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中華:試論《道德經(jīng)》的本體意識
發(fā)布時間:2020-06-10 來源: 散文精選 點擊:
一、對老子《道德經(jīng)》一書的評價,歷來聚訟紛紜。不過,許多人傾向于認為:《道德經(jīng)》宣揚靜觀玄覽,拒斥經(jīng)驗知識,陷入神秘主義;
主張“絕圣棄智”,反對文化成果,走向蒙昧主義;
把“小國寡民”社會作為理想模式,導致復(fù)古主義。對《道德經(jīng)》的肯定,也主要限于辯證法方面,且認為最終未能走出矛盾循環(huán)論和矛盾消解論的窠臼。這類評價,實際上是把《道德經(jīng)》當成了一部闡發(fā)知識論、方法論和社會政治哲學的著作。
其實,這種理解偏離了《道德經(jīng)》的旨趣。我認為,只有從本體論的角度去解讀《道德經(jīng)》,才有可能真正理解和把握它的真諦。否則,所得結(jié)論與老子思想的本意之間就會南轅北轍?v觀《道德經(jīng)》一書,它的全部內(nèi)容及其表達方式,都是圍繞本體觀的確立而展開的。其最終目的都指向本體意識的表征與闡發(fā)。如果拿一種適用于現(xiàn)象界的實證視野,去觀照《道德經(jīng)》,自然會感到它的許多說法荒唐,但這卻陷入了懷特海所說的“錯置具體性的謬誤”。
二、《道德經(jīng)》所要解決的中心問題,乃是人的超驗存在的直覺體驗及其實現(xiàn)途徑。該書并不是為了研究經(jīng)驗知識的發(fā)生或社會歷史的發(fā)展這類知識論、方法論和歷史觀問題。它始終關(guān)注的是兩方面的內(nèi)容:一是確立形上學領(lǐng)域——道體(何謂“道”);
二是怎樣超越人的經(jīng)驗存在(如何得“道”)。這二者又密切相關(guān),共同構(gòu)成了《道德經(jīng)》的主線。因此,我們說,《道德經(jīng)》發(fā)現(xiàn)了人的存在的另一個層面,即超越的形上學體驗的領(lǐng)域!暗揽傻溃呛愕;
名可名,非恒名”(帛書本)。這意味著兩個領(lǐng)域:“恒道”與“可道”之“道”,即形而上與形而下兩個不同的世界,正如《周易·系辭》說的“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恒道”也就是超越“可道”之“道”的本體。馮友蘭先生認為:“專就區(qū)分可知與不可知而論,康德與道家十分吻合”(《哲學研究》1987年第6期)。的確,從比較哲學的角度看,《道德經(jīng)》的“恒道”與“可道”之“道”,可以分別對應(yīng)于康德哲學所劃分的本體與現(xiàn)象。
本體是自因自律的,因而是自足的。按照老子后學莊子的說法,即所謂“自本自根”(《莊子·大宗師》)。對于本體,不能進一步追究它背后更深刻的根據(jù),否則它就不再是本體了。正因為這樣,它才能夠作為邏輯的前提和起點。經(jīng)驗世界則呈現(xiàn)為因果鏈條組成的時間結(jié)構(gòu)。由于它是線性的、無限遞進的,人們便無法從中找到一個絕對的、終極的環(huán)節(jié),來作為設(shè)釋的根據(jù)。這便是本體論與經(jīng)驗知識的區(qū)別,也正是本體論的價值所在。作為本體的“道”,就是自律自足、無待外求的。它構(gòu)成了《道德經(jīng)》的最高范疇。
《道德經(jīng)》說:“知和曰常,知常曰明”(五十五章);
又說:“復(fù)命曰常,知常曰明”(十六章)。這是說,只有“知和”、“復(fù)命”,才能掌握恒常,走向本體的澄明。所謂“!,是指人的變動不居的存在狀態(tài)(折射著宇宙萬物生生不息的變易)中的不變性、恒常性,亦即永恒絕對的道體。它構(gòu)成人們借以詮釋自我存在的邏輯坐標,從而“給不確定者以確定”(柏拉圖語)。提出“知和曰!焙汀皬(fù)命曰!保窃噲D從兩個維度上揭示“多”中的“一”、變中之不變,從而表征“道”的自足。
在橫向上,“道”是陰陽互補整合而成的整體。所謂“和”是指陰陽互補構(gòu)成的自足狀態(tài)!叭f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四十二章)?梢,“知和曰!,亦即意味著只有通過陰陽和合,達到邏輯自足,才能成為本體的規(guī)定。《易傳》說的“一陰一陽之謂道”,也即此意。陰陽關(guān)系能夠從橫向維度上窮盡世間萬物的結(jié)構(gòu),一切概莫能外(“圣人抱一為天下式”[二十二章])。所以,陰陽互補可以從有限中把握無限,由破缺走向自足!肚f子·繕性》說:“陰陽和靜,……此之謂至一”!爸烈弧币嗉础按笠弧保褪谴笕驼w!肚f子·田子方》說:“至陰肅肅,至陽赫赫,肅肅出乎天,赫赫發(fā)乎地,兩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边@也是對陰陽互補及其功能所作的說明。
在縱向上,“道”又是一個閉合的邏輯圓圈,即所謂“復(fù)命”。《道德經(jīng)》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四十二章);
“復(fù)歸于無物”(十四章)。這里顯示了一個閉合的邏輯循環(huán)。此乃“道”的循環(huán):“道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
