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理群:說“食人”——周氏兄弟改造國民性思想之一

        發(fā)布時間:2020-05-21 來源: 幽默笑話 點擊:

          

          據(jù)許壽裳回憶,在1902年,魯迅和許壽裳在一起經(jīng)常討論三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怎樣才是理想的人性,第二個問題是中國國民性中最缺乏的是什么,第三個問題是病根何在。這是本世紀初,魯迅(我想也可以包括周作人)他們一代人經(jīng)常討論的問題。一直到魯迅去世之前,1936年,他在一篇《立此存照之三》的文章里面,再一次提出希望有人翻譯一本美國人的著作。美國人叫史密斯,他寫過一本書,叫《中國人氣質(zhì)》,是他作為美國人對中國國民性的觀察和一種看法。這本書是世紀初在日本出版的,對魯迅的改造國民性思想的形成產(chǎn)生過影響,魯迅一直念念不忘,臨死之前還提出,希望更多人看到這本書,看了之后再來自省,自己分析,弄明白哪些地方說得對,然后來進行變革與掙扎。不求別人的原諒和稱贊,要自己來證明究竟怎樣的才是真正的中國人。這就是說,直到離開這個世界之前,魯迅仍然期待著中國國民的改造與自新,這是他一生堅持的一個命題。過去有人說魯迅改造國民性的思想僅是他前期的一種思想,這并不符合事實,應該說在他前后期,一以貫之都在思考這樣一個國民性改造的問題,這是他的立人思想的有機組成部分。前面我們已經(jīng)說過,周作人和魯迅各有不同人性理想:魯迅強調(diào)個體的精神自由,而周作人的理想人性是自然人性,順著人的本性自然發(fā)展。但他們對理想人性問題談的并不多,而且主要是在早期著作里面提出來的,他們更關(guān)注的是國民性中缺少的東西,這可以說是理想人性思考的一個反題。魯迅這一輩子主要做的是反題,主要是在討論缺少什么東西,有什么問題,但他的批判性、反省性的思考又是以理想人性的追求為基礎(chǔ),為前提的,這一點不可忽視。魯迅、周作人他們作為啟蒙主義的思想家,在討論中國國民性的病根的時候,主要是從文化的角度,從中國傳統(tǒng)文化里面去尋找,而比較少的討論到制度的、政治經(jīng)濟的原因。過去有人因為這一點,認為魯迅、周作人關(guān)于改造國民性的思考是唯心主義的,有局限性。我覺得說有局限性也可以,但不如說是他們的一個特點。因為任何人都只能選擇一個特定的角度,在一定的范圍內(nèi)去討論問題。尤其是對思想家的判斷,對思想成果的判斷,不應該從他"沒有談什么"去考察,而只能在他所談的問題的范圍內(nèi)來看他談的有沒有問題,深刻不深刻。我想這是我們在討論魯迅、周作人國民性改造思想之前首先要說明與弄清楚的。

          

          魯迅、周作人關(guān)于國民性的思考是非常全面的,很難理出個頭緒。現(xiàn)在只想選幾個題目談一 談,譬如說"食人",說"做夢",講"演戲",論"主與奴"等等,這些問題都是有很大的現(xiàn)實性的。

          

          今天先講"說食人"。?

          

          魯迅在寫完了《狂人日記》以后,給他的朋友許壽裳寫了一封信,信中說:我為什么寫《狂人日記》,是因為近來我偶然讀了《資治通鑒》,才醒悟到中國人尚是一個食人民族。他自己很重視這個發(fā)現(xiàn),說其關(guān)系甚大,而知者尚寥寥也;仡欉@一個世紀的歷史,人們必須承認這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很可怕的一個發(fā)現(xiàn),就是到現(xiàn)在為止,中國民族恐怕還沒有完全走出"食人"的時代!?

