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行之:“反腐敗”是權力者“認真的假話”?
發(fā)布時間:2020-06-16 來源: 散文精選 點擊:
1
腐敗在我們偉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到了天人共怒的程度,這句話還可以這樣表達:即使腐敗在我們偉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到了天人共怒的程度,腐敗仍舊不能被遏止,仍舊在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土地上蔓延,老天爺沒辦法,人更沒辦法。為什么呢?原因很簡單:執(zhí)掌權力的既不是老天爺,也不是善良的人民,而是那些以腐敗為天職的所謂“仆人”。
我這樣說一定有人很不以為然,因為這個判斷與官方意識相態(tài)宣傳的“腐敗分子是極少數”,“反腐敗斗爭取得了歷史性勝利”不合拍。但是,我這樣說并不是信口開河,是有最基本判斷依據的,比如人民熱切盼望的確立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到了官員那里,就有97%的人表示反對。油滑了說,這97%的人之所以反對,有各種各樣緣由,并不意味全部是害怕陽光的腐敗分子;
鯁直了說,既然你們不是腐敗分子,為什么要反對向自己的人民公布合法財產呢?說明你們的財產還是有“不合法”成分,說明你們還是害怕陽光,說明你們還是腐敗分子。經由這番推論,開頭所言“執(zhí)掌權力的既不是老天爺,也不是善良的人民,而是那些以腐敗為天職的所謂‘仆人’”的判斷也就不是空穴來風了。
吊詭的是,成年累月高喊反腐敗的正是那些以腐敗為天職的所謂‘仆人’。“仆人”喊多久了?差不多60年了吧?權力者具有強大的社會控制能力,可以開天辟地,呼風喚雨,改變人性,為什么無法搞定一個小小的腐敗問題呢?為什么一個甲子之后種種腐敗惡行非但沒有被遏止,反而進一步波濤洶涌起來了呢?在我們歡呼改革開放30年之際,中國怎么就會進入到貧富差距最嚴重國家行列之中了呢?在時間的流逝中,本屬于人民的資產怎么就順理成章地成為了權力者腰包里巨額“私產”了呢?當老百姓憤怒于腐敗,要求官員申報財產的時候,怎么就會發(fā)生某高級官員發(fā)出“老百姓為什么不公布自己的財產”的叫囂呢?我們能不能據此斷言“仆人”宣揚的反腐敗并不真的是在反腐敗,只不過是借助于國家宣傳輿論陣地向人民說的“認真的假話”,“逗你玩兒”呢?我們能不能很不恭敬地認為權力者的反腐敗言論只不過是為了更順當地腐敗呢?
我覺得我們能了,權力者用自己的言行踐行了“充足理由律”,即使我們不想做這個判斷也很難了。猶如一個盜賊一邊偷盜一邊念念有詞“人只一念貪私,便銷鋼為柔,塞智為昏,污潔為染,壞了一生人品”。也正是這個念念有詞之間之人在念念有詞之間,把所有想拿到手的東西都拿到手了,人家其實完全不顧忌什么“一生人品”,念念有詞是給旁人聽的,只是為了好玩兒罷了。
兩相比較,我們在這里“清議”一下建立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問題,似乎不應當算什么大不了的罪過,盡管我知道有人會很不高興。
2
先來看一看“萬惡的資本主義”在我們極為反感的“普世價值”狀態(tài)下是怎么弄這件事的。
官員財產公開申報制度由來已久,甚至可以追溯到230年前的瑞典,從此以后,財產公開申報制度就成為世界各國政治文明中杜絕和懲治公職人員腐敗行為的一種常用手段。及至目前,全世界已經有97個國家和地區(qū)將“官員財產申報制”納入法律體系,既有發(fā)達國家也有發(fā)展中國家。
美國國會1978年通過了《政府行為道德法》,這就是我們所謂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這部法律明確規(guī)定,行政、司法、立法部門的官員必須公開本人、配偶及其子女的財產狀況,按照規(guī)定程序提交財產狀況書面報告。1985年,美國國會又通過了《眾議院議員和雇員道德準則》,對眾議員及雇員的家庭財產申報進一步作了更為詳細的規(guī)定。美國的財產申報制度規(guī)定,上至總統(tǒng)下至普通官員,必須從宣誓就職那一天起就如實申報財產,隨時接受公眾的查詢和監(jiān)督,一旦出現拒不申報、謊報、漏報、無故拖延申報等現象,輕則被處罰款,重則吃官司、坐牢,這方面的例子不勝枚舉。
