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布·格里吉爾:無國籍的威力
發(fā)布時間:2020-06-19 來源: 幽默笑話 點擊:
【天益網訊】美國《政策評論》雙月刊2009年4月至5月一期刊登約翰斯•霍普金斯大學保羅•尼采國際問題高級研究院國際關系學喬治•H•W•布什講席教授雅各布•格里吉爾撰寫的一篇文章,題為《無國籍的威力》,摘要如下:
現代歷史上的大多數政治集團都想建立和控制一個國家。無論是19世紀的自決運動、二戰(zhàn)以后幾十年里的去殖民化運動,還是20世紀90年代幾個西方國家(例如意大利和魁北克)中的主張分離主義的政黨,都以一件事為目標:擁有它們能夠據為己有的一個單獨的國家。它們?yōu)榇四康亩捎玫氖侄螐目植乐髁x和游擊戰(zhàn)到政治壓力和競選都有。但最終的目標是相同的——創(chuàng)建自己的國家。
這不再是最終的目標,今后也很可能會更加如此。今天的許多非國家組織并不渴望擁有一個國家。實際上,沒有國家機構,它們實現自己的目標和保持社會凝聚力的能力大大增強。對它們來說,國家是一種負擔,而無國籍不僅十分可行,而且還是巨大威力的一個來源。現代技術使這些組織得以進行自我組織,尋求融資,并計劃和實施打擊目標的行動——這些目標幾乎總是其它國家——而又從不建立自己的國家。它們尋求權力,而又不承擔治理的責任。其結果就是我們在過去的兩三個世紀中逐漸了解到的情況的反面:它們不是通過各種手段尋求建國的組織,而是正在謀求實現各種目標,而又積極地回避建國。無國籍已經不再被當作虛弱的來源而回味,而是作為一筆財富而欣然接受。
盡管如此,這并不意味著,尋求建國的組織已經成為歷史。上世紀90年代南斯拉夫和車臣爆發(fā)的暴力活動,以及科索沃和高加索地區(qū)的持續(xù)不斷的緊張局勢(就甭提哥倫比亞革命武裝力量、巴勒斯坦領土上的哈馬斯和斯里蘭卡的泰米爾獨立猛虎解放組織的活動了)都是一種情況的實例,即一個組織尋求建立全面的國家主權,以對抗另一個組織或政府。這些都是對民族國家概念的恐怖和暴力的慶祝。但這些組織不再是安全方面威脅的唯一來源,或許也不是其主要來源。
事實上,無國籍越來越可行和可取,以實現范圍廣泛的一系列目標。它現已成為一些組織的力量源泉,因而也對現有的國家構成了安全方面的嚴峻挑戰(zhàn)。
此外,無國籍群體的崛起,可能會影響到國家本身的性質,F代民族國家的產生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它是提供國防的最有效方式,而其他民族國家的形成則是為了抵御已經建立的國家。但是,如果對今天的國家的重大威脅并非來自它們的鄰國,而是來自內部的群體,各國就必須做出調整,以抵御內部顛覆、對基礎設施的造成嚴重破壞的攻擊、造成城市地區(qū)不穩(wěn)定,以及小型、分散和流動的群體所發(fā)動的、類似的低強度的各種攻擊。應對無國籍群體的威脅可能是國家權力下放方面的一個趨勢。事實上,要實施自衛(wèi),抵御針對本國領土腹地的不可預知的攻擊,其最有效方式是把安全任務分派給當地社區(qū)。這可能會導致暴力壟斷的削弱。這種壟斷構成現代國家的特點。那么奇怪的就是,對無國籍組織的反應可能是更多的無國籍或次國家組織的崛起。
為什么要有一個國家,為什么要無國籍
過去3個世紀,特別是過去150年的情況使我們認識到,成為一個無國籍組織就意味著變得虛弱無力。在某些情況下,如猶太居民在歐洲的境況,無國籍意味著受歧視,在納粹政權統(tǒng)治下則意味著滅絕。一個國家的國力很容易挫敗小團體的威力。小團體除非愿意面對強權威逼下的逆來順受甚至死亡,否則就必須要么默許,要么移民。因此,不足為奇的是,沒有對國家的行動施行一定控制的大多數少數族裔或政治少數派渴望建立自己的國家。這一愿望的基礎是一種信念,即對一個集團或少數民族來說,國家是政治表達的頂峰。它們以其它方式,作為一個統(tǒng)一體是無法生存和繁榮的。只有國家——現代民族國家——事實上可以提供必要的工具來管理一個族群的經濟和社會生活。而最重要的是,它還在一個競爭激烈的世界上提供必不可少的安全。