          

          "吃人(食人)"這個概念在魯迅、周作人關(guān)于改造國民性的思想體系里面具有雙重意義。通常大家比較注意的是把"吃人"看成一種象征。魯迅在《狂人日記》里面,說在中國的古書里面寫滿了仁義道德,但半夜里看來看去,看見寫滿了"吃人"兩個字。這里的"吃人"顯然是一種象征。魯迅還說過"中國的文明不過是闊人安排享用的人肉的筵席",這也講的是比喻意義上的"吃人"。怎樣理解"吃人"的比喻意義,學術(shù)界也有不同看法。這里,不妨介紹武漢社科院王乾坤先生《關(guān)于"吃人"》(《魯迅研究月刊》1996年第2期)一文中的基本觀點。他是從魯迅的"立人思想"出發(fā)的。他認為魯迅所說的"吃人"是指對人的個體精神自由的否定,對人的生存發(fā)展的貶抑,在中國,是自己被人吃,同時也吃人,不僅自己的精神自由受到貶抑,同時也貶抑別人的精神自由。這一點我們在第一講里已經(jīng)談得很多,我就不再重復,同學們有興趣還可以去讀王乾坤的文章,那里有更為詳盡、充分的討論。

          

          今天我所要強調(diào)的是,魯迅這里所說的"吃人",或者說中國民族是一個"食人"的民族,不僅是象征,而且是實指:中國人真的是在"吃人"。其實這一點在《狂人日記》里已經(jīng)說得很清楚,我們過去的研究者似乎不太注意其中實指的內(nèi)容。當然這些"吃人"事實都是出現(xiàn)在狂人的狂想囈語中,跟原意多少有點不大一樣,但意思是有的。比如小說中提到了中國古代易牙蒸子,在古書《管子》中就有過記載:有一天齊桓公說自己什么肉都吃了,惟獨嬰兒的肉沒嘗過;
        時為大臣的易牙就把自己大兒子的肉蒸了給齊桓公吃了。在《左傳》里也有這樣的記載:當年宋國的都城被楚軍圍困的時候,宋國人都"易子而食",因為饑餓,互相交換兒子來吃。在《狂人日記》里還提到,近代的徐錫麒,秋瑾的戰(zhàn)友,被抓以后,他的心也被炒著吃了。在魯迅的著作里也有吃人的場面,大家應該記得《藥》吃人血饅頭的描寫。在周作人的著作里也經(jīng)常提到中國傳統(tǒng)中吃人的記錄,譬如周作人在一首詩里曾經(jīng)提到,南宋時因元兵打來,齊魯一帶的漢族人為了逃避元兵的統(tǒng)治,從山東逃到杭州,即所謂"義軍"。當時半路上沒有東西吃了,他們吃什么呢?就是吃人肉干:"人臘"。一路吃過來,吃到杭州為止。這就是說在中國,"吃人"不僅是象征意義上的,而且實際上也真的在"吃人"( 食人)。

          

          這里,我想向同學們介紹一本書,叫《中國古代的食人》,這是研究中國古代人吃人行為的專著。但是我覺得非常痛心,因為這本書的作者不是中國人,而是一位祖籍韓國的美國人,叫鄭麒來。這樣的著作本是該中國人自己寫的,但我們對慘痛的歷史常常采取回避的態(tài)度,而終于由外國人來寫,中國的學術(shù)界應該感到慚愧?催@本書確實讓人觸目驚心,這里只簡單介紹一下作者的研究成果。作者指出,本來"食人"行為是人類都有的,不僅僅限于中國,因為人類在追求生存的過程中,特別在災荒中、在戰(zhàn)爭中,在原始社會的歷史中,都有食人的記載。問題是中國的"食人"記錄,在世界上都是少有的。它的次數(shù)之多,它的殘酷性,和它的理論色彩(即有理論地吃人),這在世界上都是罕見的。據(jù)作者的研究,"食人"的行為可以分兩類:一類是求生性食人,即前面所說原始時期災荒中、戰(zhàn)爭中的食人;
        另一種是習得性食人,后天養(yǎng)成的習慣性食人,也就是我們剛才所說的有理論指導地食人。他說中國第一種吃人和其他國家不同的就是特別多,他根據(jù)古書記載,在書中列舉的因為戰(zhàn)爭吃人,就有39例(都不是吃一個人,而是大規(guī)模地互相吃)。也就是說平均每一個朝代都有好幾次。因天災食人越到近代就越多。譬如說清代,據(jù)《清史稿》記載,352次災荒,發(fā)生19例食人事件。在清朝統(tǒng)治的260多年間,大約每15年就有食人的情況發(fā)生。

          