英國是最早建立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國家,英國議會早在1883年就通過了關于財產申報的法律——《凈化選舉防止腐敗法》。法律規(guī)定,議會議員和公務員必須如實申報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福利甚至于從事咨詢、寫作、講學等所得,如果官員個人財產與其正常收入之間存在差距,官員必須作出解釋和說明;
如果不能提供合法所得的證據,就會被認定為非法收入,將被治罪。
專制主義的蘇聯垮塌以后,俄羅斯變成了一個嶄新的國家。2008年12月,俄羅斯總統(tǒng)梅德韋杰夫簽署了一部名為《反腐敗法》的法律,明確規(guī)定“國家公職人員應當申報自己、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和收入情況”。俄羅斯聯邦憲法更是特別規(guī)定政府總理、副總理以及政府部長,有義務向聯邦稅務機關提供自身和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財產及收入信息,其中包括各自收入、有價證券和不動產等。2009年3月10日,梅德韋杰夫在反腐敗委員會首次會議上指出:“在申報財產過程中,拒絕與委員會合作、無視法律要求的人肯定應該從國家機關名單中開除出去。”俄羅斯還將整合政府各部門已有的數據庫,建立一個綜合電子資產數據庫,記錄官員個人資產情況,追查申報收入與實際資產之間的出入,讓少數想蒙混過關的人無從下手,創(chuàng)造條件讓媒體和記者在反腐敗中發(fā)揮重要作用,利用輿論監(jiān)督的力量讓腐敗官員無處可逃。
具有最堅固專制主義文化傳統(tǒng)的亞洲怎么樣?以韓國為例:韓國1981年出臺了《公職人員倫理法》,由當時的總統(tǒng)全斗煥政府制定頒布。戲劇性的是,全斗煥和其后任總統(tǒng)盧泰愚正是栽在了這部由他們自己制定并貫徹執(zhí)行的法律上——這兩個人分別因為募集、侵吞秘密政治資金而被逮捕,成為韓國歷史上第一位與第二位接受法庭審判的前國家元首。1997年8月,首爾地方法院以參與軍事叛亂和內亂罪、謀殺上司未遂及受賄等罪行判處全斗煥死刑,判處盧泰愚22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斗煥和盧泰愚上訴以后,分別減刑為無期徒刑與17年有期徒刑。雖然韓國總統(tǒng)金大中后來特赦了他們,但附帶了在我們看來“很要命”的條件:必須償還被他們非法侵吞和貪污的資金。全斗煥需要償還的資金達到2205億韓元;
盧泰愚需要償還的資金達到2628億韓元。2003年10月,兩條溫順的白色小狗、一臺舊電視機和一臺舊冰箱作為被拍物品擺放到了韓國首爾一家拍賣行里,這些物品最終以7800萬韓元拍出,這是全斗煥為了償還貪污款而變賣的全部剩余家產。全斗煥嘆息說:“我現在是一個窮光蛋,我目前擁有的全部財產只有260美元。”
這樣的事情在中國有沒有?我們真誠地說:“這個可以有。”然而現實卻無情地告訴我們:“這個真沒有!奔偃缰袊l(fā)生這樣的事情,那不意味著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土地復辟資本主義了嗎?中國不就被什么“普世價值”操縱和左右了嗎?中國再到哪里去尋找具有社會主義的中國特色呢?所以,權力者信誓旦旦地說:“這個堅決不能有。”
我們問:“為什么呢?”
權力者說:“因為它很邪惡!
3
一個事物邪惡還是不邪惡,通常由不同人的不同立場所決定。那么立場又是什么東西呢?立場是利益的觀念化表達。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奴隸主一定認為奴隸制是世界上最先進的社會制度,因為這個制度最大程度為奴隸主提供了利益保證;
反之,為奴隸主服務的奴隸就不這樣看問題了,他們免不了要忿忿地想:憑什么你們給我們戴上腳鐐,還把我們當作牛馬來驅使和壓榨?這是他媽什么草泥馬制度?于是就有爭議,就有斗爭……馬克思把這種現象稱之為階級斗爭,并且認為這是歷史發(fā)展的動力,我們的主流意識形態(tài)似乎也認可和樂于鼓吹這種觀點。
我們只是一些被權力者稱之為“屁民”的人,沒有能力把問題提到馬克思或者主流意識形態(tài)鼓吹的高度,我們只能依據有限的了解,就事論事地說一說我們身邊的權力者為什么會反對公布自己的財產?