到17世紀末,國家對于生存來說已經不可或缺。中央集權,以其征收稅賦和搜刮其他資源的權利和能力,成為獨立性和安全的唯一擔保。歷史學家查爾斯•蒂利說:“一塊密切管理的領土成為一項值得為之戰(zhàn)斗的資產,因為只有這樣的領土提供了收入,以維持武裝部隊!被鹋诘炔粩嚅_發(fā)的、新的軍事技術,以及維持常備軍,是只有中央集權的國家才能管理的活動。未能適應這些新的要求的政治實體,要么從國際舞臺上消失,要么降低為一種次要角色,而且往往僅僅由于國家支持才幸存下來。例如,15世紀,商業(yè)性城市國家開始衰敗,大多逐步融入到周圍的國家之中。同樣,盡管一些非國家行為者,如海盜或雇傭軍,一直到進入19世紀很長時期還依然存在(有些今天依舊存在),他們往往只是國家的工具而已,而不是獨立的參與者。
新工具
現代國家之所以成為社會組織的顯著形式,原因之一就是它能夠充分利用資源和管理大規(guī)模的人群。然而,這種了不起的組織能力已經不再是只有國家才掌握。正如在通信條件顯著改善的從前幾個時期(例如印刷、電報、無線電等)一樣,新技術帶來了新的人員組織方式;ヂ(lián)網及其應用,還有手機等廣泛使用和相對廉價的工具,可以取代官僚機構和體制。新類型的社會里,常常被稱為虛擬網絡,在國家控制之外的地方崛起,跨越邊界,而且是在沒有政府支持的情況下。這些聯(lián)網群體脫離特定的領土,缺乏成為現代國家特征的中央集權和等級制度的結構。
這一趨勢也正在影響欠發(fā)達國家。雖然富裕國家和比較貧窮的國家之間的確是有技術上的差距,但即使是在最貧窮的國家,技術也正在迅速傳播。簡單的和通用的技術,如手機和數碼相機,在宣傳2007年緬甸的起義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緬甸是世界上最暴虐的、孤立的和一貧如洗的國家之一。在埃及,Facebook,一個流行的社交網絡應用軟件,是一個日益重要的虛擬空間,數萬人在其中組織反政府活動,進行選舉和示威的動員。
此外,現代通訊手段把迄今為止聯(lián)系有限的、甚至彼此不了解的個人和小團體聯(lián)系起來。格羅茲尼的一個組織可以與巴黎郊區(qū)、白沙瓦或莫斯科的個人溝通,因而對其進行招聘,與其進行協(xié)調,傳播新聞和籌款。從這些互動中產生的各派是非領土化的,因為它們是以一個基本上虛擬的世界為基地。
最后,這些技術也非常民主。參加一個虛擬群體很容易,其主要障礙是提供技術和懂得所使用的語言。通用語往往是英文,即使在伊斯蘭網站也是如此。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它使作者的受眾遍布全球。這些技術在一種意義上講也是民主的,就是每個參與者都能夠添加自己的知識、技能、興趣和目標,就是在沒有一個中央權力機構來決定重點或高低貴賤的情況下!伴_源”的性質導致集團的高度分散化,因為它不擁有一個中央資料庫的技術、思想原則,或操作目標。如前所述埃及的Facebook的運動,“年輕的、世俗的人們可以溝通,建立關系,并自由表達意見。擁有10萬人之眾的在線社區(qū)的每一個成員都隨時可能成為運動的領導者。
因此,這類群體的發(fā)展及其方向是不可預測的,因為它們沒有一個明確項目,而是根據其所有成員的意見投其所好。采用用來區(qū)分兩種不同的軟件開發(fā)方法的一個比喻,這些現代的、互聯(lián)的和無國籍的群體類似于一個“集市”——一個權力下放的、快速和看似混沌的系統(tǒng),而不是“大教堂”——一個緩慢的,有條理和按計劃行事的體系。