          但是最可怕的還不在求生性吃人,而是習得性吃人。書中分析從漢代到明代,習得性食人有幾種類型:第一種類型,為了懲罰不忠,一切不忠于皇帝,推而廣之,一切不忠于上者,都可以吃掉;
        第二類,懲罰敵方;
        第三,為親人報仇;
        第四,泄憤。他舉例子說,中國人常常在表達對敵人憤怒的時候,用這樣的語言:"我恨不得把你吃了。"在《狂人日記》一開頭也有類似的說法:"老子呀,我恨不得咬你幾口才解恨。"中國的語言里面就有為泄憤而食人的意思,而且語言是會轉(zhuǎn)化為行動的。作者認為,像這樣一種"泄憤 ",是一種政治行為,是當局者利用這樣一種積習性吃人壓制反對派,加強和穩(wěn)定他的權(quán)力基礎(chǔ)的一種有效的武器。這樣也吃人,那樣也吃人,最后就"吃人成性",到了肆無忌憚的地步。他舉了一個例子,根據(jù)《舊唐書》卷二百下記載,黃巢農(nóng)民起義軍中的一個寵將被當時的官吏抓住了,黃 巢非常氣憤,就率領(lǐng)全軍猛攻陳州,抓到俘虜就吃。最后甚至專門準備了磨子、巨碓數(shù)百, 又準備了幾百個石臼,把活人放在臼里面,磨粉,搗碎,連骨帶肉一起吃掉……,從嗜殺獲取精神上的滿足,這就非?膳。還有一類食人是為了"盡孝",就是用自己的身體的某一部分做藥,獻給自己的父母、長輩,為他們治病,滋養(yǎng)他們的身體。中國歷史上有很多很多這樣的記載。我們上堂課提到的《二十四孝圖》津津樂道、盡量贊美的就是這一類的"食人" 。中國有一種迷信,認為吃人肉或者吃人的某些器官對人的身體有好處。在李時珍的《本草綱目》中就有記載。而且特別認為吃人肉或人的某個器官可以增強性功能,中國民間對這個更有大量的記載。這樣,作者作為一個外國人,拿全世界都有的食人現(xiàn)象與中國的食人相比較,他就發(fā)現(xiàn),中國更多的是習得性食人,"食人"是與"忠"、"孝"這樣一些中國傳統(tǒng)的儒家主流文化的基本概念聯(lián)系在一起的,是在倫理道德的美名之下,在道德理想主義的旗幟下食人。這樣的大規(guī)模地,肆無忌憚地食人,是被中國人的傳統(tǒng)文化,至少是被儒家學說所默認、鼓勵的,這在世界上是罕見的。

          

          更可怕的是,這種吃人已經(jīng)進入了中國的文學,被審美化了。中國老百姓家喻戶曉的《三國演義》、《水滸》,都有吃人的描寫。而且都是繪聲繪色,涂以"道德美"的神圣光彩! 三國演義》第十九回就講了這么一個"故事":劉備被呂布打敗而想投奔曹操,在途中住在獵戶劉安家中,劉安非常崇拜劉備,想隨他去打仗,但家中有老母,為盡孝而不能去。但他又想對劉備盡忠,劉備很餓,家中又沒吃的,他就"殺其妻以食之"。這樣他就以"食人"的行為實現(xiàn)了"忠孝兩全"的儒家最高理想。作者顯然是贊美這樣的"德行"的,而我們讀者 (包括我自己在內(nèi))看書的時候卻不感覺到這有多可怕,可見我們的心靈麻木到了什么程度。

          

          現(xiàn)在問題在于,這本書只是寫到民國成立。民國之后,這種"食人"的現(xiàn)象還存不存在呢?

          

          魯迅寫《狂人日記》,不僅給"吃人"以象征意義,更給它以實在意義,說明他已經(jīng)看到了中國食人問題的嚴重性。即使到了民國,也就是到了一個新的共和國,中國的食人現(xiàn)象不僅沒有結(jié)束,甚至還在繼續(xù)著。而且更重要的是,人們制造出一些新的理論來證明食人的必要性、可行性。正是在這種理論指導下,在20世紀的中國又出現(xiàn)了很多很多令人發(fā)指的"食人 "、"殺人"現(xiàn)象。魯迅與周作人在他們的著作中,不僅揭示了中國人的嗜殺性,食人行為,更揭示了許多導致輕易殺人的理論和根據(jù),作了有力的反駁和批判。

