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推深做實主題黨日活動實施意見
發(fā)布時間:2020-09-29 來源: 述職報告 點擊:
黨支部推深做實主題黨日活動實施意見
為全面貫徹落實從嚴治黨要求,持續(xù)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tài)化制度化,深入落實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制度,有效推進基層黨組織標準化、黨員教育管理制度化、黨組織活動常態(tài)化,根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區(qū)委組織部《關于推深做實“主題黨日”活動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現(xiàn)就在局機關黨支部中推深做實“主題黨日”活動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主要內容
“主題黨日”活動一般按照“黨性教育、組織生活、黨員議事、實踐鍛煉”四個板塊依次進行。
(一)黨性教育
1.重溫入黨誓詞。每年“七一”“十一”等黨和國家重要節(jié)日或重大活動,要結合“主題黨日”活動,組織黨員在黨旗下集體重溫入黨誓詞,牢記共產(chǎn)黨員的政治責任和歷史使命,喚醒入黨時的初心,增強黨員意識、宗旨意識。
2.交納黨費。黨員應主動增強黨員意識,在參加“主題黨日”時自覺交納黨費。黨支部要按有關規(guī)定收繳黨費,安排專人收繳并如實記載,每月公布黨費收繳情況。
3.集體誦讀黨章。黨支部每年要對誦讀黨章內容進行合理安排,有計劃地組織黨員在“主題黨日”活動中集體誦讀黨章,做到每年誦讀黨章主要內容 1---2 遍。
4.過黨員政治生日。在黨員入黨的月份,采取寄送政治生日賀卡、贈送黨的政治理論書籍、重溫入黨誓詞或入黨志愿、談心交心等有意義的方式為黨員過政治生日,讓黨員常思“當初入黨為什么、如今在黨干什么、今后為黨留什么”。
(二)組織生活
1.開展“三會一課”學習。將“三會一課”作為“主題黨日”的重要內容,突出政治學習,定時間、分專題組織黨員進行集體學習,做到有主題、有討論、有收獲,常態(tài)化提升黨員政治理論修養(yǎng)。每月活動開展前,黨支部應提前召開支委會,確定具體學習內容和相關篇目,安排專人梳理學習資料,通過學習強國 APP 等組織黨員提前深入學習領會,黨支部書記要與擬參加交流討論的黨員進行溝通、指導提升交流討論效果;開展學習討論時,要在黨員自學和集體學習的基礎上,組織黨員結合實際談心得體會、進行交流討論。
2.統(tǒng)籌開好組織生活會。以黨支部為單位,每年至少召開 1 次組織生活會。會上,黨支
部要向黨員群眾通報上年度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及時查找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問題整改措施;黨員要嚴肅認真進行黨性“體檢”,交流思想、總結經(jīng)驗教訓、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定期打掃思想灰塵。
3.結合進行民主評議黨員。每年開展 1 次民主評議黨員工作,進行個人自評和黨員互評。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根據(jù)民主測評和評議情況,綜合分析黨員日常表現(xiàn),實事求是地對每名黨員提出評定意見、確定評議等次。
4.組織開展黨內關懷。深入落實黨內關懷幫扶制度,加強經(jīng)常性走訪慰問,在黨員群眾遭受重大災害和遇到特殊困難時,及時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認真執(zhí)行談心談話制度,對犯過錯誤、受到處理或者處分的黨員,面臨重大困難挫折、遭受嚴重心理創(chuàng)傷的黨員,新發(fā)展黨員、新轉入黨員等,及時開展談心談話、教育幫助。
(三)黨員議事
1.進行民主議事。組織黨員積極參與議事,落實黨員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jiān)督權。黨支部在“主題黨日”活動前應采取適當方式將本月內需要商議的事項內容提前告知黨員,充分聽取意見建議,凡重大事項必須做到情況溝通在先、意見征求在先。在開展“主題黨日”活動時,應及時通報有關工作情況,對黨員群眾關心關注的重要事項和黨務、政務、財務等廣泛開展討論,通過對重大事項和執(zhí)行情況進行審議、監(jiān)督,推進工作開展。
2.推進“三務”公開。以“主題黨日”活動為重要載體,認真落實“三務公開”制度,按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及時向黨員群眾公開通報黨務、政務、財務以及其他需要進行公開的有關情況,征求意見建議,接受黨員群眾監(jiān)督。
3.開展黨員日常管理。做好發(fā)展黨員工作,召開黨員大會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發(fā)展對象,討論接收預備黨員以及預備黨員轉正,及時組織新發(fā)展黨員進行入黨宣誓。按照規(guī)定程序,討論不合格黨員組織處置有關事宜。黨員每半年向黨組織匯報 1 次思想和工作情況,入黨積極分子每季度向黨組織匯報 1 次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每年對黨員組織關系情況進行 1 次集中排查。
(四)實踐鍛煉
1.開展黨員發(fā)揮作用點評。黨支部定期圍繞上級部署和工作實際,組織黨員匯報履職情況、主動認領工作、積極建言獻策,引導黨員實干擔當、干事創(chuàng)業(yè)。每月通過領導點評、情況通報等適當形式,對黨員發(fā)揮作用等情況進行點評或評議,原則上每月點評黨員不低于支部黨員總數(shù)的 10%。每半年對黨員發(fā)揮作用情況進行一次民主測評,按照“優(yōu)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 個等次對黨員進行一次初評,年終結合民主評議黨員工作進行綜合評選。