這些技術的影響是促進在國際關系中越來越能夠發(fā)揮戰(zhàn)略作用的政治運動的崛起。有些人把這種現象稱為“網絡動員”,因為它使接觸廣泛并能夠造成損害的群體得以迅速涌現。國家雖然擁有龐大的后勤基礎設施和管理能力,但卻不僅即將被這些聯(lián)網群體所取代,而且也無法控制它們。很難對互聯(lián)網實施中央集權的控制。即使是政府試圖對其加以過濾或封鎖,其效力也是微乎其微的。此外,網絡動員還催生了可能比以往更加極端的群體。這些技術使之聯(lián)系到一起的個人和團體,事實上一直跨越國家和社會而存在,但卻未能相會和組織起來。由于沒有能力進行“網絡動員”,它們曾經滯留在各國社會的邊緣;
它們是小型的、古怪的、基本上無效的團體,或形影相吊的、好高騖遠、但權力有限的個人。一個極端的個人在一國或一個地區(qū)不能參加較大的集團,除非他親身加入。因此,歷史上的個人要想加入勇士群體(例如,有從13世紀開始襲擊拜占庭的穆斯林英雄,還有歐洲的十字軍),就必須移民,以培養(yǎng)可怕的無國籍者。但是從17世紀開始,只有少數大型、高效的社會組織,如現代的國家,能夠得到必要的權力,在國際關系領域中競爭,從而把彼此毫無聯(lián)系的及單個力量微弱的團體和個人拋在后面。
現在,技術賦予先前不相關的各種團體和個人以權力。少數派的利益和激情可以找到表達方式;
個人在自己的支持對象和歸屬感方面也有了更大的選擇權。這一趨勢背后的邏輯類似于商學領域中所定義的“長尾!币郧笆袌龇秶苄』蚝翢o市場的許多特殊產品,現在卻很容易找到,并可以與消費者匹配。這樣,市場就可能會越來越多地由許多單獨的小范圍成功——長尾——和少數了不起的成功所組成。以此類推,在國際舞臺上,特征也可說是由少數幾個國家、以及許多小型的無國籍行為者所組成——即國際關系方面的長尾。
對網絡群體的強度和韌性當然不應予以夸大。具體來說,無國籍現象所構成的挑戰(zhàn)分為三大系列。首先,為數眾多的、網絡中出現的特殊群體呈現出高度的不穩(wěn)定性:個別團體爭奪更多的注意力或尋求實現自己狹隘的目標,以致?lián)p害其他群體目標的實現。簡而言之,長尾的特征可能是混亂的、內訌嚴重的集團,它們由不僅反對現存國家、而且彼此對立的、小規(guī)模的無國籍行為者組成。
其次,創(chuàng)造互聯(lián)群體的網絡動員在某種意義上也十分難以捉摸。由此產生的集團缺乏時間上的穩(wěn)定性,因為個人和小集團來去匆匆。由于沒有劃分組織行政管轄范圍的領土和賦予其永久性的一套機構,這些集團失去其力量的速度可能同加強的一樣快。它們不僅很容易吸收新的個人入伙,而且同樣難以留住他們。這些群體的開放性質也使它們容易被巧妙的宣傳或滲透所顛覆。
最后,這些無國籍集團所采用的技術也可用于對付它們。即使想方設法防止這些技術的擴散并這些技術,也是不切實際的,大概是不可能的。但是,這些技術,從互聯(lián)網到手機,并非無懈可擊,它們不僅具有優(yōu)勢,也有許多薄弱環(huán)節(jié)。例如,網絡依賴于少數充分連接的“節(jié)點”或個人,而其一旦被消滅,則可能會損害集體的凝聚力和有效性。
因此,無國籍狀況仍然構成了一些嚴重弱點。但是,使之可行的技術是新的和不斷發(fā)展的,從而創(chuàng)造出新形式的社會互動和團體。忽視這些事態(tài)發(fā)展會是目光短淺的,因為它們使得十分迅速地、采用實質上不可預測的方式和場所建立組織成為可能。
技術的傳播
使無國籍者更加可行和有效的第二個因素是軍事技術的擴散。要獲得一定程度的殺傷力不再是必須有一個國家,甚至國家的支持,而僅僅幾十年前,要做到這一點還只有通過控制和管理國家資源,F在,我們知道,少數相對貧困的個人就能破壞一個主要國家的政治與經濟的生活方式,譬如在美國或最近在印度,而這些國家按照所有衡量標準,都應該能夠不用花費太大的力氣就阻止、擊敗或經受住一場襲擊。
