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談論“扯淡”時我們在談論什么 當我們談論愛情時我們在談論什么
發(fā)布時間:2020-03-23 來源: 幽默笑話 點擊:
推薦理由 本書用各種邏輯學的方法,為我們解讀了美國五花八門的新聞事件,揭露了政治人物如何運用“扯淡”的把戲蒙騙大眾。 前年在書店閑逛,忽然看見一本非常薄的小書,從頭到尾,加上兩篇序言,總不過兩萬七千字。我一般不會在意這樣的書,但因其是精裝,甚小巧,便隨便翻翻。沒想到一發(fā)不可收拾,在書店里打書釘,一氣讀完。如此尚不過癮,買回去再讀一遍。這本書正是當年高居全美非虛構類書籍排行榜冠軍的《論扯淡》,作者是普林斯頓大學前哲學系主任哈里?法蘭克福教授。該書最精彩之處,在于區(qū)分了“說謊”和“扯淡”兩個概念。法蘭克福教授用深入淺出的語言解釋道:
當一個誠實的人說話,他只說自己相信為真的事情;至于說謊者,所說的就是自知為假的陳述。然而對扯淡的人來說,上述這些賭注都不存在:他既不在真實這一邊,也不在虛假這一邊。說謊的人和誠實的人都把目光擺在事實上,而扯淡的人則根本不在意事實,除非這么做能符合他的利益,讓他不受懲罰就逃過自己說過的話。他不在乎自己說的話是否正確地描述了事實,他只挑選或編造符合他目的的話。
也就是說,“說謊”的人好歹還知道什么是真相。只是故意避開不談罷了;而“扯淡”的人呢,根本就不懂什么是真相,睜眼胡說。既然連扯淡者都不清楚自己的話有什么不對勁,就只好由專家來揭穿了。法蘭克福教授的“扯淡學”(bull-scatology),就是專門為這些大言不慚的扯淡者所開辟的。哈佛大學哲學系畢業(yè)的兩位高材生:托馬斯?卡斯卡特和丹尼爾?克萊茵,則是這門學科的好學生。兩人合寫的《說服的力量:美國政治家的語言技巧》,用各種邏輯學的方法,為我們解讀了美國五花八門的新聞事件。
邏輯學上有一種“二難推理”。比如東方朔偷喝了漢武帝的“不死神酒”,武帝大怒要殺他。東方朔說:如果這酒真是“不死神酒”,我既喝了,你殺我我也不會死;如果這酒無效,我只不過喝了普通的酒,你又有什么好可惜的呢?所以,無論如何你都不該殺我。這便是典型的“二難推理”。
又有一種“虛假二難推理”,即把一大堆詞匯擺在一起,迷惑視聽,其實根本就是廢話一句。比如,美國前國防部長拉姆斯菲爾德曾說:“本?拉登不是在阿富汗,就是在其他國家,或者是死了。對此我們很確定!
這話說得滴水不漏。涵蓋了所有可能性。只是說和不說,有什么區(qū)別?把它抄錄在此,讀者馬上就能看出其荒謬,然而要是換做在電視上播出,未必會引起觀眾的警覺。因而政治人物的“扯淡”把戲很容易得逞。
還有一種“胡亂因果關系”的情況。前幾年有一本超級經濟類暢銷書叫《魔鬼經濟學》,作者史蒂夫?列維特在書中發(fā)表了這樣一個觀點:“羅伊訴威德案的判決認定墮胎合法,這一判決使得,在差不多12至17年后,犯罪率急劇下降。列維特認為,父母不想要的孩子――大多數在窮人家――的出生率下降,會降低潛在罪犯的數目;因為,父母不想要的孩子。跟那些父母想生下來的孩子比起來,在長大以后,更有可能成為麻煩制造者。其犯罪和吸毒的傾向更為明顯!弊髡邚倪@個案例推導出如下結論:墮胎合法化有助于降低犯罪率。墮胎和犯罪率下降,表面上看是因果關系,但作者似乎沒有考慮到,在犯罪率下降的這幾年間,還有其他因素在發(fā)揮作用,不僅僅是墮胎合法化一種。
再來看看邏輯學中最常見的“三段論”。這種推理雖然很簡單,但時而還是會迷惑人們的視聽。比如。當年著名的“辛普森殺妻案”時,法庭上出現了這樣的三段式推論:“A.如果辛普森是那個謀殺犯,那么,在犯罪現場找到的那只手套讓他戴上,就會很合適。B.在犯罪現場找到的那只手套讓他戴上后,并不合適。C.所以,辛普森不是那個謀殺犯!
這推論是不是很可笑?――誰能保證在犯罪現場找到的手套,就一定是辛普森留下的呢?但是這樣的推理完全符合邏輯。正如當年古希臘人推論道:A.人總要死。B.蘇格拉底是人。C.所以,蘇格拉底要死。于是,蘇格拉底就被判了死刑。關于辛普森的三段式推論,和關于蘇格拉底的三段式推論,二者如出一轍。在此,筆者不得不提醒各位讀者注意:邏輯學家殷海光先生早有告誡,邏輯學猶如數學。是可以獨立于現實世界而存在的學科,在邏輯學上成立的推論,在現實中未必就能應用。
說了這么多,那么,當我們談論扯淡時我們在談論什么呢?很簡單。我們在談論的是:如何減少上當,如何避免被各種不懷好意的人欺騙,我們要做聰明的人,不要做愚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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