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亞文:錯怪了亨廷頓?!
發(fā)布時間:2020-05-23 來源: 幽默笑話 點擊:
那個提出了“文明沖突論”的美國教授亨廷頓,據(jù)說在去年的“9·11”事件之后觀念變了,他不再認為文明之間只能是“沖突”而不能合作,至少,文明之間可以展開對話、進行交流,可以在相互了解和理解中緩解隔閡創(chuàng)造共識。他在去年9月——也就是在“9·11”事件甫一發(fā)生的時候,還專門寫了一篇文章,指出絕不能把“9·11”事件視作為文明間的沖突,否則就是把暴力組織、恐怖組織當成了伊斯蘭教的體現(xiàn),那么,世界將再也沒有和平安寧可言。
其實主張不同文明之間展開對話、建設(shè)文明間的共同性,乃是亨廷頓的一貫主張。在這方面,不能不說,這個世界對他是有誤解的,他對文明沖突的剖解及其前景,的確有些悲觀,人們顯性地看到他悲觀的一面,于是就把這一面,當成了他觀點的全部。然而這對亨廷頓看起來不太公平。亨廷頓是一個保守主義者,作為一個注重傳統(tǒng)、心懷國家利益、關(guān)切西方文明前途的人,不錯,他是有自己的既定立場的,他的立場決定了他的理論有為既定國家和群體利益考量的成份?墒莿e忘了,他畢竟同時還是一位以追求客觀性為律令的學者,作為一名學者,他不能不探索事物的本相,或者按照東方佛家哲學的話來說,是要做到“如實”。他的“文明沖突論”,因此不能簡單地理解為是為著“沖突”而來,為什么要關(guān)注“沖突?“反者道之動”,這句古老中國格言,也許能很好概括亨廷頓的心結(jié)。在1996年出版的《文明的沖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一書的序言中,開宗明義,他說,“我強調(diào)沖突的危險,正是要為文明對話創(chuàng)造條件,加強文明對話的重要性”——換句話說,只有看到?jīng)_突,才能真正實現(xiàn)合作。我們不能說這種認識沒有道理,它大概更合乎歷史的本相,今天的歐洲已經(jīng)在朝著舍卻傳統(tǒng)的民族國家、而向超民族國家共同體的方向邁進了,上千年來、上百年來不同國家、不同種族在同一塊土地上的打打殺殺,才是關(guān)鍵性的推動力,終于促使歐洲國家們痛定思痛,想方設(shè)法發(fā)明創(chuàng)造出了制宜沖突之途和相互合作之道。
我們似乎也可以說,亨廷廷的真正關(guān)心,不妨也有不同文明的共存與合作。可是,他對合作途徑的理解,卻又與通常的觀念截然不同。一般說來,人類融合的道路在于消除文化差異,如果不同的文明之間,實現(xiàn)了同一沒有了分別,那么,人類大同的局面不就到來了嗎!道理實在是這樣的,可是,文明與文化差異,真的如人們一廂情愿的那樣,想消除就能消除?亨廷頓考慮到了這一點,因為他看到:20世紀下半葉以來的人類歷史進程,隨經(jīng)濟發(fā)展、社會現(xiàn)代化,并沒有相應(yīng)迎來人類間沖突的弱化,相反,現(xiàn)代化激發(fā)了民族自覺,民族主體性的增長又帶來本土文化意識的復蘇。相伴生活方式的全球統(tǒng)一的卻是文化認同的分裂,這是現(xiàn)代性的真實場景,我們能認為不同國家、民族間合作的擴展,能通過消滅文化差異此一路徑嗎?亨廷頓給出了解答:此路不通。而且,越是試圖循此路徑而行,可能的結(jié)果,不是減緩文化差異與文明沖突,而是起到相反作用,他的“文明沖突論”,也由此而來,一年前的“9·11”事件,正是對此作出了注腳。
既然文化差異難以消除、無法通過消除文化差異來達成人類融合,那么,國家間關(guān)系的改善、整個人類的融合,道路又在何方?悲觀主義者亨廷頓也有著不明朗的樂觀:建設(shè)文明間的共同性。他提出了不同文明相處的三個原則:避免原則——在“即將到來的時代,要避免文明間大戰(zhàn),各核心國家就應(yīng)避免干涉其他文明的沖突”,這“是在多文明、多極世界中維持和平的首要條件”;