“周行而不殆”(二十五章);
“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后”(十四章);
“萬物并作,吾以觀復(fù)。夫物蕓蕓,各復(fù)歸其根”(十六章)等等,都呈現(xiàn)為一個首尾相接的閉合的循環(huán),即黑格爾意義上的圓圈。這也恰如亞里士多德對古希臘本體論哲學所作的總結(jié):“一樣東西,萬物都是由它構(gòu)成的,都是首先從它產(chǎn)生,最后又化為它的,那就是萬物的元素、萬物的本原”(《西方哲學原著選讀》上卷)!皥A”作為本體的特征,意味著完滿無缺,即既不能加于它,也不能減于它。自足本體的表達,往往利用“圓”的意象。例如范鎮(zhèn)《神滅論》認為:“圣人圓極,理無有二”,佛教的最高境界“涅槃”,亦稱“圓寂”。佛家把真如本體叫做“圓成”。古希臘哲學家巴門尼德也把作為本體的“存在”比喻成“一個滾圓的球體!睂Α兜赖陆(jīng)》的“歸根”、“觀復(fù)”、“周行”、“復(fù)命”思想,莊子作了詮釋:“彼是莫得其偶,謂之道樞。樞始得其環(huán)中,以應(yīng)無窮”(《莊子·齊物論》)。顯然,這種循環(huán)能夠超越經(jīng)驗知識所包含的那種線性的因果模式和時間結(jié)構(gòu),成為一種解釋循環(huán)所導向的自足規(guī)定,從而超越現(xiàn)象界的變異性,達到恒常性,即“道無終始,物有死生”(《莊子·秋水》)!暗馈钡倪壿媹A圈所顯示的解釋學循環(huán),并不是形式邏輯意義上的同義反復(fù),而是本體范疇的確立所必需的,是本體論的重要特征。因為本體論不是對外部世界作因果描述,而是自我規(guī)定、自我呈現(xiàn)和自我說明。因此,這種循環(huán)實則是表征“道”的自因性。它表明“道”不是敞開的,而是閉合的。正是由于這一循環(huán),本體才能成為自足的、恒常的,而不能追尋到更深層的東西,即如《道德經(jīng)》說的“不可致詰”(十四章)。這就是說在“道”的背后已不再有更本質(zhì)的根據(jù),因而“道”是自律的,即在自身內(nèi)并通過自身而存在的東西。它意味著本體不是生成的,而是超時間的。這樣便超越了經(jīng)驗世界的視角。
總之,陰陽互補曰“和”,展開曰“復(fù)命”,這種完滿性和閉合性都意味著“道”的自足。從這兩個方面可以看出,“道”就是大全、整體、“一”。只有這種陰陽和合和循環(huán)往復(fù),才能成為人們把握和一途釋自己變動不居、千差萬別的經(jīng)驗存在和現(xiàn)象世界的絕對參照。這也正是本體論的使命所在,“道”作為一種主體自我的內(nèi)在澄明,需要人們反觀自身,從而獲得一種自足的體驗,所以“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三十三章)。《道德經(jīng)》十分強調(diào)人們對“道”的自足性的自覺體驗,如說:“知足者富”(三十三章),“知足不辱”(四十四章);
“禍莫大于不知足”;
“故知足之足常足矣”(四十六章)。只有知道滿足,才能無為無欲,真正體驗到自足的本體。正是《道德經(jīng)》的這種吾道自足、無待外求的本體意識,向人們展示了一個超越的形上學領(lǐng)域。
三、“道”的自足性蘊涵著三個特點:“道”是無限的;
“道”是絕對的;
“道”是無為的。
由于“道”是自足的,所以無論就其“內(nèi)”還是就其“外”來說,都是無以復(fù)加的,因而是超越現(xiàn)象界的有限時空形式的。《道德經(jīng)》提出“恒道”,并說:“有無之相生也,難易之相成也,長短之相形也,高下之相盈也,音聲之相和也,先后之相隨也,恒也”(帛書本)!昂恪弊旨群虚L久、經(jīng)常之義(即“天長地久”),也含有遍及的意思。它意味著在時間和空間上都不能被窮盡。關(guān)于“道”的無限性,《道德經(jīng)》雖沒有直接論及,但從后來的解釋中可窺見這種意義。稷下道家認為:“道在天地之間也,其大無外,其小無內(nèi)”(《管子·心術(shù)》)。“道也者通乎無上,詳乎無窮,運乎諸生”(《管子·宙合》)!暗罎M天下,普在民所”(《管子·內(nèi)業(yè)》)。這就是說,“道”在時間和空間上都是無限的。由于“道”已合內(nèi)外、泯物我,故能“其大無外,其小無內(nèi)”。莊子也曾談到“道”的無限性,他說:“在太極之上而不為高,在六極之下而不為深,先天地生而不為久,長于上古而不為老”(《莊子·大宗師》)。作為本體的“道”,就其大者言,可說是“至大不可圍”(《莊子·秋水》),“六合之巨,未離其內(nèi)”(《莊子·知北游》)。就其小者說,可謂“至精無形”(《莊子·秋水》);
“秋毫為小,待之成體”(《莊子·知北游》)?傊,無論從哪個維度追究,都是不可窮盡、沒有止境的。
自足性還決定了“道”是合內(nèi)外、破對待的。在《道德經(jīng)》看來,“道”是“無執(zhí)”、“無欲”的。它說:“常無欲,以觀其妙”(一章),只有清心寡欲,才能觀照玄妙的“道”。“無欲”就是無所欲求、無所期待,這樣方能反觀自身,趨向自足。因此,“常無欲可名于小”(三十四章)。無欲于外物,才能“無執(zhí)”,從而達到莊子所說的“天地與我并生,萬物與我為一”(《莊子·齊物論》)的境界。老子提出:“無執(zhí)故無失”(六十四章)。只有無所欲求,才能保持自足而避免出現(xiàn)破缺。一旦堅執(zhí)于物,就會形成對待的關(guān)系,意味著內(nèi)外之別。這樣,本體的自足就不復(fù)存在。此謂一“執(zhí)者失之”(六十四章)!兜赖陆(jīng)》所說的“無執(zhí)”,也就是莊子的“無待”。