          

          前面已經(jīng)說過,中國傳統(tǒng)的儒家學說將"忠"、"孝"等道德原則置于至高無上的地位,在 "忠"、"孝"的至高性面前,人的生命是微不足道的,或者說人的生命應該為了至高無上的道德原則而犧牲。這個傳統(tǒng)觀念被現(xiàn)代中國所繼承了,不過它不再是"忠"和"孝",而是"革命"。為革命而死,而犧牲,這恐怕是我們一直在倡導的一個"新倫理"。我們青年時候讀老三篇,其中有一篇就講"人固有一死",并且引用司馬遷的話,說人的死可以重于泰山或輕于鴻毛,為革命而死就是重于泰山。還有一句教導叫"一不怕苦,二不怕死",這是我們年輕時候都記得很熟的。而我們今天正應該對這樣一些似乎不容置疑的前提性的倫理原則提出反省。猛一看它有它的合理性,因為人畢竟不是動物,要追求人活著的意義和價值,犧牲(包括死亡在內(nèi))是免不了的,裴多菲的詩句:"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是曾經(jīng)傳誦一時的。但是問題在于把這種死亡、犧牲加以絕對化以后,"死"成了目的,"一不怕苦,二不怕死"最后成了"一怕不苦,二怕不死",這就變成了荒謬。更重要的是,作為一種倫理原則(而且被宣布為至高的倫理),它在理論上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因為它把"忠"、"孝"、"革命"這些東西放在至高無上的地位以后,還要求一種整體性的思維,即為整體性的利益必須犧牲個人的,包括個人的生命。個人的生命沒有價值--它的背后其實隱藏著這樣一種觀念。上次課我曾經(jīng)談過,一直有人鼓吹,為了國家民族的統(tǒng)一、富強因此要放棄個人的自由,那么這里說為了革命盡忠盡孝,個人生命可以不要,這似乎是傳統(tǒng)思想的根深蒂固的一個觀念,把個體的生命看成微不足道的東西。魯迅是最反對學生去進行請愿游行示威的。他說革命是要犧牲的,他不否認這一點,但他更強調(diào)愛惜人的生命,特別是年輕人的生命。所以魯迅就一再地對幼稚的革命者進行啟蒙教育,因為他們一直在強調(diào)革不革命就看你敢不敢死。魯迅說,改革自然不免于流血,但流血并非等于改革。他說以血的洪流淹死一個敵人,以同胞的尸體填滿一個缺陷,已是很陳腐的話了。很多年輕人常說的豪言壯語,魯迅認為已經(jīng)不能再說了。他說真正的改革者不肯虛擲生命,(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因為戰(zhàn)士的生命是寶貴的,不能輕而易舉地把自己的生命拋棄掉。魯迅的意見集中到一點就是,"其實革命是并非教人死,而是教人活的"。這話說得十分懇切,幾乎是擊中了一切"革命"高調(diào)的要害,但又說的全是常識。周作人說很多人不懂常識,我們要進行啟蒙,就是要回到常識中來。魯迅臨死之前有一個講話,還沒有來得及寫成文章,是日本友人增田涉在回憶錄里轉(zhuǎn)述的。他說,現(xiàn)在中國幼稚的青年們一點都不怕死,而且好像還希望死,我說,這是不好的,容易想到死的人,是不能搞真正的運動的。革命是要有犧牲的,正因為如此,我們更要愛惜人(革命者)的生命。而在中國,正是太不把人的生命當成一回事了。魯迅曾十分沉重感嘆說:造物主"實在將生命造得太濫,毀得太濫";
        也許是中國人太多,在人們觀念中,人的生命就失去了價值,死了人算不了什么,這正是"造得太濫,也毀得太濫"。順便說一句,當代青年,至少在一部分青年中有一種"輕生"的傾向,經(jīng)?吹揭恍┲袑W生、大學生稍受挫折就自殺的報道,心里非常難過。真想對年輕人說,千萬不要輕易地去死--不管是以什么樣的"理由"。

          

