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圭武:幸福源泉的經濟學分析
發(fā)布時間:2020-06-09 來源: 幽默笑話 點擊:
幸福在哪里?《易經》曰:“否極泰來,福之將至”。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認為:善就是幸福,幸福是合于德性的現實活動。幸福有三條件:身體(健康)、財富與德性,這三條件是同時必備的,缺乏理性與美德就沒有幸福可言。
梭倫認為,幸福包括五大要素:財富、年齡、健康、婚姻、人格。美國經濟學家薩繆爾森提出了一個“幸福方程式”,其表達式是:幸福=效用/欲望。美國著名心理學家賽利格曼也提出了一個幸福公式:總幸福指數等于先天的遺傳素質加后天的環(huán)境,再加你能主動控制的心理力量,英文表達是:H=S+C+V。
從經濟學角度分析,筆者認為,公平與效率的有機統一是產生幸福的基礎。條條道路通羅馬,通往幸福的路有多條,但基礎條件是公平與效率的有機統一。
首先,幸福來自于效用的增加,而效用的增加來自兩個方面:絕對效用的增加和相對效用的增加。絕對效用是指不與他人相比較而產生的效用。相對效用是指與他人相比較而產生的效用。絕對效用與相對效用既互相聯系又互相區(qū)別。絕對效用是相對效用產生的基礎,相對效用是絕對效用的衍生。收入的增加既可以產生絕對效用,也可以產生相對效用。一方面,收入的增加肯定會一定程度改善個人的生活處境,增加自身的絕對效用水平;
但另一方面,當收入的增加不如別人的收入增加快時,個人的相對效用水平未必就是增加的。所以,絕對效用增加,相對效用未必增加。同樣的道理,相對效用增加,絕對效用也未必一定增加。
其次,當絕對效用與相對效用實現有機統一時,幸福才是真幸福。人追求幸福的過程也就是人的本質的實現過程。人的本質是自然屬性與社會屬性的有機統一。人既具有自然屬性,也具有社會屬性。自然屬性是社會屬性的基礎,社會屬性是自然屬性的靈魂。自然屬性離不開社會屬性,社會屬性也離不開自然屬性,二者是同一枚硬幣的兩面。而絕對效用來自于自然屬性的滿足,相對效用來自于社會屬性的滿足。所以,當一個人實現了絕對效用與相對效用的有機統一時,人才能有一種本質實現感,人才能體驗到一種真正的幸福和滿足。
再次,效率是產生絕對效用的基礎。效率就是投入與產出之比。人類財富絕對量的增加,根本條件是效率。
第四,公平是產生相對效用的基礎。所謂公平,就是指甲對自己的投入與獲得之比的效用值與甲對乙的投入與獲得之比的效用值相等,這時甲對乙而言,甲就有一種公平感。沒有公平,相對效用的產生是殘缺的。因為沒有公平,一個人的幸福也就意味著另一個人的痛苦;
一個人的相對效用的增加同時也就意味著另一個人的相對效用的減少。有了公平,相對效用的產生才是完整的。因為有了公平,個人幸福與社會幸福也就實現了有機統一,幸福也才能成為真幸福,而不是偽幸福。因為在公平原則下,個人的付出最終是有回報的,個人對社會付出的越多,社會對個人的回報也就越多,這時個人利他最終就是利己,個人也就實現了利他與利己的統一,這時利他就會成為社會的主流。在這種情況下,個人幸福的增加也就意味著社會幸福的增加,社會幸福的增加同時也意味著個人幸福的增加。
由此可知,經濟增長與國民幸福的增加要保持同步,在社會經濟政策層面,我們應堅持公平與效率有機統一的原則。公平與效率的有機統一,也就意味著絕對效用與相對效用的有機統一。同時,有機統一并不是意味著對二者要等齊對待,有機統一的實質是和諧。社會經濟發(fā)展總是存在著不均衡,所以在不同的發(fā)展階段,可有不同的政策重點的選擇。當效率成為社會的主要矛盾時,社會政策的重點就應是大力提高效率;
當公平成為社會的主要矛盾時,社會政策就應是重點解決公平問題。但不管何種情況,我們都應堅持公平與效率相統一的原則,而不是將其對立起來。因為對立也就意味著經濟增長與國民幸福的分離,意味著手段成了目的,目的成了手段,發(fā)展就只能成為一種異化的發(fā)展和偽發(fā)展,而不是真發(fā)展和科學發(fā)展。所以,公平與效率的有機統一,既是國民幸福增加的源泉,也是我們堅持科學發(fā)展觀的內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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