技術的傳播正在削弱一度由現代國家行使的暴力壟斷權。國家通常是由其在國內對暴力實施控制的權利和能力所界定。這種能力也使之成為能夠進行國際競爭的主要行為者。當然,對暴力的這種壟斷從來就不是完整的,所面臨的挑戰(zhàn)一直不僅是國內的(例如,犯罪團伙、地方民兵等),而且是國外的(例如,海盜活動、恐怖主義等)。此外,人們不斷做出嘗試,即把國家的作戰(zhàn)能力置于規(guī)范、法律和制度所界定的一系列制約因素的范圍內。一個國家完全壟斷暴力的能力始終,并仍舊是一個過程,而不是一個完全實現的結果。
然而現在,實現這一過程越來越困難,因為國家不再是暴力工具的唯一來源。最近,人們十分關注“私人軍事承包商”的崛起。他們在一定程度上正在使國家的基本職能————它進行戰(zhàn)爭的能力——私有化。但目前的趨勢比這更廣泛,它深深地植根于現代技術發(fā)展的性質之中。技術進步所創(chuàng)造的武器不僅更加致命,同時也更加便宜和更廣泛地使用。而在整個現代史上,事情卻并非如此:要想具有致死的能力,就必須擁有財富和資源,因此,獲得這種能力的機會僅限于組織和管理完善的(并在一定程度上擁有廣袤領土的、或至少資源豐富的)國家。人們往往舉出的例子是炮兵(以下簡稱“火藥革命”)、空中力量與核武器,(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加上導彈技術。在所有這些情況下,較大、較為富裕和管理較為完善的國家往往對一些行為者享有優(yōu)勢。后者不具備開發(fā)、獲取和使用越來越昂貴和復雜的武器所必需的資源與組織。
技術傳播有三項特色,正在賦予無國籍行為者以威力。第一,對大多數技術都可以通過多種方式加以利用:民用飛機可以轉化為導彈,汽車可以變成炸彈,電腦和手機可以用來破壞社會的經濟和政治生活。這些工具是現成的,尤其是在發(fā)達國家,因而這些國家也比較容易受到攻擊。一個社會在技術上越先進,就越容易找到可以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技術。正如《有線》雜志上的一篇文章所說的那樣,伊拉克的叛亂分子“挑選最新和最佳的美國科技:一次性電子郵件地址、匿名的互聯(lián)網帳戶、最新的無線電設備!訌娨晾说拿裼没A設施的每一項美國資助的舉措都僅僅使得叛亂活動更加容易進行。每一個新的網吧都是一個叛亂活動中心。每一個新的手機信號塔都意味著給叛亂分子的網絡增添100個新的節(jié)點!敝恍柘鄬τ邢薜馁Y源和技術訣竅,一個小集團就能找到最有效的技術,使一個國家付出沉重的代價。
其次,的的確確,軍事技術的進步也無疑地為國家提供了更大的火力、更遠的覆蓋范圍、更準確和及時的信息,在某些情況下還有潛入的能力,從而使其實力得到增強。然而,歷史似乎表明,對于每一項技術進步而言,都有工具和技能方面的相應進展來抵消其影響。對于每一種新的武器而言,遲早都會有使其威力和實用性降低到最低限度的一種工具或行為。在許多情況下,似乎對新技術的發(fā)展所采取的對策更為廉價,其建立和實施也更快。一個有力的例子是,在伊拉克,相對廉價和易于使用的簡易爆炸裝置唾手可得,武裝分子利用它們來給美軍造成嚴重的損失。昂貴的車輛,往往裝備著重裝甲,可能會遭到這些土造的炸彈的嚴重破壞。由于這些對策很廉價,所以其效應也是賦予個人和團體以威力,而他們只需利用很少的資源就可以使昂貴的、國家建造的平臺變得脆弱,甚至在戰(zhàn)場上變得無用。
最后,武器還具有廣泛的可獲性。在一定程度上,使之成為可能的是封存的冷戰(zhàn)核武庫中的庫存,可以輕易地從國家那里購得。但在一定程度上,為武器的流動提供便利的則是國家的削弱,因為一些地區(qū)的國家正在日益失去對其領土的控制。因此,比較容易獲得各種類別的彈藥,包括便攜式地對空導彈或先進的反坦克地雷和導彈等武器,而要設計和生產它們,則需要一個國家的工業(yè)資源的支持。
向何處去的國家嗎?
