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刑法謙抑性視角分析網絡借貸的刑法規(guī)制
發(fā)布時間:2018-06-25 來源: 幽默笑話 點擊:
摘要:隨著互聯(lián)網經濟的快速發(fā)展,網絡借貸逐漸成為新興的金融產業(yè)吸引了眾多人的眼光。而現(xiàn)實中的網絡借貸卻出現(xiàn)了一系列的法律問題。網絡借貸行為涉及了眾多的法律關系,對網絡借貸過程中產生的法律問題的規(guī)制需要慎重對待。既不能輕視對網絡借貸行為的法律監(jiān)管也不能過度干預網絡借貸行為阻礙經濟的發(fā)展。因此對網絡借貸行為的刑法規(guī)制就必須從刑法的謙抑性角度出發(fā),對網絡借貸行為的入罪以及處罰都必須考慮謙抑性的具體內容。只有堅持刑法的謙抑性理論才能更好的維持刑法與經濟發(fā)展之間的平衡。
關鍵詞:刑法謙抑性;網絡借貸行為;保障法;經濟發(fā)展
一、刑法謙抑性的理論
。ㄒ唬┬谭ㄖt抑性的理論定位
刑法是其他法律行為的最低準則。一方面,刑法涉及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他設定了打破社會生活平衡的最低限度,規(guī)定了人們實施一種行為的最低限度以及違反該限度的處罰方式;另一方面,刑法規(guī)定的處罰方式最為嚴厲,一般來說,不到萬不得已不能輕易動用刑罰。刑法作為保障法的基本性質以及處罰方式的嚴厲性要求我們必須細致的描繪刑法的基本問題,只有真正了解刑法的基本理論,才能達到真正的公平。而刑法謙抑性理論就是刑法理論所值得追求的價值理念之一。刑罰謙抑性對刑法的立法以及刑罰的輕重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并從對確立案件是否成立的標準角度平衡了犯罪人的利益與刑法的權威。刑法最基本的價值理念就是保護法益,維護人權,而刑法的謙抑性理論就是將這一基本價值具體實現(xiàn)的手段。
。ǘ┬谭ㄖt抑性的具體內容
關于刑法的謙抑性的具體內容可以從不同的刑法格言中找到具體回答!胺刹焕頃嵓氈隆薄靶谭ㄅc其嚴厲不如緩和”就從不同的側面表達了刑法的謙抑性理論。將謙抑性理論運用到個罪就可以分別從刑事立法與刑罰處罰上分析刑法的謙抑性,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兩個方面。
在立法上刑法應當不理會瑣碎之事。刑法不應將任何違法行為都規(guī)定為犯罪行為。過度的刑法規(guī)定只會一味的限制公民的行為。不僅會造成公民實施個人行為的困擾也會阻礙社會的進步。刑法應當保護和擴大自由。但是他又必須通過限制自由來保護和擴大自由。隨著社會的發(fā)展,一些過時的犯罪形式顯然需要剔除必然也會出現(xiàn)更多新型的犯罪方式。立法機關又需要用刑法予以增設,不斷規(guī)定與人們息息相關的犯罪形式來保護法益。平衡刑事立法與自由的界限就必須適當考慮刑法的謙抑性內容,考慮刑事立法的必要性與效益型。在刑罰方面如果適用較輕的刑罰就可以達到懲罰犯罪保護人權的目的就沒有必要適用較重的刑罰。刑罰應當受到抑制不應過于嚴厲,并不是越嚴重的處罰越公正。刑罰要發(fā)揮其懲治犯罪和保護人權的作用必須依賴公民對刑罰的信仰對刑法的尊敬。過重的刑罰不僅不會達到預防犯罪的目的還會讓公民產生刑法過于嚴酷的想法導致公民失去對刑法的信心。因此,刑法與其嚴厲不如緩和。但是并不是說刑法越輕越好,存疑時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則的適用也必須有一定的前提條件。只有符合民眾期待平衡受害人與公民期待的刑罰才是符合公平正義的處罰。
二、網絡借貸的現(xiàn)狀
網絡借貸行為的刑法規(guī)制問題就必須嚴格的遵守刑法謙抑性理論。只有符合了人們對刑法的最基本的價值追求,才能保證刑法與網絡借貸的均衡發(fā)展。在對網絡借貸的刑法規(guī)制進行合理性分析時首先必須了解網絡借貸的具體內容。