          還有一種看起來也很冠冕堂皇的理論,叫"殺反革命"。凡敵人皆該殺、可殺。這個命題跟前面那個命題是有聯(lián)系的。革命是正義的,光明的,殺反革命也是合理的、正義的、光明的,即使把不該殺的殺了,也不過犯一點小錯誤,是可以原諒,可以理解的,因為是出于"革命義憤",這也是在中國所盛行的一種邏輯。但問題的可怕之處是什么呢?這敵人是你可以自己定的。誰是敵人啊?是有很大的彈性的。所以魯迅就說了,中國人殺人的一個最好的辦法是什么呢?是先宣布你不是人:"皇帝所誅者,逆也。官兵所剿者,匪也。劊子手所殺者,犯也。"過去國民黨殺共產(chǎn)黨,就說殺的是"共匪"。后來共產(chǎn)黨殺國民黨,也說殺的是 "蔣匪"。我要殺你,就把你開除"人籍"。你不是人,我殺了你就沒有關(guān)系了。本來殺了人總會有心理負擔,現(xiàn)在殺的不是人,就心安理得了。所以總要宣布別人是"反革命",好像革命一到,一切反革命者就得死。還有一種更可怕,它把"殺反革命"泛化為"殺非革命 ",把人分兩類:"革命"與"非革命","非革命"也得死,這比前幾種更不得了。其結(jié)果就變成了什么呢?所有異己者都該死。因為別人革命不革命,是由自命的革命者自己定的,其實就是異己者皆該死,這是中國的一個很可怕的邏輯。中國這一個世紀的歷史就是以"革命"的名義殺害"反革命"與"不革命"的歷史。魯迅對此做過這樣的概括:"革命,反革命,不革命。革命的被殺于反革命的。反革命的被殺于革命的。不革命的或當作革命的而被殺于反革命的,或當作反革命的被殺于革命的,或并不當作什么而被殺于革命的或反革命的。革命,革革命,革革革命,革革……"而每一次"革命"都成成批成批地殺異己者。這樣我們中國近百年的現(xiàn)代歷史就變成了一部不斷地殺人、輪回地殺人的歷史。用革命的名義殺人是非?膳碌。大家都不能理解紅衛(wèi)兵為什么殺人,其實這非常簡單,因為紅衛(wèi)兵從小生下來就聽一個故事:"農(nóng)夫和毒蛇的故事",就是毛澤東說的,時刻要記住何為自己的敵人,何為敵人的朋友,而敵人與敵人的朋友都是該殺的。從小灌輸?shù)绞甙藲q,充滿著對"敵人"的仇恨,充滿懲罰"敵人"的嗜血的渴望。文革開始了,突然之間以"革命"的名義宣布,站在你面前的這個(老師、同學、甚至父母)就是敵人,而且是偽裝多年、欺騙你多年的敵人,你想這孩子怎么會不"奪過鞭子揍敵人",以至將"敵人"打死呢?這里可以舉一個例子,就發(fā)生在我們的身邊。1966年8月18號,北大隔壁101中學的學生,他們到天安門接受毛澤東的檢閱,要緊跟形勢干革命。他們回到學校就開始討論:怎么"革命"法呢?要找敵人啊,敵人是誰呢?有個同學想起來了,學校有個體育教員,這體育教員是個歸國華僑,有海外關(guān)系,就可能是個特務(wù)。第二,他有男女關(guān)系問題,是個壞分子。這樣一分析,這位體育教員就變成了"反革命",而且是雙料的,對他進行"無產(chǎn)階級專政"就是天經(jīng)地義的了。年輕人(還有些年長的老師)的"革命義憤"就這樣找到了發(fā)泄的對象。于是革命師生懷著革命的一腔豪情,懷著對階級敵人的仇恨,將這位體育教員抓來,把他扔在學校的池塘里,然后全校的老師和同學就歡呼著看著這個老師在池塘里掙扎。這位被視為"敵人"的老師幾次掙扎出池塘邊,這些紅衛(wèi)兵就拿石頭把他打下去。最后這個中學體育教員終于沉沒了,在全校師生的歡呼聲中死去了。這樣的在"革命的狂歡節(jié)"里的慘死,是令人震驚的。這些孩子(即使在他們已經(jīng)長大成人的今天)甚至沒有感到自己手上有血,因為他們是以"革命"的名義殺"反革命",而且是集體的殺戮,個人是從不負責任的(所謂"法不責眾") 。文化大革命,從字面上看,應該是"文化"的"革命",是不流血的,卻充滿了"食人"的血腥記錄。請看這些血的數(shù)字:就在我們北京大興縣,宣布凡是四類分子及其家庭成員,都要斬草除根,一個不留。從1966年8月27日開始,到了9月1號,僅僅3天,這個縣13個公社,48個大隊,被殺害的四類分子及其家屬就有325人,滿門抄斬22戶,年紀最大的是80 歲,最小的是38天。1967年12月26號,中央文革小組陳伯達在唐山一次講話時宣布,說解放前我們黨的冀東黨組織可能是一個國共合作的黨,可能是一個叛徒黨。他這一句話就在全縣范圍內(nèi)大抓"叛徒",結(jié)果受到迫害的達八萬四千余人,其中2955人死亡,763人致殘。還有湖南道縣,從1967年8月13號到10月17號,歷時66天大殺人,涉及10個區(qū),36個公社,468 個 大隊,1590個生產(chǎn)隊,2778戶,其中死亡4519人,被活活殺死的4193人,被迫自殺的326人 。也在道縣所在的零陵地區(qū),文革期間非正常死亡達9093人,其中被殺的是7696人,被迫自殺的1397人,致殘致傷的2146人。而被殺的是什么人呢?都是被宣布為敵人的人和他們的親屬。在死亡人數(shù)中,四類分子3576人,占39?33%,四類分子的子女4057人,占44?63%,被殺的未成年人826人,最大年齡78歲,最小的僅僅10天。這樣的聳人聽聞的殺人,是發(fā)生在2 0世紀的中國的六、七十年代,這確是使人震驚的?膳碌氖沁@是在"殺反革命合理"的理論指導下,有組織、有領(lǐng)導、有計劃地進行的,參與殺人者中的多數(shù)也是懷著神圣的、崇高的"革命"激情與幻覺,以及"革命"的恐懼感,這樣的革命的施虐狂、嗜血狂,在世界歷史上可以說是罕見的。