我先提供一組數據。
2007年第4期《遠東經濟評論》有一篇文章,談到了中國的財富占有情況:截止到2006年3月底,內地私人擁有財產(不包括在境外、外國的財產)超過5000萬以上的有27310人,超過1億元的有3220人。超過1億元者有2932人即超過90%是高干子女,他們擁有大約20450億元資產,也就是說,3000名高干子弟擁有的資產達2萬億元人民幣,平均每人6.7億元;
這些人中,廣東1566人,浙江462人,上海225人,北京195人,江蘇172人,山東141人,福建92人,遼寧79人。5個最重要領域——金融、外貿、地產、大型工程、證券業(yè)——85%-90%的核心職位掌握在高干子女手中。截至2005年底,高干子女親屬僅在海外經營的中國進出口貿易每年就達1000多億美元,他們擁有6000億美元以上的財產,在海外定居的高干親屬超過100萬,其中高干的配偶和子女就達20多萬人。
世界銀行2006年報告稱,中國0.4% 的人口掌握了70%的財富,美國是5% 的人口掌握60%的財富,中國的財富集中度世界第一,成為世界兩極分化最嚴重的國家。中國“新貴家庭”(即擁有百萬美元金融資產的)數量僅占中國家庭總量的千分之一,但是卻掌控全國41.4%左右的財富。全世界有960萬戶家庭金融資產超過百萬美元,約占全球家庭總數的0.7%,它們控制的金融資產為33.2萬億美元,約占全球家庭金融資產總額的33.9%。比較上面這兩個數據,全世界千分之七的富人,在全世界家庭金融資產總額中所占的比例,尚低于千分之一中國富人“掌控全國財產”的比例。據此推算,中國的貧富差距,和全世界的貧富差距比較,大概在10倍左右。一位在中國居住了20多年的美國官員一針見血地指出:中國的問題其實很簡單,就是大約500個特權家庭的問題。有人指出,正是這500個特權家庭構成了一個大約5000人組成的核心體系,他們壟斷權力、形成利益集團,制造“一旦民主,就會天下大亂”的謊言,把改革變成了饕餮國民財富的盛宴,十幾億中國人民都成了這個利益集團的人質。
我們多希望這些數據是我們親愛的中央電視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新華社、《人民日報》公布出來的呀!如果這樣,說明政府真的把反腐敗作為反腐敗認真對待了,我們將歡呼雀躍,奔走相告,并且教育我們的子女:“你們一定要緊跟黨和政府,這樣偉大、光榮、正確的黨值得我們追隨,這樣一心為人民謀幸福的政府值得我們信賴。”可惜,我們沒有看到中央電視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新華社、《人民日報》公布這些數據,我們看到的全部是對這些數據冠冕堂皇的遮掩,是連篇累牘的宣傳轟炸,似乎我們已經幸福得不能再幸福了,再幸福就要出事情了。我們雖然黯然神傷卻也沒有完全絕望,在心底里仍舊企盼著,如果我們親愛的中央電視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新華社、《人民日報》以無法辯駁的方式證明這些數據是西方敵對勢力編造出來的,藉此消除我們內心的疑惑,該有多好!可惜,我們仍舊沒有看到中央電視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新華社、《人民日報》出面做這種證明,相反,我們不斷被警告說,要警惕西方敵對勢力對我們的滲透和顛覆,防止資產階級對我們進行和平演變,我們猶如五六歲的孩子,被大人指教說:“好好坐著!不許動!不許淘氣!”如果我們很淘氣地反復提及上面那些數據,我們甚至可能會挨打:“沒出息的東西,你翅膀還沒硬就這樣了,翅膀硬了還不得上天呀?!”
我們從來沒想過要上天——地上很好,上天去做什么呢?我們只是想知道那些數據到底是不是真的?真的如何?不是真的又將如何?我們怎么就得不到解釋呢?