“道”的自足性還意味著它不受任何外在功利目的所支配和制約,即所謂“道法自然”、“道常無為”。老子崇自然、尚無為,正是為了達到本體的自足。他所說的“自然”,不是指自然界,而是“自然而然”,即“不為而成”(四十七章),“功成而弗名有”(三十四章),以及“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五十一章)。它完全是超功利、超因果、超目的的。一旦附加外在條件和功利目的,就變成有為了?梢姡匀粺o為就是不期而然的自滿自足的本然狀態(tài)。它沒有也不可能有任何外向的欲求,因為它本身就是一種自足的大全。《道德經(jīng)》說:“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圣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五章)。這恰如《荀子·天論》所說的“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和“不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謂天職”的無目的狀態(tài)。誠然,荀子是著眼于對自然之天的考察,把自然界置于外在他律的位置來考慮;
《道德經(jīng)》追求的本體自足,則是立足于主體的存在及其心靈自律的。這是儒道哲學根本不同之處。但所謂“天職”(“天”的功能本身的自足狀態(tài):“人不加慮”、“不加能”、“不加察”),在一定意義上尚能說明老子的“道”的本體特征。
《道德經(jīng)》的“貴柔”思想,是與“無為”相聯(lián)系的。“柔弱勝剛強”(三十六章);
“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道早已”(三十章)。這與《易傳》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強環(huán)息”的剛健精神形成鮮明的對照。自強不息是積極入世的,它永不滿足于現(xiàn)狀而執(zhí)著追求,顯示了一種征服欲。在老子看來,這乃是“有為”!百F柔”才能無待于外物,完全任其自然,這才是“道”的根本所在!疤煜轮寥幔Y騁天下之至堅。無有入無間,吾是以知天為之有益”(四十三章)。這就把“貴柔”與“無為”聯(lián)系起來了。只有“貴柔”,才能悟“道”,從而把握天地萬物之根本。這是“無為”之“為”,即“為無為”,“無為而無環(huán)為”(四十八章)!安桓覟樘煜孪取保哒拢┮彩恰百F柔”的一種表現(xiàn)方式。因此,“貴柔”只是說明本體狀態(tài)的一種手段,談不上是反對進取的消極保守思想。
四、作為本體,“道”只是一種邏輯的預(yù)設(shè)!兜赖陆(jīng)》通過兩種視野的差異,來表征“道”的這種邏輯在先意義。所謂“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等等,均非宇宙生成論意義上的溯因,即不是從時間性的因果關(guān)系這一發(fā)生學角度說的,而是就邏輯在先的意義說的。也正因此,《道德經(jīng)》是本體論的,而非宇宙論的。
《道德經(jīng)》以“母”與“子”的派生關(guān)系來象征“道”對萬物的本根性,試圖顯示“道”的本體意義。它說:“天下有始,以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
既知其子,復(fù)守其母,沒身不殆”(五十二章)!坝形锘斐,先天地生,……可以為天下母”(二十五章)!拔要毊愑谌耍F食母”(二十章)。“得母”、“食母”亦即悟“道”。問題在于,母子關(guān)系是一種時間性的發(fā)生學聯(lián)系,以此來暗示“道”的邏輯先在性特點,就受到其發(fā)生學意義的限制。為了強調(diào)“道”的超時間性特征,即過濾掉母子關(guān)系隱含的發(fā)生學意義,《道德經(jīng)》不得不使用兩種視野:“道生之;
德畜之”(五十一章)!暗郎,意味著本體的先在性,即“道”“先天地生”。“德畜之”,《管子·心術(shù)》說:“故德者,得也;
得也者,其謂所得以然也”!暗抡叩乐,(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物得以生”。這實際上是從形而下的角度來看待,即“道”本體為萬物所“分有”。這里所顯示的是寓于萬物之中,與萬物共存在、共始終的“道”。因此,以“道”觀之,萬物為“道”所生;
以“德”觀之,“道”寓于萬物之中。這樣,一方面表示出“道”在展開自身中所顯示的決定與被決定的關(guān)系(本根性),另一方面又顯示出這種本根性的超時間的意義(邏輯性)。這兩種視野的相互對比和限制,呈現(xiàn)了“道”的邏輯在先的特征。對此,《道德經(jīng)》還有所表達:“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繳”(一章)。“無欲”即無為、無待,“有欲”即有為、有待。前者是從形而上角度觀照的結(jié)果,后者則是從形而下意義上審視的結(jié)果。