          

          還有一種理論,就是為親人復仇。這個問題比較復雜。魯迅講過,奴隸們受夠了酷刑的教育,他只知道對人應該用酷刑,只要他一旦有權(quán),會采取成法自然也難說。奴隸們過去被別人殘殺,他就懂得了一個道理:對人就得殺,你不殺他他就殺你,形成了這樣一種觀念。所以他一旦掌了權(quán),照樣殺人,這就是所謂的"以暴易暴"。它和前面的殺人有一點區(qū)別,就在于是對方先殺了他的親人,他為了報復而殺人。因此,這種"以暴易暴"就容易獲得人的同情。趙樹理的小說《李家莊的變遷》里面有一個情節(jié),農(nóng)民起來以后要殺地主,有人不忍心,農(nóng)民回答說地主把他全家都殺害了,旁邊的人就沒話說了。"以暴易暴"好像是有一點合理性。坦白地說我現(xiàn)在沒有完全想清楚,魯迅也說,別人壓迫你,你為什么不反抗?他是絕對反對基督教那種打左臉給右臉的寬恕精神的。我現(xiàn)在的想法是:別人壓迫你,你一定要反抗,對于施暴政者是應該懲罰的,但應該用法律的手段去懲罰施暴行者。譬如說惡霸地主,他殺害了農(nóng)民,這筆帳是應該算的,不能不算,但應該通過法律去清算,法律如果判他死刑,他確實該受刑。但是不能用群眾性的暴力行為去殺,因為一旦出現(xiàn)群眾的暴力行為之后,這界限就分不清楚了,而且是非常殘酷的,會形成"你殺過來,我殺過去"的惡性循環(huán)。這個問題大家還可以討論,因為這是很復雜的一個問題。

          

