闕光聯(lián):百步笑五十步?——讀高默波先生人權說有感
發(fā)布時間:2020-06-09 來源: 幽默笑話 點擊:
《讀書》2003年12期所載高默波先生的《控制·自由·傾向·公正》一文,通過許多具體的事實揭露了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媒體在貌似“客觀”背后的政治傾向性、貌似“自由、獨立”背后資本與權力的操縱之手。文章本身無疑非常有助于破除國內(nèi)關于西方想象的一些迷思。不過,讀罷此文,我卻聯(lián)想起高先生發(fā)表于《讀書》2001年7期的另一篇文章《人權:如何敘說?》。在那篇文章中,高先生將人權區(qū)分為兩類,即政治思想范疇的人權比如言論、出版自由,和吃住、工作、教育和衛(wèi)生范疇的人權。他將這兩者分別稱為第一代人權和第二代人權,并稱前者“對不愁吃穿、會舞文弄墨的人比較更重要”;
而后者“對普通的工人和農(nóng)民則是需要爭取的!备呦壬鷱娬{(diào)這兩類人權之間存在著深刻沖突,并指出,第一代人權決不是如自由主義者所推崇的那樣神圣那樣超越時空,而且,熱衷于第一代人權的觀點是“為精英服務”的,很容易被用來為殖民主義、霸權主義辯護,為發(fā)展中國家中普通人最基本人權被剝奪的實踐提供理論和道德依據(jù)。為了論證其觀點,高先生舉例說,澳大利亞、印度等國雖然都有第一代人權,但是在澳大利亞,其原住民的最基本人權(即所謂第二代人權)卻遭受剝奪;
在印度,第一代人權對于貧困的印度人來說只有“畫餅”之效。然而,上述例子只能說明這些國家沒有真正落實第二代人權(甚至第一代人權是否真正落實也頗值得探究),卻怎么也無法讓讀者得出第一代人權對于普通民眾毫無意義的結(jié)論來。至于高先生試圖通過揭露那些標榜第一代人權的西方國家對普通民眾(本國的以及廣大不發(fā)達國家的)的物質(zhì)生存權的漠視甚至侵犯這樣的客觀事實,來說明第一代人權的虛偽性,進而將民眾物質(zhì)生存權的缺失歸罪于第一代人權,這樣的邏輯就更是匪夷所思。面對西方國家在人權問題上搞雙重標準的虛偽性表現(xiàn),我們究竟應當譴責西方國家的政府、資本、強勢集團呢,還是應當指責人權觀本身,這個答案無疑是顯而易見的。這就好比一些腐敗分子口口聲聲大唱廉潔自律的調(diào)子做偽裝,那么我們能否因此就將廉潔自律的說法本身予以否定?其實說到底,這種思維方式不過是從“實然”中不加批判地引出“應然”。
言論自由之類政治思想范疇的人權果真對普通百姓沒有實際意義嗎?共和國慘痛的歷史早已作出了最好的回答。饑殍遍野的災難恰恰緊接在反右運動之后發(fā)生,這決不是巧合。普通百姓當然重視物質(zhì)生存權,但是如果沒有政治思想范疇的權利保障,沒有言論、思想的自由權利,不能自主地表達自己的利益要求,那么他們又將如何改善其物質(zhì)生活及公共福利狀況呢?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唯一的指望就只能是來自別人尤其是政府、強勢集團或慈善家(包括高先生這樣的精英?)的恩賜!但是這種依賴恩賜才能獲得物質(zhì)生活改善的狀況,既不可靠,而且也根本不是真正意義的人權。在漠視、剝奪普通民眾的政治思想范疇的人權的情況下侈談其所謂第二代人權,實際上就是把普通百姓當作只滿足于茍活的動物——極而言之,就是豬——而不是當作與高先生這樣的“不愁吃穿、會舞文弄墨的人”平等的、有著同樣豐富的情感需要和人格自尊的人來對待。既然在他看來窮人和普通人只要能活著就行,用不著享有政治思想范疇的人權,一句話,窮人只求茍活而不需要有尊嚴地活著,那么他指責別人“蔑視窮人和普通人”的話實際上正好是“夫子自道也”。