有人認為,《道德經(jīng)》所說的“道”“先天地生”,與《管子·心術(shù)》說:“道在天地之間也”,存在著客觀觀念論與唯物論的根本對立。這種理解忽視了這一差異所蘊涵的深刻邏輯意義。實際上,“先天地生”的“道”不是時間在先的,它只是為了詮釋人的存在狀態(tài)所預(yù)設(shè)的一種邏輯前提。從現(xiàn)象的層面看待“道”,它乃與天地并生共存;
而從本體的角度看,“道”又是超越的先在的。這里存在的只是兩種不同的視角,因而并不矛盾!俄n非子·解老》中也有這種貌似悖理之處;
既說“道者,萬物之所然也,萬理之所稽也”。又說“道”“唯夫與天地之剖判也俱生”。前者是說“道”為萬物存在的先驗根據(jù),而后者則說“道”與天地并存。這種差異只是角度不同所造成的,其目的在于表征“道”的邏輯在先意義。這顯然與《道德經(jīng)》的兩種視野相吻合。
“道”之所以是邏輯先在的,就在于作為本體,它超越了因果關(guān)系模式。即如《莊子·馬蹄》所云:“居不知所為,行不知所之”,“生而不知其所以生”。因果關(guān)系是時間性的,它構(gòu)成的鏈條是一種線性結(jié)構(gòu),因而無法閉合。它有悖于本體的自律性要求。因果關(guān)系只能成為實證科學視野內(nèi)的對象,而不能進入本體論的視野。因此,作為超驗的規(guī)定,本體必須是超時間的。
五、“道”是自足的,因而是不可言說的。《道德經(jīng)》寫道:“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帛書本)!暗篮銦o名”(三十二章);
“道隱無名”(四十一章)!翱傻馈、“可名”的“道”,即可用語言來指稱的“道”,就不是作為本體的“恒道”!暗馈笔遣豢裳哉f、無以名狀的!兜赖陆(jīng)》用“大”、“小”、“樸”、“一”、“玄”、“無”、“無極”、“大象”、“谷神”等不同的語詞來喻指“道”,其用意就在于以這種用語的多維性和不確定性本身,來表征“道”的不可言說性特征。發(fā)現(xiàn)“道”的不可言說性,其意義非同小可。因為它的提出,實際上標志著本體意識的真正覺醒。
為什么“恒道”是不“可道”的呢?我們知道,言說離不開語言。作為符號系統(tǒng),語言具有兩種基本屬性,即意指性和交際性。就意指性來說,語言是通過思維對所指對象的拆解和選擇實現(xiàn)的。它造成了對象的抽象性和有限性。這一特點決定著語言具有解蔽與遮蔽二重功能。解蔽恰恰是通過遮蔽來顯現(xiàn)的,反之亦然。因而二者是一種共生的關(guān)系。這種功能的二重化特點,就意味著語言必然過濾掉某些內(nèi)容。而作為本體的“道”是大全、整體、無限和絕對,它一經(jīng)語言所陳述,其整體性和無限性就被分解和拆散了,從而走向自我否定。維特根斯坦認為,“語言的界限就是我的世界的界限”,因而我們不能在語言之內(nèi)談?wù)撜麄世界,因為一落言筌,就是一種具體的語言,便無法超越自身的有限性去把握無限的整體!胺彩巧婕耙粋集體的全體者,自身決不能是該集體的一分子”(羅素語)。而我們又不可能站在語言之外去“談?wù)摗闭麄世界。這一悖論決定了對本體的言說是不可能的。另外,語言符號的意指性與本體的不可指稱性也是相悖的。作為無限的整體、作為大全,本體是“其大無外,其小無內(nèi)”的。所以,“道”并沒有自己的對應(yīng)物和等價物,正如《韓非子·揚權(quán)》所云:“道無雙,故曰‘一’”。因此,“道”無法被對象化,即不能被納入一種說明性和指稱性的相對關(guān)系之中。一旦用語言來指稱“道”,也就意味著它被對象化,從而變成有限和有待的了。這就破壞了本體的絕對性、無待性。
語言的交際性是體現(xiàn)在不同個體之間相互通約的特征。通過交際,語言的功能才能最終實現(xiàn)。這種主體個體之間的交際和溝通,勢必會導致個體的形而上學體驗自足性的破缺,而變成一種敞開的、有賴于外在因素的東西了,即糾纏于“人知”與“知人”的對待關(guān)系之中。就此而言,本體的表征也無法訴諸語言。
還有,語言符號蘊涵的時間結(jié)構(gòu),也限制了人們對“道”的語言表征。因為無論語言的“說”和“寫”,還是語言的內(nèi)在化方式——“思”都表現(xiàn)為一定的歷時過程,因而它們都含有線性的時間結(jié)構(gòu)。本體則是一種非歷時性的邏輯建構(gòu)。因此,即使單純從形式的方面考慮,用語言符號來表征本體,也存在著根源性的局限。
“道”不可言,把《道德經(jīng)》帶進了一個很尷尬的境地,因為它一方面要把“道”的狀態(tài)呈現(xiàn)出來,以啟示人的先驗?zāi)芰Γㄎ虻溃硪环矫娉苏Z言又別無媒介。于是,就只能“行不言之教”(二章)。這與禪宗所面臨的困惑和采取的對策頗為相似,它提出“不立文字,教外別傳”。
六、形而上層面的“道”,是以自律為特征的心理體驗,因而必須超越世俗意義上的真、善、美追求。為了確立超越世俗意義上的真、善、美追求。為了確立超越的本體,《道德經(jīng)》表現(xiàn)出一種憤世嫉俗的激進態(tài)度。這當然是為了排斥世俗文化的浸染,使人們從物的役使和“知”的支配下,從感官的聲樂享受中超脫出來,以做到“見素抱樸,少私寡欲”(十九章),清靜無為,從而“歸根”“明道”。顯然,這是從本體的角度立意的,是自然無為的內(nèi)在要求。
