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妍:杭州飆車案激發(fā)的公共權利剝奪感
發(fā)布時間:2020-06-17 來源: 散文精選 點擊:
“陽光、帥氣、幽默、優(yōu)秀”的名校畢業(yè)生譚卓,在冷漠、恣意、驕縱的富家子張揚的紅色跑車前被高高地拋起,然后重重地落下,留給世人的只是財富暴力前無力而蒼涼的蜷縮背影。一起看似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卻因兩個太過對立的身份,迅速演化成了一場公共輿論事件——富二代的身家背景、政府的責任公信,以及受害者譚卓的家庭、生活,都在這場輿論的風暴前無所遁形。
在經歷“富二代”同伴滿不在乎地宣稱“花錢找人擺平”的憤怒,交警發(fā)布通報聲稱“肇事車時速70公里”的荒誕,以及政府權威信息發(fā)布在第三天突然性缺位之后,整個事件直真引爆的臨界點——網絡輿論開始眾聲喧嘩,人肉搜索也大行其道,素不相識的人們自發(fā)去吊唁逝者。當地市民憤怒而又無奈地斥責長期混亂的交通現狀,也毫不掩飾對飆車撞人事件中政府權力部門公信的質疑。
種種跡象表明,當事雙方迥異的身份,以及普通民眾激起的所謂“仇富”心態(tài)都只是事件引發(fā)的外因,而真正致使事件無限擴大化的,則更多地源自于權力失范前,不斷擔心與失望形成的“不公平”感所產生的公民權利安全焦慮,以及由于當地政府在交通問題上長期不作為引致的生命權利安全焦慮。
公眾焦慮有著明確指向——公眾質疑的“肇事者撞死人還能回家上網”、“肇事車時速僅為70公里”這些問題,激發(fā)了人們對這起交通肇事案中權力與財富勾結的想象,進而引申到在這種不公平的勾結貪腐中,不止是受害者權利保障的失陷,更多還會影射到每個公眾自身權利隨時可能在權力與財富面前的淪陷;
而在更為激烈的對“馬路殺手”的追問中,人們除了指向杭州相關部門長期監(jiān)控失位下的“飆車”社會公害,還對非法改裝屢斬不斷、斑馬線成為死亡線的背后原因進行深層叩問。以及對富二代進行“生命教育”的呼吁,都隱含了公眾面對財富暴力及權力不作為下濃厚的生命權利安全焦慮。這兩種焦慮的焦點,實質都指向了財富陰影下的權力失范,最終使得交通事故成為當地的沉疴痼疾,很大程度上,這是一種壓抑許久的民怨爆發(fā)。
而這種爆發(fā)式的權利安全焦慮感還在不斷擴散,在網絡上,“70公里”“5米高度看風景”等迅速躥紅,還有一些人則將自己的網絡簽名改為“珍愛生命,遠離杭州”,呼吁抵制杭州旅游,并得到了眾多響應。與杭州當地基于交通安全隱憂的權利安全焦慮相比,外地公眾的焦慮感顯然更多地來自于極有可能發(fā)生在自己身上的,公權與財富勾結可能對自身權利損害的剝奪感。
或可看作挽回政府形象的努力,杭州市公安局負責人日前對媒體表示,公安機關將以事實為依據,依法公正辦理,案件辦理情況將依照相關規(guī)定及時向社會公布,并吁請社會各界及時舉報超速行駛、酒后駕車等交通違法行為;
同時,杭州政府也邀來多省專家,對頗具爭議的事發(fā)車速問題進行調查取證。這雖然一定程度回應了民意的質詢和公共隱憂,但也許更多地帶有政府面對洶洶民意的危機公關成分。
在蔓延網路、太過洶涌的公眾權利焦慮感面前,杭州闊少飆車案中民眾的憤怒、政府的回應,也許只是諸多權利失陷案例中的一個典型范本。但它帶給人們的陣痛,則注定是一個長久的課題。一個年輕生命的消失,下一個譚卓的惶恐,還有權力失范、財富暴力留下的陰影,這些權利淪陷的焦慮都拷問著社會與當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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