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耀杰:由礦區(qū)變成災區(qū)的湘西苗村
發(fā)布時間:2020-06-09 來源: 幽默笑話 點擊:
2008年5月11日,筆者在北京市豐臺區(qū)壽寶莊見到來京上訪的湖南省花垣縣龍譚鎮(zhèn)李梅村一組村民龍秀輝,從他手中落款時間為2008年3月3日的“花國土資回[2008]11號”花垣縣國土資源局文件《關于龍秀輝反映問題的答復》中,看到了當地村民危機四伏、觸目驚心的生存環(huán)境:“我縣龍?zhí)舵?zhèn)李梅村礦山由于多年開采,加上部分村民環(huán)境保護意識不強,擅自出賣房屋前后土地甚至是宅基地給老板打洞開礦,造成李梅大寨居住環(huán)境十分惡劣,房屋受損,地基下沉甚至塌陷,飲用水質量下降。據調查顯示,李梅村寨附近出現采礦洞口15個,寨子及周邊廢石堆17處,堆積廢石數萬立方米,離寨子不足200米處有大型尾砂庫一座,時刻威脅著村民的安全!
與這份紅頭文件把李梅村的由礦區(qū)變成災區(qū)歸咎于“部分村民環(huán)境保護意識不強”不同,龍秀輝、龍秀祥在落款時間為2006年6月5日的《再審申請書》,提供了另一種解釋:
1997年初,村支書龍再昌勾結州政法委副書記吳運勝明目張膽地侵吞李梅村集體礦洞和礦石。1998年1月11日,在吳運勝指示下,花垣縣委、縣政府、縣人大主要領導親自帶隊,組織荷槍實彈的警力50多人保護大批貨車搶運龍秀坤帶領村民開采的集體礦石。傍晚時分,這些官員和干警分乘10輛小汽車返回花垣縣城,當經過李梅村大亞灣時,埋伏在山頂上的龍秀坤、劉金勇、吳召輝、吳正平、劉炳武依次放過縣公安局、檢察院的小車。當縣政法書記及政法副縣長的小車開來時,5名農民從山頂上連續(xù)扔下7個自制炸藥包。這些村民的警告性轟炸雖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他們自己卻為此付出了慘痛代價:礦洞長龍秀坤被判刑20年,他的弟弟龍秀祥因為上訪被判刑8年,龍秀輝的妻子馬玉芳因為送飯和寄送上訪信被判刑4年,龍秀輝因為持續(xù)上訪被關押17個月。村民劉金勇和吳召輝被判刑9年。龍氏兄弟的父親、退休干部龍勝明在被罰跪、捆綁之后又被開除黨籍。龍氏兄弟的母親楊美秀死于驚嚇過度。他們家的宅基地被修建運礦公路的村委會強行占用,他們家房屋下面的礦洞由吳愛明、嚴德忠等人強行采挖。
由此看來,李梅村由礦區(qū)變成災區(qū)的罪魁禍首并不是“部分村民”,而是對國土資源和私有住宅采取掠奪性挖掘的州政法委副書記吳運勝和村支書龍再昌等人。
在這份《再審申請書》的右上角,有湖南省駐京維穩(wěn)辦陳姓官員落款時間為2008年1月17日的親筆批示:“請自治州中院接待處理!比绱伺撅@然沒有發(fā)揮任何作用,冤案得不到再審的龍秀輝,只好再一次來到北京上訪申訴。
在龍秀輝所開列的12項上訪問題中,筆者認為最為緊迫的是由湘西工程勘察院提交《湖南省花垣縣龍?zhí)舵?zhèn)李梅鉛鋅礦區(qū)李梅礦山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卻遲遲得不到落實的災區(qū)搬遷方案。隨著2008年雨季的來臨,已經由礦區(qū)變成災區(qū)的這個湘西苗村,一旦發(fā)生突發(fā)性地質災難,將會危及全體村民的生命安全。筆者在這里特別指出這一點,希望能夠引起當地政府官員的高度重視。假如因此發(fā)生比1998年1月11日的爆炸案規(guī)模更大的惡性事件,勿謂言之不預也。
2008-7-10于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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