關(guān)于“真”,《道德經(jīng)》提出:“絕圣棄智”(十九章);
“絕學無憂”(二十章);
“慧智出,有大偽”(十八章)。老子排斥認知層面上對理性知識的追求,但并不否定本體意義上的“真”!爸卟谎,言者不知”(五十六章),是謂真知。由于“道”不可言說,具有真知的人是“不言”的。為了走向本體的“真”,才對世俗的“知”加以排斥。這是體道的需要。世俗知識只能對人的形上學體驗造成障蔽,使人執(zhí)著于物欲,追求狹隘功利,從而無法獲得一種超越的體驗。只有打破實證知識的束縛,才有可能悟“道”,即趨向至真、純真,亦即所謂“甚真”、“有信”(二十一章)。因此,逃避“智”、“知”、“學”,是為了“大智”、“真知”,即“若愚”之“智”、“不言”之“知”。所以,《道德經(jīng)》說:“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損之又損,以至于無為,無為而無不為”(四十八章);谶@種形上學取向,它主張“不出于戶,以知天下;
不規(guī)于牖,以知天道”(帛書本)。需要說明的是,《道德經(jīng)》并非絕對地否定世俗意義上的“知”,這正像它對待“兵器”的態(tài)度:“兵者不祥之器”,“有道者不處”,“不得已而用之”(三十一章)。超越世俗知識,只是為了劃定本體領(lǐng)域的界限,從而“呈現(xiàn)”本體的意義而已。因此,這只是《道德經(jīng)》在特定論域中所采取的一種相對態(tài)度和選擇。在現(xiàn)實生活中,人們只要生存,就無法逃避日常知識的支配。但這僅僅在世俗領(lǐng)域內(nèi)才有效。在本體論的視野內(nèi),對一切“知”的判斷都必須加以排斥和超越。因此,《道德經(jīng)》對真、善、美的排斥,僅僅是就本體的澄明狀態(tài)(結(jié)果意義上)而言的。作為本體的自覺,“道”是超時間性的體驗,因此,世俗知識作為對外部世界因果關(guān)系的歷時性描述,只有被超越,本體體驗才成為可能。所以,作為已經(jīng)實現(xiàn)的狀態(tài),本體的自覺就是“滌除玄鑒”(十章)、“致虛極,守靜篤”(十六章)、“虛其心”(三章)、“塞其兌,閉其門,終身不勤”(五十二章)。
為了獲得本體體驗,《道德經(jīng)》對世俗倫理也加以排斥。這方面的說法有許多,諸如:“大道廢,有仁義”(十八章)!敖^仁棄義,民復(fù)孝慈”(十九章)!吧系虏坏,是以有德;
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下德為之而有以為”(三十八章)!笆У蓝蟮拢У露笕,失仁而后義,失義而后禮”(同上)。只有超越仁義之德,才能達到“孔德”、“上德”、“上善”、“玄德”、“恒德”等本體層面的“德”。它才是處于善惡之外,沒有對應(yīng)物的“至善”。
在《道德經(jīng)》看來,能引起感官娛悅的美感這種世俗之美,也構(gòu)成了體“道”的屏障。凡是具體的審美活動,總是離不開有限的對象,即現(xiàn)實的“貌象聲色”。“凡有貌象聲色者,皆物也”(《莊子·達生》)。所以,老子說:“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畋獵,令人心發(fā)狂”(十二章)!拔迳薄ⅰ拔逡簟、“五味”、“ 畋獵”,都是可感知的經(jīng)驗對象或行為,它們都能引起肉體的快感,但卻只能使人們沉溺于聲色享樂之中,而限制自己對本體的追求!肚f子·田子方》引老子的話說:“夫得是,至美至樂也。得至美而游乎至樂者,謂之至人”。只有“至美”、“至樂”才是超越人的感性存在的本體層面上的體驗,即如莊子所說的“天地有大美而不言”(《莊子·知北游》)的“大美”。達到這一境界的人,方能成為“圣人”。徐復(fù)觀先生認為:“老子乃至莊子,在他們思想起步的地方,根本沒有藝術(shù)的意欲,更不曾以某種具體藝術(shù)作為他們追求的對象”(《中國藝術(shù)精神》)。這誠然不錯,問題是老莊形上學的自足追求,抑制了其藝術(shù)追求。原因在于狹義的真、善、美與經(jīng)驗世界相聯(lián)系,它們歸根到底是經(jīng)驗的,而非超驗的。
《道德經(jīng)》對世俗層面的真、善、美的超越與排斥,恰恰是為了尋求形上學層面的至真、至善、至美三者合一的道體。它所顯示的是一種自覺的本體意識。
七、達到本體的澄明,即可逃避世俗生活帶來的煩擾,進入無欲無為的狀態(tài),從而保持心靈的淡泊與寧靜。這是《道德經(jīng)》所尋求的本體論功能!暗馈弊鳛楸倔w,是人的存在的終極歸宿,是人的精神家園。對“道”的體悟,就仿佛處于失重狀態(tài)的人突然找到倚靠一樣!兜赖陆(jīng)》所說的“清靜”(四十五章)、“好靜”(五十七章)、“無憂”(二十章)等等,就是指這種超拔的體驗和超越的境界。這也正是本體意識自覺的意義之所在,是一切形而上學沉思的終極指向。如維特根斯坦所說:“探討哲理的人渴望思想平靜”(《文化與價值》)!兜赖陆(jīng)》說的“不欲以靜”(三十七章)、“歸根曰靜”(十六章)這種進入本體狀態(tài)的心靈體驗,與禪宗的“頓悟”和晚期希臘懷疑主義的“懸疑”頗為相似。鈴木大拙說:“禪被徹底理解時,就得到心的絕對的平和”(《禪學入門》)。可見,禪宗的目標乃是一種本體意識的自覺。同樣,晚期希臘的皮浪主義,其“目的是求得寧靜”,即把人“帶到一種‘無煩惱’的或?qū)庫o的狀態(tài)”(《懸疑與寧靜》),也就是超越一切邏輯的判斷,達到心靈的平衡。因而它也是一種形上學體驗。因此,禪宗與懷疑主義的本體論歸宿,同《道德經(jīng)》在功能上的相似和相通,是不難理解的。
