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儀深:對「野草莓運動」的正反思考
發(fā)布時間:2020-06-12 來源: 散文精選 點擊:
中國海協(xié)會會長陳云林來臺簽署交流協(xié)議,國共兩黨夸稱這是「兩岸分治60年來最高層級人員到訪」,做的是「對人民有利」的事;
而民進黨以維護主權為名所發(fā)動的圍城抗議行動,于11月6日傍晚宣布結束以后,自發(fā)性的群眾前往圓山方向與警察對峙,最后仍以流血沖突收場。第二天馬英九總統(tǒng)探視受傷員警并譴責群眾暴力,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卻還須為自己是不是「暴力小英」辯護。
這時候一群身歷其境的大學生,觀察數(shù)日之后發(fā)起靜坐,抗議警察侵犯人權,至少具有相當程度的裁判作用。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面對抗議的學生,竟敢奢談美國經(jīng)驗,說「美國警察執(zhí)法更嚴格,民眾只要超過經(jīng)警戒線,警棍就打下去」,正好暴露馬政府的顢頇心態(tài)!只要有看電視報紙的人都知道,警察胡亂盤查路人、胡亂取締國旗和標語、胡亂沖入唱片行消音,是警察超過界線,而不是民眾超過界線。
學生靜坐的目的當然不是裁判這場沖突的是非而已,他們要求修改集會游行法,包括許可制改為報備制、檢討禁制區(qū)的規(guī)定等等。這并不是一項新議題,自從1988年實施集會游行法以來,雖然有綠黨及民間司改團體的批判,卻只經(jīng)過1992、2002年兩次枝節(jié)的修改(例如七日前申請許可改成六日前),連民進黨八年執(zhí)政期間也不夠重視,如今由清純的學生出面,兩大黨都應該感到慚愧才對。
不過無論如何,這一場陳云林來臺引起的爭議與沖突,如果只局限在警察執(zhí)法過當或修改集游法的層次,實在是模糊焦點。淡江大學許慶雄教授說得好:「除非臺灣加入聯(lián)合國,成為國際法上的國家,否則任何與北京的交流、談判、和解都是一面倒的投降之路!攪H社會都把兩岸和解定位為『臺北政府向中央臣服』的情況下,國民黨卻高談對等尊嚴……而臺灣派與民進黨卻忙著拿青天白日旗來證明臺灣是國家,要馬英九自稱是中華民國總統(tǒng)……這種是非不分、真假莫辨的立場,就是臺灣的價值與信念嗎?」換句話說,這一場爭議與沖突的背后,隱藏著鉅大的騙局和危機,不知道自由廣場靜坐的青年學生能夠感受多少?
但愿,這一群青年學生不是經(jīng)過改良的肥厚的量產(chǎn)的普通草莓,而是散在田野之邊溝渠之旁的野草莓,他們是天生的臺灣主體,他們只是聰明地暫時避開十幾年來沒有結果的統(tǒng)獨藍綠爭議,循著最大公約數(shù)往前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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