          這類"以暴易暴",后果是非常嚴重的。這里我可以舉一個例子,在文革當中,大家知道,廣西地區(qū)曾經(jīng)出現(xiàn)食人的現(xiàn)象。據(jù)有關(guān)人員的專門調(diào)查,甚至出現(xiàn)了"吃人的群眾運動"。如在某縣,人們終于吃狂吃瘋了,動不動就拖出一排人批斗,每斗必死,每死必吃。人一倒下,不管是否斷氣,人們蜂擁而上,掣出先準備好的菜刀匕首,拽住哪塊肉便割那塊肉。一老太太聽說吃眼睛可補眼,她眼神兒不好,便成天到處轉(zhuǎn)悠,見有"批斗會",便擠進人叢做好準備。被害者一被打翻在地,她便從籃子里摸出尖刀剜去眼睛掉頭便走。有幾位老頭子則去吃人腦,每人在人腦上砸進一根鋼管,趴下就著鋼管就吸食。有婦女背著孩子來,見人肉已割盡,萬分失悔。孩子體弱多病,想給孩子吃點人肉補補身子。魯迅在本世紀初寫的吃人血饅頭的悲劇在70年代如此大規(guī)模地重演,除了人們?nèi)匀粓孕?吃人肉可以補養(yǎng)身體 "的原始迷信外,又多了一條"理由":"他父親上山當土匪,弄得全村不安。是我殺了他,誰來問我都不怕,干革命,心紅膽壯!全村人都擁護我。毛主席說:不是我們殺了他,就是他殺了我們!你死我活,階級斗爭!"--殺人者、嗜食者越是理直氣壯,越讓人感到恐怖:這樣的既有"階級斗爭"理論指導,又有原始習俗的支持,因而擁有一定群眾基礎(chǔ)的"殺人" 、"食人"是中國傳統(tǒng)(包括"革命傳統(tǒng)")中最為可怕與危險的部分。這樣的"傳統(tǒng)"是萬萬繼承不得的。

          