八、在經(jīng)驗世界中,“道”被語言和邏輯遮蔽了。但是,在“道”由遮蔽走向澄明中,人們除了經(jīng)驗世界所賦予的一切,又一無所有。于是,《道德經(jīng)》在回答“何謂道”時,不得不利用隱喻的方式;
在回答“如何悟道”時,不得不借助于“知”的判斷來消解和超越判斷本身。
既然“道”不可言,就不能用語言來直接描述和解釋它,而只能通過隱喻的方式迂回曲折地表征它,即“強為之容”(十五章)。隱喻的意義,在于把語言的描述性功能,轉(zhuǎn)換成象征性功能。隱喻方式不再是直接指稱對象,而是利用語言對某種事件、狀態(tài)或過程的描述所構(gòu)成的意象,來模擬、暗示試圖說明的東西,亦即“王顧左右而言它”!半[喻性只存在于超驗性之中”(海德格爾語)。因此,老子只能借助隱喻來表達他對本體——“道”的體驗與領(lǐng)悟。這也決定了象征性和隱喻性成為《道德經(jīng)》的一個重要特點。該書包含的一系列意象所顯示的某種自足性,與“道”的自足性之間存在著一種同構(gòu)關(guān)系,從而有可能使人們移情于“道”的體驗。在此意義上,《道德經(jīng)》是一部寓言式的著作。這是由它所選擇的獨特問題域決定的。
中國文化帶有比較濃厚的隱喻色彩。我們知道,語言涉及到人的存在的更為本質(zhì)的層面。作為語言的視覺表征的文字,其特點甚至影響和塑造著一個民族的文化傳統(tǒng)、思維方式的某些特征。與西方的拼音文字不同,中國的漢字是以象形為基因的,它源于“觀物取象”——“近取諸身,遠取諸物”!稘h書·藝文志》說:“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zhuǎn)注、假借,造字之本也”。它們的順序帶有時間意義。最為基本的在于“象形”。象形即以象征為特征。在中國文化中,比興手法并不僅僅是作為一種狹義的藝術(shù)方法,而是被作為廣義的文化方式,(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涵蓋著整個文化的表征。文史哲的融合即是一種證明。這一特點孕育了中國文化悠久的象征主義傳統(tǒng)。這種隱喻特征,無疑為《道德經(jīng)》表達方式的選擇提供了方便!吨芤住は缔o》說:“書不盡言,言不盡意”,“圣人立象以盡意”。象征和隱喻比直接訴諸指稱具有較小的局限性,故能更好地表征“道”的底蘊?梢,《道德經(jīng)》一書采用韻文體和詩化語言,就不僅僅具有外在形式的意義了。
《道德經(jīng)》所作的大量陳述,其功能都不是指稱性的,而是象征性的。例如,《道德經(jīng)》運用了大量的意象來隱喻“道”,以暗示本體的那種深奧玄妙的意蘊!暗馈边@個概念本身就帶有隱喻性。《說文》曰:“道,所行道也,一達謂之道”。它本指行走的道路,而作為本體范疇,則喻指萬物的歸依。這顯然是一種借喻。所以《道德經(jīng)》說:“吾不知其名,故強之曰道”(二十五章)。所謂“玄牝之門,是謂天下根”(六章),也是一種隱喻式的表達!瓣颉睘閯游锏拇菩陨称鳎源吮扔鳌暗馈迸c天地萬物之間的派生關(guān)系。另外,《道德經(jīng)》還以“水”喻“道”:“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居眾人之所惡,故幾于道矣”(八章)。“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先,以其無以易之”(七十八章)。這與古希臘的泰勒斯以“水”象征萬物的“本原”,赫拉克利特以“火”比喻世界的“邏各斯”都是相似的。
《道德經(jīng)》描繪的“小國寡民”景象(八十章),其用意也僅僅在于隱喻“道”的內(nèi)涵!靶衙瘛庇袃蓪酉笳饕饬x:就其狀態(tài)而言,它是一種封閉的自給自足的社會,即所謂“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就它的功能說,這種社會又是無所欲求、無所作為而聽憑自然的,即“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
使民重死而不遠徙;
雖有舟輿,無所乘之;