4
宣傳可以遮蔽事物,卻改變不了人們從世界的實際運行中得到見解,正因為這樣,我們從上述數據中也就大致知道了權力者為什么會反對公布自己的財產,權力者為什么竟然有膽量指著老百姓說“你們?yōu)槭裁床还甲约旱呢敭a”,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實行的“官員財產公開申報制度”為什么無法成為我們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組成部分……我們都知道了。
“陳行之,你這樣說不對,不是我們不愿意實行官員財產公開申報制度,關鍵是目前不具備實行這種制度的技術條件。”
據最新一期《瞭望》新聞周刊刊登的文章,有關部門負責人稱,在一系列技術條件不完善的情況下,若想對申報的財產進行準確核查,難度幾乎相當于對申報者立案調查,以“有罪推定”的方式逐一核查是不實際的。
難在哪里?據說難在下述五點:一、金融實名制覆蓋不了現金交易。實施儲蓄實名制后,個別腐敗官員不得不把大面額人民幣成堆地放在家里,而中國仍然大量通行現金交易;
二、金融實名建立在身份信息真實的基礎之上,目前我們的身份信息尚不準確;
三、作為物權法重要配套措施之一的不動產登記法尚未出臺,(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不動產登記制度尚不完備;
四、現有技術與配套制度無法輕易摸清是官員在境外資產、珠寶、古董等財產的底數;
五、當前社會信用意識缺失,官員們的信用意識也缺失,大量申報者抱著“法不責眾”的心態(tài)進行虛報和瞞報。
結論:所以我們不能實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
有學者進一步補充說,實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還有兩大難點:第一,中國的財產還沒有私有化,很難搞清什么東西是公家的,什么東西是私人的,一些高級官員的消費主要是職務消費,包括保姆、司機、車等等都是公家提供的,你要核實他的財產收入確實有一定的困難;
第二,中國社會制度的本質是官本位的,不僅老百姓監(jiān)督官員非常困難的,就是上下級關系也使得下級官員對上級官員進行監(jiān)督極為困難。
結論:所以更難實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
兩個結論,一個“不能”,一個“更難”,而我們又很不幸地知道了世界銀行和《遠東經濟評論》披露的數據,很不幸地感同身受了那些數據對我們每一個人精神生活和物質生活的影響,我們當然會繼續(xù)企盼數據中那些掌握了巨額財富的權力者公布自己的資產,現在竟然就來了兩個冷冰冰的“不能”和“更難”,我們這些眼巴巴的“屁民”該怎么辦呢?
權力者說:“沒有什么怎么辦的問題,關鍵是不折騰,你只要不折騰,所有問題都能夠解決。”我們折騰了嗎?我們沒折騰呀,我們甚至壓根兒就沒折騰,如果我們折騰,事情早就不是這個樣子了;
即使是現在,我們也沒折騰,我們不過是怯怯地說了一句“官員應當申報財產”,就有了官員把眼睛瞪牛蛋那么大,指著我們鼻子罵,我們還敢再說什么嗎?
權力者繼續(xù)耐心地說:“同志們!我們實行的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制度,我們有我們的國情,有我們的傳統(tǒng)文化,我們絕不照搬西方國家那一套政治制度,否則會天下大亂,誰也消停不了,誰也過不好日子……你們不是希望過好日子嗎?甭鬧了,既然我們代表你們,我們就有絕對把握養(yǎng)活好你們,讓你們過上好日子。”
聽到這話,我們心里經常暖呼呼的,然而這樣的話聽得太多了,心底里就免不了產生疑問:真是這樣的嗎?我們的“國情”難道如此特別?中國的社會主義難道如此具有“特色”?中國傳統(tǒng)文化難道如此可惡?如果真的是這樣,與我們同種同宗,在傳承中國傳統(tǒng)文化方面并不比我們遜色的臺灣,幾乎完全照搬了“西方國家那一套政治制度”,為什么并沒有導致“天下大亂”呢?具體到官員申報財產制度,似乎搞得也還不錯,這又怎么說呢?
