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超市會議管理規(guī)定
發(fā)布時間:2020-11-16 來源: 疫情防控 點擊:
商場超市會議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公司會議主要由辦公例會、日常工作會議組成。
第二條 例會中的最高級會議通常情況下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就一定時期工作事項進行研究和做出決策。會議由集團副總裁主持,參加人為公司總裁、副總裁、各部門主任等各級領導班子成員。
第三條 公司辦公例會由公司行政管理部組織。行政管理部應于會前 3 天將會議的主要內容書面通知與會的全體人員,并在會后兩天之內整理、發(fā)布會議紀要。
1.會議紀要的形成與簽發(fā):
。1)公司辦公例會會議紀要、決議由行政管理部整理成文。
。2)行政管理部根據(jù)會議內容的需要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紀要和決議的整理工作。
。3)會議紀要和決議形成后,由與會的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簽字確認。
。4)會議紀要發(fā)放前應填寫會議紀要發(fā)放審批單,審批單內容包括紀要編號、發(fā)放范圍、主管領導(或主持會議的領導)審批意見。
。5)會議紀要應有發(fā)文號,發(fā)放時應填寫文件簽收記錄表,并由接收人簽收。
。6)會議紀要應分類存檔,并按重要程度確定保存期限。
2.會議紀要作為公司的重要文件,記錄已研究決定的事項,發(fā)至參加會議的全體人員,以便對照核查落實。
第四條 日常工作會議由會議召集者填寫會議申請單,經(jīng)主管副總裁批準后召開,會議通知由行政管理部根據(jù)申請部門的要求發(fā)出。如會議需要撰寫會議紀要,由會議召集部門撰寫完畢后報有關人員及行政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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