雖有兵甲,無所陳之。使人復(fù)結(jié)繩而用之”。在這樣的社會中,人們知足常樂,不為物欲所役,不為利欲所誘,從而能夠“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這不正是對本體自足和心靈寧靜的影射嗎?這種非文化的自然狀態(tài),也就是人類的嬰兒期,即所謂“復(fù)歸于嬰兒”(二十八章),即人類的無知無識的原始狀態(tài),其目的在于借此來表征“道”的本然狀態(tài),即未經(jīng)人工雕琢的自在自為的自足存在。這種歸真返樸,既不是為了確立某種社會理想,也不是一種時間意義上的回溯,因而談不上什么復(fù)古倒退。它只是以特定社會狀態(tài)來借喻“道”的意蘊而已!兜赖陆(jīng)》談到的治國之道,其用意也無非是試圖向人們展示“有為”與“無為”的區(qū)別,指出“無為”的好處,以“無為”狀態(tài)來喻指“道”的意義。因此,《道德經(jīng)》只是在象征的意義上涉及社會政治問題,這不過是一種借喻方式罷了。我們應(yīng)該注重它的“言外之意”,而不應(yīng)拘泥于有關(guān)描述的表層意義。許多人認為,老子思想是一種社會政治哲學。其實,《道德經(jīng)》的有關(guān)描述,只是作為本體意識的表征。我們對其只好“得意忘言”,而不能相反。至于后世學者抓住《道德經(jīng)》的淺層意義大加發(fā)揮,其中出現(xiàn)了一段解釋學距離,那已經(jīng)是另外一回事了。
《道德經(jīng)》利用隱喻方式表征“道”的意蘊,也不過是“隱喻”而已。“道”畢竟是不可言說、無法呈現(xiàn)的,因而隱喻也并不就是“道”的呈現(xiàn),它只是采取了一種局限性較小的方式。
九、人的存在是二重化的。作為肉體的人,他需要對世界的經(jīng)驗掌握;
作為心靈的人,他又需要對自我存在的形上學追求。但是,人的日常生活經(jīng)驗、常識化的思維定勢、先在的文化氛圍,已經(jīng)把人塑造成為與現(xiàn)象界相對應(yīng)的經(jīng)驗存在,從而人的超驗?zāi)芰Γ幢倔w意識的潛能)被抑制了。老子所面臨的問題,在于如何誘導和激活人的這種潛能,將其由潛在變成顯在。有感于“不言之教,無為之益,天下希及之”(四十三章),他竭力尋求“及之”的途徑。老子對塵世間的人們?yōu)槲镉鄱鵁o法超越,深感苦惱:“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爸艺呦,則我者貴”(七十章)。于是,啟迪人們?nèi)绾纬秸Z言、邏輯、理性,以達到本體體驗,就成為《道德經(jīng)》的根本動機。
作為本體,“道”是超時間的、邏輯在先的規(guī)定,但本體意識的實現(xiàn)卻是一個時間過程。因為這需要人由經(jīng)驗的存在向超驗的存在飛躍。那么,通向“道”之境界的途徑是什么呢?這就是利用悖論性的矛盾判斷,達到消解矛盾,超越判斷,從而走向“道”的澄明!兜赖陆(jīng)》說:“反者,道之動”(四十章)!胺础笔亲呦颉暗馈钡倪\動,也是體道的動因和動力(對立的判斷本身蘊含著一種“勢能”,因而具有動力學意義)!兜赖陆(jīng)》認為,一切判斷都隱含著相反的判斷,例如“禍兮,福之所倚;
福兮,禍之所伏”(五十八章);
“有無之相生也,難易之相成也,長短之相形也,高下之相盈也,音聲之相和也,先后之相隨也,恒也”(帛書本)!兜赖陆(jīng)》就是利用一系列極性范疇,并把它們對立起來:陰陽、禍福、高下、進退、雄雌、白黑、榮辱、前后、有無、難易、長短、強弱、曲直、動靜,等等。利用對立概念和對立判斷這種相反相成的對稱性關(guān)系,是《道德經(jīng)》的一個重要特點。在對立之中超越對立,從有限中把握無限,邏輯判斷中止的地方,正是本體意識誕生的地方。卡普拉認為:“遠東的神秘主義傳統(tǒng)采用對稱的圖樣作為符號或者沉思的工具,但是對稱的概念在他們的哲學里并不起什么重要的作用”(《現(xiàn)代物理學與東方神秘主義》)。對稱概念本身并不重要,它只是被用來作為實現(xiàn)超越的手段。目的在于利用這種對稱性結(jié)構(gòu),來消解和超越語言—邏輯結(jié)構(gòu)本身。把相反的兩種判斷對舉,可謂“樹立對立面”(即“知其白,守其黑,為天下式”),就是為了消解它們各自的相對性、有限性,過渡到絕對的道體。這種對立、矛盾、悖論關(guān)系,可以使人們“無執(zhí)”于任何一種確定的、有限的概念或判斷,升華到一種超拔的境界。因為不同判斷之間的悖論性關(guān)系,使對立判斷相互“抵消”、“中和”各自的規(guī)定,從而消解和超越邏輯判斷,此即所謂“玄同”(辯證法的本體論意味也恰恰在于此)。這樣,才能從有為、有待,走向無為、無待;
從有限、相對,走向無限、絕對;
從個別走向大全;
由“多”走向“一”。按照莊子的解釋,這一狀態(tài)即是“天鈞”:“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鈞”(《莊子·齊物論》)?梢姡疤焘x”是一種絕對的平衡,它泯滅所有的差別、對立、矛盾,達到物我兩忘、萬物齊一的狀態(tài),它是是非判斷之間對立、相持過程的中斷。
這種平衡就是通過對立兩極的互補互濟,整合而成的整體效應(yīng),它超越了雙方在獨立存在條件下的那種破缺(“有執(zhí)”、“有為”)狀態(tài),而獲得了自足性。沒有互補,自足性就不可能實現(xiàn)。而沒有對立和互斥,也就無所謂互補,正如張載所說:“感而后有通,不有兩則無一”(《正蒙·太和》)。因為對立造成差別,差別意味著有限,有限的東西只有通過相互補足對方(這正像博弈論中的“零和對局”),才能消解外在對立,趨向平衡,使一切差別冥合為一,即所謂“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余者損之,不足者補之。天之道,損有余而補不足”(七十七章)。這樣,有限之物才能被超越,進入物我兩忘,萬物歸一的境界。這一過程,正是判斷被消解的過程,亦即本體意識凸現(xiàn)的過程。