我相信,無國籍狀態(tài)的吸引力將繼續(xù)增加。這是一個長期的趨勢,不能輕易逆轉或制止。因此,國家應準備應付來自無國籍行為者的持續(xù)的和越來越多的挑戰(zhàn)。那么,問題是如何應對這些威脅。最近幾年,一些建議已經提出。舉例來說,許多這些團體依靠廣泛和復雜的資金來源網絡,這些網絡通常以黑道為基地。通過遏制群體資助其活動的能力,國家可以削弱它們。另一項戰(zhàn)略是盡可能地遏制使得無國籍群體猖獗的技術的傳播。一個明顯的例子是防擴散安全倡議,其中近80個國家參加活動,以限制大規(guī)模殺傷性武器的擴散。此外,由于無國籍行為者往往在其目標國境內活動,所以打敗他們的持久戰(zhàn)略是,各國要遏制、瓦解和勸阻這些群體的成員和領導人——一項“反顛覆”戰(zhàn)略。
我想這也是一項防御性較強的戰(zhàn)略也是值得考慮的。對于這項戰(zhàn)略,國家可能是作為一項政策來謀求實施,但它的出現也可能是作為針對這些互聯(lián)的、分散的和無國籍的群體曠日持久的攻擊的一種自然反應。廣義地說,這將導致國家權力下放。當敵人是另一個國家的時候,國家的努力和資源的集中化是合理的。然而現在,國家面臨的敵人不必聚集大規(guī)模的資源和力量,就能產生影響;
新的敵人是分散和不可預測的。有效地回應這種威脅并不需要組織的繼續(xù)集中化和集結大量的資源與力量。事實上,這樣的集中可能會削弱國家,因為它使敵人獲得更容易打擊的目標,卻沒有讓國家獲得與此相當的優(yōu)勢。此外,集中意味著統(tǒng)一的方式方法和程序,而敵人卻將尋求在不同地點發(fā)動攻擊,并采取多種戰(zhàn)術。敵人將是不可預測的,因為每個無國籍集團都將采取不同的方法和程序,不可能確定程序來處理每一項潛在的攻擊。因此,集中應對無國籍的威脅可能是無效的。
權力下放是防御的一種形式,因為它能夠幫助遏制襲擊造成的破壞。例如,與依賴幾個中央車站的有效運作的基礎設施相比,分割的基礎設施更容易經受住攻擊。舉例來說,電網嚴重依賴于少數幾個節(jié)點,而這些節(jié)點很可能會由于一條線路被毀所造成的電力激增而不堪重負。解決這種威脅的最有效的,即使是極端的辦法是為城市開發(fā)離開電網的能力(或者,建立區(qū)域電網),甚至在一個較小的水平上,譬如為社區(qū),可能還有單個的房屋建立電網。這樣一來,要切斷一個地區(qū)或城市的電力供應,攻擊就必須針對個別發(fā)電機或地方電網。雖然肯定不是不可能,這種攻擊所需要協(xié)調和努力程度,是無國籍群體無法很容易地獲取的。以此類推,一個國家,如果其主要功能,從政治決策到管理社會和經濟活動,權力是下放的和分散的,可能更能夠承受分散的、小規(guī)模的攻擊。明確地講,同所有的功能都集中在一個地方的國家相比,一個沒有首都的國家較為具有韌性。
此外,城市之所以極易受到破壞,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它們依賴于向它們提供能源與食品的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紤]一下法國或意大利城市中卡車運輸工會舉行罷工或不滿的農民封鎖公路的時候發(fā)生的事情具有啟發(fā)意義:這些國家的政府往往被迫屈服于罷工者的要求。由于城市地區(qū)為數眾多,所以不可能為其制定有效的防御措施。這些地區(qū)有太多的潛在的目標要求予以關注,而對其加以識別無論多么困難,也不能保證能夠建立適當的防御。例如,2006年,國土安全部公布,其有關恐怖主義組織潛在的國內打擊目標的列表上的目標數量從2003年的160個增加到2004年的28000個和2006年的77069個。