這些感想早在兩年前讀高先生的大作時就一直如鯁在喉,今又拜讀其新作,把這兩篇文章放在一起閱讀,實在是很耐人尋味的。顯然,新聞自由、媒體獨立不受控制之類,屬于高先生所謂政治思想范疇的人權即第一代人權,應當是沒有疑義的。假如沒有高先生的舊作《人權:如何敘說?》在先,筆者對其新作《控制·自由·傾向·公正》揭露西方國家所謂新聞自由的虛偽性是決不會產(chǎn)生任何疑惑的。然而,既然高先生早就明確地教導我們,政治思想范疇的人權不過是為少數(shù)精英服務的,對普通老百姓并無多大的實質(zhì)意義,甚至是多余的,后者只要滿足于物質(zhì)生活條件改善就差不多了,那么,他現(xiàn)在揭露發(fā)達國家新聞自由的虛偽性就決不可能是為了要鼓勵普通老百姓(不但是西方國家的而且恐怕更主要的是發(fā)展中國家的老百姓,因為在高先生看來后者的當務之急是改善物質(zhì)生活而非爭取什么政治思想范疇的人權如言論自由、新聞自由之類)起來為爭取公民的知情權(新聞自由)、言論自由權而斗爭了。結(jié)合《人權:如何敘說?》一文的基本觀點,筆者冒昧替高先生說出他不愿直接說出的潛臺詞和心理話:看吧中國人,人家象美國這樣的發(fā)達國家所謂新聞自由也不過如此,咱們中國普通老百姓連基本的物質(zhì)生存問題都沒有完全解決,何必非得去講求什么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那純屬多余、無聊,是少數(shù)“不愁吃穿、會舞文弄墨的人”的伎倆,咱老百姓可千萬別上當!
應該說,類似揭露西方人權虛偽性的文章,我們并不少見。不過,以往的這類文章大都旨在通過批判人家的黑暗來對比和襯托我們的光明、進步。雖說這些對比在事實上可能存在許多漏洞,未必經(jīng)得起事實的檢驗,但至少其動機還是值得肯定的,因為不管怎樣,這種對比畢竟表明我們是在追求光明進步,表明我們決不學習人家的黑暗、腐朽。然而高先生的文章卻使人們見識到了另一種姿態(tài),雖然他也在揭露人家的虛偽、黑暗,但卻不是要襯托我們的光明進步——事實上他也承認中國在這些方面并不比西方強,而是要表明:人家也不過如此,所以我們對自己的現(xiàn)狀就應當心安理得才是。這不禁使人想起魯迅筆下描繪的那種“外國也有叫花子”的心態(tài)。與前一種態(tài)度相比,高先生的這種姿態(tài)恐怕可以稱為“百步笑五十步”了。如果說,古人所諷刺的“五十步笑百步”是沒有自知之明、缺乏自省精神的表現(xiàn)的話,那么,“百步笑五十步”則反映了某種更為復雜也更為可悲的心態(tài):其一當然也是缺乏自知自省的精神,閉口不談自己的“百步”而專盯別人的“五十步”。其二是自甘落后,人家的優(yōu)點我們學不到或不想學,干脆就尋找人家的缺點、黑暗面來自我安慰,“人家怎樣怎樣,何況咱們……”。在這一點上還不如前面那種通過批判別人的黑暗來襯托我們自己的光明的態(tài)度。其三是不自覺地以西方發(fā)達國家為學習榜樣,而且在這里,不是學人家的優(yōu)點而是學其缺點。西方世界原本就不是鐵板一塊,不但其內(nèi)部多元雜陳、良莠并存,而且西方人所標榜的理想、價值與其現(xiàn)實狀況之間總是存在很大的差距。在這種情況下,近現(xiàn)代中國人受言必稱希臘的風習影響,出于不同需要的人們往往都要援引西方世界為依據(jù),似乎只要是在西方能找到的現(xiàn)成例子,就都可以成為國人效仿學習的楷模。于是講求民主科學的人向西方尋求真理,左翼人士接受西方傳來的主義,而鼓吹獨裁的人也同樣請來西方的洋博士古德諾。此種風習已成為相當一些人下意識的思維方式。記得筆者曾供職于某企業(yè),其負責人去東洋考察歸來談及感受時,念念不忘那里的管理人員敢于隨意毆打員工,從中得到的“啟發(fā)”竟然是“人家日本的工廠也不講什么人權,咱們這里加班加點、勞動條件差點算什么”。言下之意,恨不得咱們也應當可以隨意毆打員工,因為這是跟發(fā)達國家學習嘛!我們不妨也反問高先生一句:美國媒體受權力、資本操縱這樣的事實,難道也值得我們學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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