          周作人對中國的食人現(xiàn)象的考察,另有自己的角度。他指出,中國人有一種殺亂黨的嗜好, 滿清是殺革命黨,洪憲是殺民黨,現(xiàn)在殺共產(chǎn)黨,不管是非曲直,總是殺得很起勁。最奇怪的是,知識階級的吳稚暉等居然擔當起"殺人"運動的始作俑者。把殺人當作目的的現(xiàn)象,除了中國人嗜殺之說無別可解釋。而不珍惜人的生命,盡量滿足貪淫、殘酷的本性,這在中國是根深蒂固的遺傳病,上至皇帝、將軍,下至學者、流氓,無不傳染得很深很深。"將來中國滅亡之根即在于此。"周作人在這里提出一個十分尖銳問題:知識分子在中國傳統(tǒng)的食人、嗜殺現(xiàn)象中扮演什么角色,應該負什么責任?周作人很不客氣,他是把皇帝、將軍、流氓學者并提的。我自己大概算是個學者,看了這個論斷頗有些觸目驚心:學者怎么跟皇帝、將軍、流氓放在一起呢?但仔細回顧一下中國本世紀的歷史,就不得不承認周作人說的是事實。中國文人有一個惡習:本來喜歡論爭是正常的,但一旦筆戰(zhàn)打不過對手的時候,他就會向皇帝、將軍求援,把筆戰(zhàn)變成真槍實彈的殺人。魯迅就有過三次這樣的經(jīng)歷:第一次是"五·四"時期,《新青年》提倡新文化運動,林紓反對新文化運動,相互展開論爭,這本也屬正常,但林紓突然寫一篇小說,描述一群人正在論爭,突然一個將軍出來了,把這些人全部殺掉了。他與當時北洋軍閥將軍徐樹錚關(guān)系很好,他想借助將軍之手把異己者都殺掉。這一次主要矛頭是對準陳獨秀、胡適,魯迅因是《新青年》同人,也多少受到點牽連。第二次是魯迅和梁實秋的論戰(zhàn)。在這里我要為魯迅做點辯護:魯迅曾在論戰(zhàn)中寫過《喪家的資本家的乏走狗》,所以有人指責魯迅不寬容,梁實秋是一個溫文爾雅的散文家,魯迅怎么稱其為資本家的乏走狗呢?但是大家都忘了,是梁實秋攻擊在先、魯迅反擊在后的。而且,在兩人論戰(zhàn)中,梁實秋給魯迅加的罪名是"拿俄國盧布",魯迅才反唇相譏說他是資本家的"乏走狗"。這兩者性質(zhì)不同,在當時國民黨的統(tǒng)治下,"資本家的乏走狗"只是難聽而已,沒有生命危險,就像今天罵人是大款的走狗或看門狗一樣沒有危險,但是說拿俄國盧布就好像今天說拿美國情報局的經(jīng)費一樣,至少是要進監(jiān)獄,而且可能是要殺頭的。所以魯迅說他是"乏走狗",所謂"乏 "就是論戰(zhàn)贏不了,就想求助于軍人手里的武器殺害對方。第三次魯迅與周揚論戰(zhàn),F(xiàn)在許多人為周揚打抱不平,認為魯迅以一個"四條漢子"的惡謚讓周揚等永世不得翻身,太刻毒了。但是人們卻忘記了,這回也是徐懋庸首先打上門來,給魯迅安一個罪狀:"破壞統(tǒng)一戰(zhàn)線"。文人在爭論時罵罵對方本也無所謂,但他緊接著說,我們要對你"實際解決"。魯迅才勃然大怒:什么叫"實際解決"?是殺我頭還是讓我充軍?郭沫若在1948年寫文章提倡人民的文藝,同時宣布要把所謂反人民的作家(這自然都是他自己主觀認定的)"趕出地球去",不僅要口誅,而且要借助政治的力量對他們進行處理,這就逼得沈從文只有自殺了。由此可見,文人也有嗜殺性,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文人比皇帝將軍卑劣,因為皇帝將軍是公開殺人,而文人是制造輿論鼓勵別人殺人,自己的身上好像沒有血跡。在我看來周作人將文人與流氓、皇帝、將軍并列,(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對今天的知識分子正是一個警示與警戒。今天,想借助政治力量來扼殺對手,甚至把對手送上斷頭臺的知識分子是大有人在的。所以我仍堅持我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出的一個觀點,盡管很多人不同意:一部"五·四"以后的中國思想文化史也就是中國知識分子互相殘殺的歷史。這個殘殺不僅包括文筆殘殺,還包括實際解決,所以中國的"文治、武功"從來是連在一起。由文字殺人到真槍實彈殺人僅僅一步而已。這一步在有嗜殺性的中國是隨時都可能跨過去的。文人的可惡之處還在于,作為歷史的敘述者與研究者,他們常常有意無意地洗滌、抹煞歷史的血腥氣。我們讀到眾多的研究本世紀中國歷史,共和國歷史的著作,但這一百多年所發(fā)生的無數(shù)殺人、食人的事實都在歷史的敘述中消失了,只剩下不斷從勝利走向勝利的一片"光明"。我曾寫文章說,一切對歷史血腥氣的消解(不管出于什么動機),都應該受到詛咒,而且是魯迅所說的"最黑最黑的詛咒"。魯迅說:"一個懂得死尸的沉重的民族才是有希望的。"一個世紀死了這么多人,如果我們還不覺醒,甚至還要掩掩蓋蓋,不讓年輕人知道,我們這個民族就真的沒有希望了。在這一個世紀的殺人歷史就有可能在下一世紀重演,這一百多年的血(真是血流成河!血流成河!)就算是白流了。所以,我們一定要讓年輕人知道這代代相傳的"食人"的歷史。希望大家記住那位101中學體育教員被慘殺的情景。如果大家因此做了惡夢,我認為也是值得的。做這樣的惡夢對我們這個民族(包括年輕一代)好像是殘酷了一點,但確是必要的。

          

          注釋:1997年下半年,我在北京大學中文系開設(shè)了題為"周氏兄弟思想研究"的專題課。后又根據(jù)錄音整理出《話說周氏兄弟》一書,交山東畫報出版社出版,F(xiàn)得到《文藝爭鳴》雜志社的支持,先行發(fā)表有關(guān)"國民性改造思想"部分,分四期載完。在整理中,仍然保留了講課的語氣與語式,故又總稱之為"北大演講錄",這也是學術(shù)文章寫作體式的一種嘗試。每講后附有"參考書目",這些著作的許多精彩論述,都被吸收到講課內(nèi)容中,在此特作聲明,并向有關(guān)作者表示感謝。

          ①鄭麒來:《中國古代的食人》,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4年版。?

         、谕跚ぃ骸蛾P(guān)于"吃人"》,載《魯迅研究月刊》,1996年2期。?

         、蹌⑴d華、華章:《瘋狂歲月--"文革"酷刑實錄》,朝花出版社,1993年版。?

         、茑嵙x:《歷史的一部分》,萬象圖書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版。

          

          (原載《文藝爭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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