīng)歷卻只字未見。由此可見,這位作者不僅對文姬沒胡時期的胡漢關(guān)系不清楚,連對她是在怎樣的情況之下沒胡也不清楚,豈會是蔡文姬自己?至于句中提到的“隴水”更與南庭相去甚遠,有親身經(jīng)歷的蔡文姬,無論如何不會亂用名詞一至于此,所以他不贊成郭沫若的意見,認為《胡笳十八拍》是一篇能夠相當深切體會蔡文姬心情的、感情熾烈而逼真的動人的好詩,但它是出于去蔡文姬時代已遠,不了解蔡文姬的時代背景及其經(jīng)歷的一位作者之手的一篇擬作。

          

          這篇論文發(fā)表于1959年第9期《學(xué)術(shù)月刊》,但另一篇后完成的文章倒先在7月10日的《文匯報》刊登了。在這篇題為《讀郭著<蔡文姬〉后》的論文中,譚其驤逐一指出了郭沫若在劇本《蔡文姬》和《跋胡笳十八拍畫卷》一文中的錯誤:蔡文姬只是“左賢王部伍中”許許多多被擄來的侍妾之一,不可能是左賢王妃。曹操派去贖回蔡文姬的,是一位名不見史傳的小官周近,并不是什么“大將軍”。蔡文姬在胡中“生二子”,鄭振鐸用了“子女”二字,劇本中據(jù)此安排了一子一女,實際上《蔡琰別傳》中已說明是“二男”。劇本中安排了長安郊外一幕,是誤解了《胡笳》本意,即使根據(jù)《胡笳》也并不是指真正的長安,而是泛指中原王朝的國都,實際上從美稷回中原根本用不到經(jīng)過長安。劇本將歸國的終點安排在鄴,是由于作者把年代搞錯成建安十三年,而建安八年時鄴還為袁紹所占,曹操還在許。

          

          譚其驤指出:劇本最成問題的,是將單于呼廚泉和右賢王去卑安排在南庭故地。實際上,右賢王曾從河?xùn)|出發(fā)參與侍衛(wèi)天子?xùn)|還之役,最后送到許,然后歸國,此所謂“國”,即其原出發(fā)地河?xùn)|,不可能是南庭。而呼廚泉是在于扶羅死后繼任單于的,他以于扶羅之子豹為左賢王,即劉淵之父。從于扶羅至劉淵,一直住在河?xùn)|。郭沫若據(jù)《晉書·匈奴傳》,在劇本中南匈奴單于呼廚泉下作了一條說明:“此人以建安二十一年朝漢,被曹操留置于鄴,遣右賢王去卑回匈奴,分其眾為五部,各立其貴人為帥,選漢人為司馬以監(jiān)督之。故在曹操手中,南匈奴等于歸化。北匈奴早已西遷,其舊地為鮮卑族所占據(jù)。”但他竟然沒有注意到,《匈奴傳》在以下明明敘述了這五部的都尉分居于故泫氏、祁、蒲子、新興、大陵五縣,都在黃河以東當時的塞內(nèi),而塞外別有匈奴部落,至西晉初還有歸附的。在這樣誤解的基礎(chǔ)上,郭沫若竟說“自殷代以來即為中國北邊大患的匈奴,到他(曹操)手里,幾乎化為了郡縣”。實際上,“等于歸化”的南匈奴,只限于當時雜居在塞內(nèi)黃河以東、陘嶺以南諸郡縣境內(nèi)的五部之眾而已,匈奴問題到曹操手中,并未全部解決。

          

          郭沫若對不同意見一般都要著文加以反駁,但對譚其驤這三篇論文居然始終保持沉默,沒有作出任何反應(yī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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