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干部管理
發(fā)布時間:2020-07-18 來源: 演講稿 點擊:
學生會干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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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代制造工程系學生會干部管理條例(試行)
第一條:為了全面反映干部工作情況,表揚先進,調動學生干部工作積極性,確保學生會工作的順利開展,更好發(fā)揮“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 服務”作用,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考勤實行十分制,基礎分為“7 7 分”,考勤成績應從“出席情況,工作表現(xiàn),個人表現(xiàn)”三方面進行綜合評定。
第三條:學生會部長例會、各部例會及其他應參加會議,無故缺席扣分;請假扣分,但確因學生會其他重要事務須處理的扣分;
部長、副部長無故推遲本部門例會扣分;遲到、早退扣分。若因未到(包括請假、代替)造成一定后果,視情節(jié)加扣 — 分。(注:沒有事后補假)
第四條:學生會各部干部應努力搞好各部門的工作,并積極協(xié)助、配合其他部門,共同完成學生會的各項事務。對學生會工作兢兢業(yè)業(yè),工作得力, 有較強組織能力和創(chuàng)新精神,加 — 分;以書面形式對學生會工作提出實質性建議,經(jīng)研究,由學生處老師認可并采納加分;對學生會工作懶散,工作中有損學生會及干部形象者扣 — 分。
第五條:學生會干部違反紀律造成惡劣影響的,應給予通報批評、革職,直至將其退出學生會的處分,并在其考勤成績中視具體情況扣 1 1 —2 2 分,同時建議有關部門給予相關處分。以學生會名義或個人威信帶動學生聚眾鬧事或以其它形式對抗老師應給予通報批評、革職,直至將其退出學生會的處分,并在其考勤成績中視具體情況扣 1 1 —2 2 。
分,同時建議有關部門給予相關處分。
第六條:干部考評由組織部負責,主席、副主席監(jiān)督。對于需修改的考評分,須由主席簽字認可。
第七條:考評獎懲每月一次,每學期匯總一次,考勤成績以 6 6 分及格,凡低于 6 6 分者,將予以退出學生會的懲處;高于 6 6 分者,可比較其分數(shù)高低進行本期先進個人等評定。
第八條:出現(xiàn)以下情況者開除學生會(1 1 )玩忽職守、貽誤工作,弄虛作假、欺騙領導;(2 2 )一學期內無故缺席兩次全體大會的同學;(3 3 )違反學校校規(guī)校紀,受到學校嚴重警告處分以上的;
。4 4 )在工作當中,經(jīng)過考察被確立為不能勝任現(xiàn)任工作;(5 5 )學習態(tài)度不端正,出現(xiàn) 2 2 門及 2 2門以上不及格 現(xiàn)象;(6 6 )一學年受到學生會內部兩次嚴重警告處分;(7 7 )受院級處分者, , 視情節(jié)輕重, , 做出內部警告, , 就地免職, , 取消學生會成員資格。(8 8 )一學期內無故缺席 3 3 次例會或 3 3 次集體活動。
第九條:對于平時表現(xiàn)優(yōu)異者,工作能力強、學習成績過硬的同學,向學院黨支部推薦成為積極分子,對于已經(jīng)成為積極分子的同學向黨組織推優(yōu)入黨。
現(xiàn)代制造工程系
0 2010 年 年 9 9 月 月 4 14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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