共同調(diào)解原則——主張的則是核心國家要通過相互談判,來遏制或制止不同文明的國家間或集團間的斷層線戰(zhàn)爭;
共同性原則——在多文明的世界里維護和平,“各文明的人民應(yīng)尋求和擴大與其他文明共有的價值觀、制度和實踐。”我們看到了另一個亨廷頓,避免原則和共同調(diào)解原則,都還是防守性的,是為防止文明沖突擴大化而設(shè),然而第三個原則即共同性原則,則就直接意圖于建設(shè)了,建設(shè)”共有的價值觀、制度和實踐”,這當然是對單純“沖突”的突破。
我們可能只能循著亨廷頓所設(shè)計的路徑小心翼翼地前進,存異求同,這也滲透了中國文化傳統(tǒng)的精神與智慧。這一工作事實上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存異,另一就是求同。僅有差異,自然難以避免彼此隔膜、相互敵視,在個性之外,我們同時還要尋找建設(shè)共同性。文化的共同、價值觀念的共同,是不同文明、不同國家之間、不同族群間開展交流、走向和合的必不可少的要素。
建設(shè)共同性,當然是很困難的,所以深昧于歷史無奈感的亨廷頓,在這個問題上極為謹慎。然而謹慎歸謹慎,對此抱有一些樂觀,卻也并非就不可行。人類不同文明、不同國家、不同族群之間,其實也如數(shù)學上所講的“最大公約數(shù)”一樣,往往存在著共同的化約因子,而并不是只有差異而無共同,否則人類就不會是象現(xiàn)在這樣,在存在沖突與戰(zhàn)爭的同時還存在友誼與合作。且不說人類各種文明的起源,是可能來自于古老時期的“大流散”;
二三千年前古希臘、古印度、古中國分別在地球各地創(chuàng)造各自文明的時候,據(jù)現(xiàn)在的考證,它們之間也是有交流的,何況一般來說,這一被德國哲學家雅斯貝爾斯稱作為“軸心時代”的時期,幾種古典文明之間,存在著基本理念上的藕合;
還有,現(xiàn)在被錯綜復雜的恩恩怨怨糾纏不休的幾大宗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猶太教,也是由同一個源頭所發(fā)端,它們共亨了許多遠古傳說與信條。
人類的不同文明之間存在共同性,可以化約出相通的因子,這在今天的文明研究者們看來,不僅是一個信仰,而更是一種事實。
文明間的共同是人類的善緣,為實現(xiàn)更多合作,我們應(yīng)致力以求的,因此不是去消滅差異,而是要尋找文明間的“最大公約數(shù)”。文明間的共性被發(fā)掘得越多,不同的國家、族群、文明實現(xiàn)和解合作的空間,也將越大,因文化差異所帶來的對立與沖突,也就越可能被更大程度地控制。
然而我們的工作又不能到此為止。“9·11”事件使人們看到這個世界的分裂,并不比以往為輕,在一個新的世紀里,人類間的關(guān)系緊張,仍然窮窮未已,它無疑在說明著另外一個事實:今天,人類間的文化差異,可能還遠遠大于文化共同,也就是說,不同文化之間的“最大公約數(shù)”,還不足以使處在不同文化的人群,基本實現(xiàn)化干弋為玉帛。如何面對和處理這樣一幅場景呢?它在告誡人們還要做出更多的努力,要不斷創(chuàng)造出人類間交往的新知識,開辟出更多的共同知識空間,擴展“最大公約數(shù)”。近年來東亞知識界不斷擴大交流層次、意圖創(chuàng)造共同知識空間的努力,無疑就有這方面的意義,它是非常值得提倡推廣的一種意識。(《經(jīng)濟觀察報》2002/11/11)
熱點文章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