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xué)教職工考勤規(guī)定
發(fā)布時間:2020-11-16 來源: 心得體會 點擊:
中學(xué)教職工考勤規(guī)定 為調(diào)動全校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更好完成學(xué)校的各項工作,本著“獎勤罰懶、獎優(yōu)罰劣、病假從寬、事假從嚴、曠工更嚴”的原則,做出如下規(guī)定:
一、作息時間 上午正常簽到、簽退時間:
有早自習者 7:15 之前,班主任 7:10 之前,其他人員7:40 之前(周一 7:20 前)簽到; 上午簽退時間:11:20—12:40 下午正常簽到、簽退時間:
簽到時間:1:00—2:25,簽退時間 5:50。
二、請假手續(xù)及批準權(quán)限 1.教職工請假 4 天(含 4 天)以上,需先報校長,經(jīng)認可后到教育局審批,審批通過后方可離校。
2.教職工請假 2 天(包括兩天)至 3 天找校長審批。
3.教職工請假 1 天以內(nèi)(含 1 天)找副校長審批。
4.教職工請小假(2 小時以內(nèi)):出門到辦公室登記離校時間,返校后再到辦公室登記返校時間。
5.教職工本人婚假 7 天、產(chǎn)假半年;教職工本人父母、(女)公婆、(男)岳父岳母喪假(最多 7 天),三周年最多3 天(白事按公差對待)。離校時到校長處請假并到辦公室登記離校時間,到教務(wù)處辦理課程交接,班主任還需到政教處
辦理班主任交接。
6.由于簽到時間集中,請自覺提前簽到,不能以忘簽、簽不上作為不簽或遲簽的理由。
7.宣誓要做到準時、迅速,由辦公室據(jù)實抽查。
備注:
1.履行請假手續(xù)均需說明事由并當面填寫請假單,如有特殊情況,可委托他人請假,及時向辦公室上交請假單,逾期不辦按曠工處理。
2.教職工在學(xué)校請假得到審批后,需到教務(wù)處說明請假時間,以便課程安排。
3.教職工如請假時間已到,本人仍未能及時返校,需提前 1 天到對應(yīng)部門續(xù)假,并到辦公室登記。
4.請假時校長不在校,由校長通知辦公室,教師可到辦公室辦理請假手續(xù)。
5.教職工上班期間憑假單出入校門。
三、請假處理標準
1.事假及沒住院病假扣除 50 元/天(請假離崗前必須交接好工作,履行完請假手續(xù))。
2.住院病假(須提供住院、出院證明)扣 10 元/天。
3.升旗、例會等集會,每遲到一次扣 10 元(半小時以內(nèi)),不開會一次扣 50 元。
4.簽到缺簽扣 5 元/次,遲到 2 元/次(半小時內(nèi))、5 元
/次(超過半小時),查崗不在崗者扣 50 元/次。
5.小假:每月 5 次以下 2 元/次,6--10 次,4 元/次,10 次以上 5 元/次. 6.上課遲到,5 分鐘以內(nèi)每次扣 10 元;5-10 分鐘每次扣 20 元;超過 10 分鐘按教學(xué)事故處理,每次 50 元。
7.考試期間違紀 1 次扣 50 元,請假 1 天扣 150 元。
8.曠課一節(jié)或半天(無課),扣 50 元。
9.長期病假、事假,一年連續(xù) 3 個月或累計超過 6 個月者不再享受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請假時間滿一年不足兩年的扣除當年的全部績效工資;超過兩年的扣除全部工資(特殊情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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