好,我們就來具體說一說臺灣。
5
1993年7月2日,臺灣頒布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該法于當年9月1日起正式生效。作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配套法規(guī),臺灣還出臺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施行細則》。
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上至“總統(tǒng)”下至地方政府機關一定級別的工作人員,都需要申報財產,甚至包括各級政府機關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近似于大陸的正處級干部)以上的主管人員;
代表政府出任公司董事和監(jiān)事的;
各級公立學校校長、副校長;
臺軍隊上校以上各級軍官;
各級民意機關的民意代表;
法官、檢察官;
司法警察、稅務、海關、地政、會計、審計、建筑管理、工商登記、城市規(guī)劃、金融監(jiān)管、商品檢驗、商標專利、公路監(jiān)理、環(huán)保稽查、政府采購等業(yè)務主管人員以及經核定有申報財產必要的其他人員。
由兩個部門受理官員財產申報:簡任第十二職等(近似于大陸的正廳局級)以上高級官員的申報機關是監(jiān)察院,其余人員向所在單位的“政風”部門(即人事核查部門)申報。2008年10月,修訂后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施行細則》正式生效,該法對代表臺灣地方政府出任公司董事和監(jiān)事人員的財產申報進一步作了具體規(guī)定。
公職人員應申報的財產包括臺灣島內外的不動產、船舶、汽車及航空器;
100萬元新臺幣以上的現金、存款、有價證券;
價值20萬新臺幣以上的珠寶、古董、字畫及其他具有相當價值的財產,如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采礦權、漁業(yè)權,甚至名貴的盆栽、高爾夫球證、高級會所的會員證等以及100萬新臺幣以上的債權、債務及各種投資等。除了對財產進行申報外,有些財產還應一并申報財產取得的時間、原因以及取得的價格等內容。申報并不限于申報者本人財產,公職人員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的上述所有財產,也應一并申報。
為實現重大財產變動的透明化,《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還規(guī)定了財產變動申報和強制信托制度。財產變動申報,是指申報人在定期申報時,要將申報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不動產和上市公司股票等財產的變動情況,如變動時間、原因及變動時的價格,填入公職人員變動財產申報表,提交給受理申報機構。強制信托是專門針對高級官員而設立的,是指除了自用不動產以外,申報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其他不動產和上市公司股票等財產應當在申報之日三個月內委托給信托業(yè)。
財產變動申報和強制信托制度使公職人員的財產變動狀況得以公開,便于接受監(jiān)督。受理申報機構在接受申報資料后,應當予以審核,并匯編成冊,向社會大眾開放,供人查閱。除了這種公開方式以外,根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施行細則》的規(guī)定,受理申報機構還應當在完成審核的三個月內,將申報資料刊登于政府公報并上網公告。為了便于申報資料的公示與查閱,臺灣行政院會同其他機構于1993年8月還共同制訂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
正是因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公開,民眾和媒體可以很容易地了解公職人員的財產狀況,2008年年底,臺灣監(jiān)察院公開了馬英九等74人的財產申報資料,其中馬英九的銀行存款為6468萬新臺幣。近日,“監(jiān)察院”又公布了一批財產申報資料,其中包括“陳水扁案”特偵組成員的財產狀況,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為保證申報資料的真實,受理申報機構可以向財產所在地相關機構、團體或個人進行查詢,受查詢者必須如實說明,否則會被處以2萬新臺幣以上10萬新臺幣以下罰款。申報人如果違反強制信托規(guī)定的,會被處6萬新臺幣以上120萬新臺幣以下罰款。申報人故意隱匿財產而逃避申報的,會被處20萬新臺幣以上400萬新臺幣以下罰款。申報人無正當理由未按規(guī)定期限申報或故意不實申報的,受理申報機構可以通知其限期改正,并處6萬新臺幣以上120萬新臺幣以下罰款。申報人經通知仍未申報或改正的,將可能構成犯罪,申報人要承擔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10萬新臺幣以上50萬新臺幣以下罰金的刑事責任。處分機關作出上述處罰結果的,要將受處罰人的姓名及處罰事由予以公告,也就是說,不僅申報資料公開,違法申報行為的處罰結果也要向大眾公開。
面對如此苛刻的管束權力的法律,我沒有聽到臺灣官員指著老百姓喝問:“你們?yōu)槭裁床还甲约旱呢敭a?!”我也沒有聽到臺灣官員敢于謾罵民眾:“你們是個屁!”相反,我們每天都在關注臺灣“總統(tǒng)”陳水扁腐敗案的案情進展,我們每天都在艷羨那里的人民竟然把“總統(tǒng)”都給“辦”了,我們也就不難想象,那些“總統(tǒng)”以下的權力者在職位上會怎樣謹言慎行,如履薄冰——不要想象他們的道德有多么高潔,就人性來說,他們(包括全世界的官員)與我們的“公仆”別無二致,唯一的原因在于:他們的權力被關在了籠子里,我們的權力橫行在大地上;
他們的權力源于選民的授予,我們的權力源于權力者的惠賜。
僅此而已,豈有它哉!
6
在解決權力的來源問題之前,官員財產申報問題將無解;
如果這么一個簡單的問題無解,我們也就只能用陳述句重復本文標題:“反腐敗”是權力者“認真的假話”。
。2009-3-20)
熱點文章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