2.開展黨員志愿服務。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黨員志愿服務活動,廣泛聯(lián)系服務群眾,關心幫助孤寡老人、留守兒童、貧困家庭等各類弱勢群體,做好民情懇談、走訪慰問、防范化解矛盾風險等工作,讓群眾時刻感到組織在身邊、黨員在行動。圍繞服務中心、建設隊伍,落實黨員示范崗和黨員責任區(qū)等制度,開展社區(qū)報到服務、結對共建、走訪慰問貧困群眾等活動。
3.開展主題實踐活動。結合“主題黨日”開展業(yè)務培訓、知識競賽、演講比賽、調查研究、走訪慰問等主題實踐活動,組織黨員就近到革命傳統(tǒng)教育基地、黨史教育基地、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黨風廉政教育基地,開展開放式“主題黨日”活動。
4.培育特色黨建品牌。圍繞創(chuàng)建各領域黨建工作品牌,自主設計反映黨員愿望、貼近群眾需求、富有針對性和實效性的各類活動載體,研究培育、創(chuàng)新實施一批有品質的黨建項目,持續(xù)激發(fā)基層黨組織活力,促進基層黨建工作不斷提高質量和水平。
二、具體要求
1.合理安排時間。“主題黨日”原則上與每月 10 日的“黨員活動日”活動合并進行,每次活動時間不少于半天;顒訒r間確定后,因法定節(jié)假日或受重大工作活動影響延期的,重新調整的時間不得超過當月。黨支部要實行預告制度,提前 3 天左右以適當方式將活動安排向本支部黨員和群眾公示告知,方便議事、辦事。
2.制定活動計劃。黨支部要根據(jù)本地本單位實際以及黨員群眾需求,結合上級的工作要求,在充分征求黨員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召開支委會,研究制定“主題黨日”活動計劃或方案,明確活動主題、主要內容、活動形式、時間安排等基本內容,不能片面以布置工作、領導講話等內容代替“主題黨日”活動。
3.明確參加對象。“主題黨日”活動覆蓋全體黨員(含預備黨員),可根據(jù)活動主題和內容,視情況吸收入黨積極分子、黨員發(fā)展對象、群團代表、群眾代表等參加。黨員領導干部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主題黨日”活動。因公、因事不能參加活動的黨員,應履行好請假手續(xù)并另行安排過好“主題黨日”活動。
4.完善活動方式。堅持以黨支部為基本單位,因地制宜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活動。根據(jù)活動主題和實際需要,經(jīng)上級黨(工)委批準,就近到革命傳統(tǒng)教育基地、重點工作觀摩點、工作聯(lián)系點等實地開展活動。要注重創(chuàng)新載體平臺,運用“互聯(lián)網(wǎng)+黨建”等新思維新手段,把線下開展活動與線上互動交流有機結合起來。
5.嚴肅活動形式。要突出活動的政治性、形式的嚴肅性和主題的鮮明性,增強黨員的神圣感、莊重感、自豪感。開展“主題黨日”活動時,黨員活動室等規(guī)范化黨員活動陣地應懸
掛或擺放黨旗黨徽、張貼入黨誓詞,黨員要統(tǒng)一佩戴黨徽。“主題黨日”可以統(tǒng)籌開展黨的組織生活,但不能以“主題黨日”代替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在具體內容安排上,可將兩者有機結合、統(tǒng)籌推進、分段進行。要嚴肅活動紀律,統(tǒng)一開展活動,嚴禁以“主題黨日”活動為由組織黨員外出旅游、發(fā)放誤工補貼和紀念品、公款吃喝,切實防止隨意化、娛樂化、庸俗化,堅決杜絕“四風”等問題。
6.強化組織實施。“主題黨日”活動由黨支部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黨支部書記負責主持,因特殊情況不能主持的,可委托黨支部副書記或支部委員主持,原則上按照以下基本程序開展:①召開支委會確定活動主題和計劃;②公開公示活動安排;③通知召集會議;④組織開展活動(與會人員簽到、通報到會情況和活動內容、依次進行活動);⑤進行總結提升(黨組織書記或黨員領導干部、黨建指導員點評);⑥完善活動紀實(記錄好每次活動的主題、內容、形式、成效以及黨員出勤等方面情況)。
三、組織保障
1.嚴格工作責任。黨組書記要承擔“第一責任人”責任,集中力量務實推進,“主題黨日”活動開展情況將作為黨組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黨支部書記承擔直接責任,負責統(tǒng)籌做好活動的計劃、實施和記錄等工作。
2.落實保障措施。要加強經(jīng)費支持,通過同級財政安排預算、補助等適當方式,保障“主題黨日”活動的有效開展。要規(guī)范和利用好現(xiàn)有的活動場所,黨員活動室要懸掛黨旗或黨徽,備好黨章黨規(guī)、黨的理論政策讀本、專題學習資料等,營造濃厚的政治氛圍。
3.強化督促指導。要采取隨機抽查、定點監(jiān)測、現(xiàn)場觀摩、情況通報等方式,加強對“主題黨日”活動開展情況的督導和指導。要及時宣傳活動開展情況,曬活動圖片視頻、講黨員學做故事、亮黨支部建設成果。
4.健全獎懲機制。要把黨員參加活動情況作為民主評議黨員的重要依據(jù),對不能及時參加活動的黨員,所在黨支部要及時為其安排補課。無故 3 次以上不參加活動的,由黨支部書記對其進行談話誡勉、批評教育;因情節(jié)嚴重、評議為不合格黨員的,按照不合格黨員處置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5.改進工作方式。要更加注重通過走訪群眾、集中座談、現(xiàn)場觀摩、實地調查等方式,合理設計活動內容、指導活動開展,用組織生活開展的質量來檢驗基層黨組織的號召力、影響力和戰(zhàn)斗力,評價黨員的精神面貌、工作作風和作用發(fā)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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