鑒于保護如此多的迥然不同的目標是不可能的,所以一個國家可能不得不放棄它的一些主要特點,才能保衛(wèi)自己免受無國籍行為者侵害。一種彌漫性的威脅需要彌漫性的安全系統(tǒng)來應對。集結的防御力量是無用的,如果它們不處于襲擊可能發(fā)生的地方。因此,各國可能需要給予區(qū)域和城市更大的權力和能力,以防止,如有必要,還要應對恐怖襲擊,從而使自己的安全框架權力下放。在紐約市和洛杉磯設立反恐中心——它們有自己的情報和分析機構及快速反應部隊——是一個很好的開端。類似的例子有反叛亂策略。一支軍隊要有效地打擊叛亂,就必須把決策過程下放到盡可能最低的級別(例如排級甚至班級)。由于軍隊已經學會了如何在排級水平上開展小規(guī)模戰(zhàn)爭——其特點是小規(guī)模的沖突和不斷的巡邏——因此國家可能必須學會下放自己的安全控制權。
這種權力下放并不是史無前例的。中世紀時,一個非常復雜的、權力分散的政治制度部分地是由于從四世紀起的、部落力量發(fā)動的持續(xù)不斷的襲擊。中央政府,在這種情況下就是羅馬帝國在保護邊境或中部地區(qū)免遭這些攻擊方面的無能,迫使當地居民依靠地方領導人的軍事實力。正如政治學家約翰•赫茲于1957年所說:“縱觀歷史,為人們提供保護與安全的單元往往成為基本的政治單元;
從長遠來看,人們會承認權力機構,任何權力機構,只要它擁有提供保護的實力!
下放國家權力并非沒有風險。削弱國家的暴力壟斷可能導致相關國家的“索馬里化”:地方當局依靠私人提供必要的保護和安全,而后者則要求享有權力,從而成為一種軍閥。建立地方安全提供商,如民兵或私人軍隊要比控制它們,或者在局勢發(fā)生變化時解除其武裝容易得多。此外,在無國籍行為者構成威脅的同時,國家保持彼此造成巨大損害的能力,新的強國也獲取核實力。民兵可能更適合于抵御和應對小規(guī)模的局部襲擊,但它們在威懾和擊敗一個工業(yè)發(fā)達的國家方面卻不那么有效,尤其是如果潛在的沖突將圍繞著制海權展開(譬如中美在太平洋發(fā)生對抗)。
因此,問題在于平衡:國家必須在多大程度上下放權力,才能抵御無國籍行為者潛在的破壞性襲擊,同時保持一定程度的集中和必要的威懾力量,以威懾競爭對手國家,并在必要情況下將其擊潰?換句話說,國家用來抵御無國籍行為者的完美的防御措施——普遍的權力下放、發(fā)展小型和本地化的安全供應商等——是否會嚴重削弱該國相對于其鄰國的實力?對這一非常重要的問題,我不提供答案。但非國家行為者問題將不會消失。構成其死灰復燃的趨勢是強有力的,也是單獨一個國家甚至相關國家的一個社區(qū)所鞭長莫及的。鑒于實施進攻性和防御性戰(zhàn)略來對付這些行為者兩方面的固有的困難,我們應該準備應對長期不斷的沖突。而正如本文所述,這種長期的沖突可能會導致我們所了解的國家性質本身的改變。(清華大學公共政策研究員尹宏毅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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