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發(fā)布時間:2020-08-08 來源: 演講稿 點擊:
企業(yè) 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為更好的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法,落實企業(yè)各項安全制度,杜絕違章作業(yè),鼓勵職工為企業(yè)安全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獎勵 1. 全年無違章作業(yè)和無安全事故個人或集體,授予“安全生產個人”或“安全生產集體”榮譽,并給予物質獎勵。
2. 對安全生產做出特別貢獻:如制止違章作業(yè)、及時發(fā)現(xiàn)、消除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以及在清除事故隱患、事故搶險中表現(xiàn)出色的有功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3. 職工當月、當年安全生產的表現(xiàn),與獎金分配、工資升級、年終評比掛鉤。
二、對下列違紀違規(guī)行為給予處罰 1.
禁煙區(qū)吸煙,罰款 1000 元。
2.
酒后上班,罰款 500 元。
3.
未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罰款 50 元。
4.
上班打瞌睡,離崗和干與工作無關的閑事,罰款 200 元。
5.
禁火區(qū)為辦理動火許可證,違章動火,罰款 500 元。
6.
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服,罰款 100元。
7.
操作中不按生產崗位操作法進行操作,罰款 200 元。
8.
不按時巡回檢查、不按時做好原始記錄的,罰款 100 元。
9.
弄虛作假,報表數據部真是的,罰款 200 元。
10.
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依據情節(jié)和后果給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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