。ㄒ唬┚W絡借貸的界定
網絡借貸是指通過互聯(lián)網平臺實現(xiàn)的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借貸。隨著互聯(lián)網的發(fā)展網絡借貸行業(yè)的發(fā)展也是如火如荼。由于這種交易就像網上購物一樣比較自由,對借貸者和出借者來說都是雙方受益的一種交易,因此這種營銷模式很受歡迎。目前網絡上出現(xiàn)的借貸模式主要包括:一是通過搭建網站投資人與籌資人通過網絡借貸平臺進行溝通。這種模式下網站的角色主要之一個中介的地位,在借貸關系中并沒有太大的作用。在這種情況下借貸雙方的債務很難會有保證。二是通過將金錢債權轉讓給需要借錢的用戶,通過在線下購買債權的方式再將債權轉售。這種方式就像網絡購物一樣,雖然保障了用戶的資金安全但是買賣債轉的問題仍然是一個法律邊界性的問題。三是引入保險公司為交易擔保。雖然加入了第三方的保證,但是網絡交易平臺在整個交易過程中并不能發(fā)揮主要的作用,網絡借貸的營銷模式也會被削弱很多。
。ǘ┚W絡借貸的法律風險
在鼓勵網絡借貸平臺這種新興的金融業(yè)創(chuàng)新發(fā)展的同時,要明確網絡借貸平臺所帶來的法律風險。主要可以將其分為由網絡借貸平臺本身及在平臺中周轉的資金和借貸雙方所帶來的法律風險。
對網絡借款平臺來說,網絡借貸平臺從事的業(yè)務很容易被認定為金融機構的業(yè)務,可能會被認為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網絡借貸平臺通過從事用戶之間的借貸義務,雖然只是利用了互聯(lián)網技術的借貸行為,但是大規(guī)模的資金流動和債權債務交易很容易觸碰金融貸款業(yè)務的邊界。而在沒有得到法定的金融市場準入證的情況下,這些借貸平臺難免會在法律的邊緣游走。
對于在借貸平臺交易的資金來說,由于借貸雙方都是通過虛擬的網絡進行交易,借貸平臺也只是對雙方的信用進行審核,對于借款人的資金來源并沒有嚴格的審查制度。所以網絡借貸平臺很有可能成為洗錢的交易場所。另一方面,通過網絡交易債權債務所包含的資金流在到達借貸人手中的有時間間隔,這段時間資金就很容易被暗箱操作,巨大額度的資金利潤就很容易流失。而對缺失利潤利益的歸屬監(jiān)管將會是一個新的法律問題。
對于借貸雙方本人來說,相對于現(xiàn)實生活中的民間借貸或者銀行借貸都是具有實體保障的借貸方式。而網絡借貸的虛擬性使投資本息的收回存在一定的難度。除了繁瑣的身份證明還需要介入其他行為主體的協(xié)助。同時網絡借貸的虛擬交易行為也給了詐騙財物之徒可乘之機。另一方面,網絡借貸平臺對借貸雙方私人信息要求非常全面,而網絡又是極易泄漏個人信息的地方,公民的個人信息很有可能從網絡平臺泄漏而被不法分子濫用。
網絡借貸的發(fā)展是不可阻擋的趨勢,而對于其存在的這些問題又是我們必須面對的。因此對網絡借貸行為的法律規(guī)制是迫在眉睫的問題。但是基于網絡借貸行為的特殊性,其涉及的大多為私人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有很多都是可以通過私法就可以解決的問題,所以在對網絡借貸行為進行規(guī)范時尤其注意對網絡借貸行為的刑法規(guī)制。刑法是最嚴厲最基本的保障公民權利的法律,只有用私法不足以懲戒犯罪維護人權才能夠對違法行為考慮刑法規(guī)制。網絡借貸行為的法律風險日益突出且與我們的日常生活和經濟發(fā)展息息相關,在對其規(guī)范的同時更要考慮刑法的觸角該伸到借貸行為的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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