它意味著,此岸的人只能通過判斷走向彼岸的無判斷,因而在進入本體境界的過程中還需要借助于“知”的判斷。作為一種結(jié)果(完成的狀態(tài)),本體意識無疑是排斥邏輯判斷的,但它的發(fā)生,卻需要判斷作為中介。因此,“知”的判斷又必須被超越,否則就無法達到彼岸。超越的方法就在于利用判斷本身來消解判斷。這也正像《國語·鄭語》所謂的“以他平他謂之和!蜆啡缫弧7蛉缡,和之至也”。把一切對立的東西,通過相互限制,而構(gòu)成互補整合,從而消融對立,達到有機整體性,此即“和”的至境。這種整體也就是作為本體的大全。在這里,經(jīng)驗判斷的功能恰似維特根斯坦所說的“梯子”:“我的命題由下述方式而起一種說明的作用,即理解我的人,當其既已通過這些命題,并攀越其上之時,最后便會認識到它們是無意義的(可以說,在其已經(jīng)爬上梯子以后,必須把梯子丟開)”(《邏輯哲學論》)。
《道德經(jīng)》提出的“正言若反”(七十八章),向人們提供了一個把潛在悖論顯化的模式。所謂“大成若缺;
大盈若沖;
大直若屈,大巧若拙;
大辯若訥”(四十五章),就是將具體規(guī)定性代入這一模式的結(jié)果?梢,物極必反,當某種規(guī)定性被推向極端,總是導向相反規(guī)定。任何判斷都潛在著悖論,這已為理性邏輯本身所確證。哥德爾的不完備性定理就證明邏輯系統(tǒng)的非自足性。這種非自足性就蘊涵著邏輯悖論。而悖論恰恰充當了由經(jīng)驗世界走向本體領(lǐng)域的“梯子”!兜赖陆(jīng)》列舉一系列矛盾范疇和判斷,目的就在于利用這“梯子”,進入形上學領(lǐng)域。
在與西方哲學的相互參照中,可以更清晰地看出《道德經(jīng)》所尋求的通向形上學之路的特點。如果說,古希臘早期哲學的本體論探討的主要是“本體是什么”的話,晚期希臘哲學探討的則主要是通向本體的途徑(這二者在《道德經(jīng)》中是合一的)。后者,當以皮浪的懷疑論為代表。它認為,“置事物于對立之中”,不作選擇和決定,把它們懸置起來,即可隨之獲得心靈寧靜,恰似影之隨形!皯岩烧擉w系的主要基本原則,是每一個命題都有一個相等的命題與它對立這個原則”(《西方哲學原著選讀》上卷)。按黑格爾的說法,就是“他們使每一種確定的、肯定的、思維到的東西與它的反面相對立”(《哲學史講演錄》卷三)。這樣,就通過對立判斷的相互否定,由肯定走向否定,由執(zhí)于一端進入無執(zhí)狀態(tài),從而使自己逃避由現(xiàn)象引起的種種困惑煩惱,退回到心靈自身。在對立判斷之間的張力結(jié)構(gòu)中保持一種平衡,是達到心靈寧靜的基礎(chǔ)。這顯然是利用判斷之間的對立,實現(xiàn)對一切“知”的邏輯和語言的超越,使自己上升到本體的層面。這與《道德經(jīng)》提出的對立概念,在功能上是類似的。
利用悖論性判斷以消解判斷,進入本體的澄明,這也是禪宗的本體體驗所選擇的途徑。列如,慧能提出所謂:“出語盡雙,皆取對法”。他說:“若有人問汝義,問有將無對,問無將有對;
問凡以圣對,問圣以凡對。二道相因,生中道義”(《壇經(jīng)》)。禪就是利用悖論的形式,啟悟人們超越慣性思維和常識的羈絆。在這里,語言、理性、實證邏輯,即“知”的形式和結(jié)構(gòu),都成了入禪(本體體驗)的“橋”。禪宗的“公案”就是這種激發(fā)人的超驗?zāi)芰Φ摹疤濉。它“不過是一塊敲門磚,……它們僅僅是對意識二元性的綜合、超越——無論采用什么表現(xiàn)都可以——的意圖在這類偶然事件中的表現(xiàn)”(《禪學入門》)。它利用答非所問的悖謬方式來強化日常邏輯與語言的局限,以其荒誕來誘發(fā)和促成人的“頓悟”,從而實現(xiàn)“對知的邏輯二元主義界限的超越”(同上)!段鍩魰穮R集這類公案多達一千七百余條?梢,禪的頓悟也是利用“知”的判斷,然后又超出這種判斷。所謂“悟”就是“在知的或表現(xiàn)的事類多重積累后,忽然產(chǎn)生的一種心的激動或爆發(fā)”(《禪學入門》)。“知”的積累是時間性的,而“悟”就是這種時間鏈條的中斷。離開了“知”的判斷這座“橋”,也就無從實現(xiàn)對“知”的超越。由于這種本體層面上的一致,“從本質(zhì)上區(qū)別中國的禪和老莊思想也是很難的”(柳田圣山:《禪與中國》)。
十、綜上可見,《道德經(jīng)》一書無論就其向人們提出的問題,還是它本身所選擇的表達方式,抑或為人們昭示的途徑,都指向一個超越的領(lǐng)域——本體世界。在《道德經(jīng)》中,這個本體就是為把握變動不居的人的此在狀態(tài)而預(yù)設(shè)的絕對的、終極的參照系。它是通過某種象征和隱喻的方式表征的整體、大全、“一”。作為經(jīng)驗存在的人要把握“道”,需要利用經(jīng)驗判斷及其對立,來消解判斷本身,以實現(xiàn)對判斷的超越。因此,在本質(zhì)上,《道德經(jīng)》是一部表現(xiàn)人的本體意識自覺的哲學著作,而不是認識論的或其他意義上的著作。我認為,對《道德經(jīng)》應(yīng)該作如是觀。
。ㄔd《哲學研究》1990年增刊“中國哲學史研究”專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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